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搜索文档
安培龙(3014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2 16:40
投资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金额达资产总额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营收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10] - 对外投资金额达资产总额50%以上等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营收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10] 理财审批标准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13] 投资管理制度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9] 投资管理部门 -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负责定期审计[6] - 财务中心为财务管理部门[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文件归档保管[7] 生效日期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生效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19]
安培龙(3014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6:40
授信融资 - 2026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授信总额不超15亿元[2] - 2026年度融资余额合计不超10亿元[2] - 董事会同意申请不超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2] 担保情况 - 2025年初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邬若军累计担保1.02亿元[11] - 2025年初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黎莉累计担保5200万元[11] - 邬若军和黎莉为融资无偿担保构成关联交易[5]
安培龙(301413) -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02 16:40
财务额度 -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信总额不超15亿元[3] - 2026年金融机构累计融资余额不超10亿元[3] 担保情况 - 2025年初至公告披露日邬若军累计担保1.02亿元[10] - 2025年初至公告披露日黎莉累计担保5200万元[10] 会议审议 - 2025年11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3][11][12] - 2025年11月25日独立董事专门会审查认可关联交易[3][13] 其他情况 - 保荐人对华泰联合证券对相关事项无异议[14] - 关联交易无利益输送,对经营无不利影响[8]
安培龙(301413)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12-02 16:40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或有重大表决权影响[2] 报告规定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需经公司同意,负责人为特定职位人员[2] - 董事会秘书为联络人,子公司相关人员有报告义务[3] - 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8] 报告内容 - 重大事项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6] - 重大风险情形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6] - 特定情形包括变更名称、经营方针等[7] - 需报告重要会议文件、定期报表[7]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报告需核对资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10] 生效时间 - 制度2025年11月28日生效实施[15]
安培龙(301413) -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12-02 16:40
理财计划 - 公司拟在2026年用不超2亿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2] - 产品为保守、稳健、平衡型,安全高、风险低[2] - 投资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可滚动投资[2] 决策安排 - 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决策,财务中心实施[7] 风险与控制 - 投资或受市场波动影响,有风险控制措施[9][10] 审批情况 - 董事会通过理财议案,监事会和保荐人同意[13][14][15]
安培龙(3014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2 16: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见附件四)。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直接和间接 控制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报告 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章节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年度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 息买 ...
安培龙(3014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2 16: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如有);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并确保公开、公正、 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 原则;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分配原则;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安培龙(3014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2 16:4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 - 特定条件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 - 临时会议提前二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有效[11]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表决与提案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多种方式[11]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2]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7] - 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可免责[1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18] - 本规则2025年12月18日生效[21]
安培龙(3014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2 16: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受处罚或谴责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六年[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14]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可提异议[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7] - 特定事项需专门会议审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保存十年[21] - 上市公司应保存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十年[29]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责任 - 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31]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2025年12月18日起生效[33][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安培龙(30141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02 16:4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除担保和资助)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反担保[11] 日常关联交易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2] - 签订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12]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3][14] 制度生效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生效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