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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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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2 16:40
公司治理 - 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4] 资金使用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不超2亿元[6] 融资授信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15亿元[7] - 2026年度金融机构累计融资余额不超10亿元[7] 业务额度 -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使用额度不超2亿或等值外币[9] 审议安排 - 会议审议4项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7][8][9]
安培龙(30141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2 16:40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6] - 多轮选举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6] 投票规则 - 可集中或分别行使表决权,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6]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8] 当选规则 - 得票超出席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位次在前可当选[10] 缺额处理 - 当选不足应选人数按不同情况后续选举[10][11] 生效时间 - 细则自2025年12月18日生效[14]
安培龙(301413) - 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2025-12-02 16:40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为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深圳安培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说明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背景及目的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 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对应基础资产为汇率、货币。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邬若军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 署相关协议,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内有 效。 (三)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
安培龙(3014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6:40
业务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 交易金额使用期限及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可循环使用[6] - 交易资金源于自有或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7] 风险管控 - 交易存在市场、操作等多种风险[8][9] - 公司制定制度、建台账、核算资金确保安全[10] - 财务中心按规结算,异常时分析上报、提交方案[12] - 内审部日常监督,违规向董事会报告[12]
安培龙(3014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2 16: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
安培龙(3014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2 16: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均简 称"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 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 ...
安培龙(3014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6:40
资金使用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2] - 投资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4] 决策与实施 - 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行使决策权,财务中心实施[6] 风险与控制 - 金融市场波动或影响投资,公司将严控风险[8][9] 监督机制 - 财务中心、独立董事负责监督资金使用[9] 决策结果 - 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2][13]
安培龙(3014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暨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2 16:40
公司治理调整 - 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新制定四项制度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3] 制度审议 - 《公司章程》修订等八项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7] - 三项制度制定、十九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会议信息 - 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和监事会九次会议[3] - 公告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10]
安培龙(30141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2 16:4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3]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12月18日15:00召开[2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同意,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7][8][9][17][18][19][20][21][22][23] 公告详情 - 多项议案及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见2025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18][20][21][22][23]
安培龙(301413)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2 16: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1 —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1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5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