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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100039号)
2024-01-10 12:10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 0100039 号 П T | | l П ll H ll ll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安培龙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 ...
安培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0 12: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论证、制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负责 督促和落实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核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或依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具体承办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 核相关的工作和事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 ...
安培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10 12: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均简 称"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 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制中,应当强化关键环节的风险控 ...
安培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1-10 12: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 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 开的事项。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见附件四)。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 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
安培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2024-01-10 12: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要,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但 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 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并经全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 ...
安培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1-10 12:1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 币 84,927,085.16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44,279,289.84 元。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安培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1-10 12:1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 ...
安培龙: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4-01-10 12: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07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 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根据公司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自有物业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运维管 理的配套需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拟新增经 营范围的类别项目并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最终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登记为 准)。 — 1 —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
安培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10 12:1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 1 — 投资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 过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
安培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0 12:10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等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