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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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26 19:26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 币 84,927,085.16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44,279,289.84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 ...
安培龙(301413) - 安培龙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22 20:24
公司基本情况 - 专业从事压力、热敏电阻及温度、氧传感器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完整产业链和自主研发能力,践行“国产替代”路线,是车规级智能传感器国产替代中坚力量 [2] - 获得多项荣誉,如2019年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第一批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2] 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 - 活动类别包括特定对象调研、现场参观、网络会议 [1] - 参与单位有富国基金、工银瑞信、华安证券等多家机构 [1] - 活动时间为2023年12月19 - 22日不同时段 [1] - 活动地点包括公司会议室和腾讯会议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延洪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彭碧泳女士 [1][2] 产品相关信息 压力传感器 - 包括陶瓷电容式、MEMS、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分别适用于0.5MPa - 15MPa中低压、小于0.5MPa低压、5MPa - 600MPa中高压量程范围 [2][3] - 应用于汽车车身及舒适、底盘及制动、动力及传动等系统 [2][3] 主营产品营收及占比 - 2022年,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营业收入分别为35,972.44万元、24,741.41万元、1,077.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7.54%、39.58%、1.72% [4] 市场情况 传感器市场 - 预计2022年全球市场规模为2512.9亿美元(约合17963亿人民币),2022 - 2025年复合年均增速为8.04%;中国市场规模约占全球20%,2022 - 2025年复合增速达19.07%,预计2022年规模达3532亿,2025年有望增长至5952亿 [4]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市场 - 2020 - 2022年全球市场规模为72亿美元、76亿美元、78亿美元,未来八年复合增长率为5% - 6%;中国市场规模为167亿元、175亿元、184亿元 [4] - 2020 - 2022年公司销售金额为3.71亿元、4.38亿元、3.60亿元及1.94亿元 [4] 压力传感器市场 - 2019年中国市场规模为357.00亿元,其中汽车电子领域为155.40亿元,2020 - 2022年汽车电子领域规模分别达168亿元、182亿元、197亿元 [5] - 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0.12亿元、0.45亿元、2.47亿元及1.58亿元,主要应用于汽车市场,市场占有率与国外巨头有差距 [5] 竞争相关 竞争对手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领域主要有兴勤电子、芝浦电子、TDK等;压力传感器领域主要有美国森萨塔、沃德尔;氧传感器领域主要有博世、日本特殊陶业株式会社等 [3] 竞争优势 - 结合陶瓷材料特性,垂直产业链制造技术平台赋予产品较强竞争力 [5] - 有丰富的产品技术储备以及行业应用经验 [5] - 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5] 客户与合作情况 前五大客户 - 2022年前五大客户为比亚迪、美的集团、凌云股份、万里扬、新玛德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13,649.23万元、4,812.79万元、2,819.25万元、2,625.13万元、2,565.03万元 [3][4] 与比亚迪合作 - 与比亚迪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为其配套供应压力传感器、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5] 与汽车主机厂合作方式 - 包括直接与主机厂配套供应和通过一级供应商合作交付给主机厂终端 [5] 储能领域客户与应用 - 产品包括压力和温度传感器,应用于大功率机组储能液冷热管理等系统,主要客户有华为、比亚迪等 [6] 公司战略及未来规划 - 加强敏感陶瓷技术平台建设,掌握传感器核心材料自主研发能力,形成垂直产业链 [6] - 加大MEMS技术平台研发投入,形成产业化能力,覆盖低、中、高压全量程,开发更多品类传感器 [6] - 为汽车、家电、储能客户提供多种传感器解决方案,关注行业趋势和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6] - 坚持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技术体系,推进自有品牌建设 [6]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3-12-15 08:42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2月14日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时间:2023-12-15 字体: 大 中 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12月18日在本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安 培龙",证券代码为"301413"。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75,693,835股,其中16,147,518股股票自上市 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
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12-14 21:08
(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 业园 1A 栋 201、1A 栋、1B 栋、2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股票简称:安培龙 股票代码:30141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3 年 12 月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 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 市后存在跌破发行价的可能,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 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 跌 ...
安培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3-12-14 21:08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 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 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3-1-3-1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 器产业园 1A 栋 201、1A 栋、1B 栋、2 栋 3、注册时间:2004 年 11 月 15 日 4、注册资本:5,677.0335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邬若军 6、联系方式:0755-28289825 7、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 ...
安培龙: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4 21:06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首创意字(2021)第006-8号 致: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签署的专项法律 顾问服务合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 市"或"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 ...
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3-12-14 21:06
!"#$%&'()*+,- ./,012(3456789:; 9:,<=>?@,<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券日报网 ( www.zqrb.cn )、 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中证网(www.cs.com.cn)、中 国日报网 ( http://cn.chinadaily.com.cn ) 、 中国金融新闻网 (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安培龙 (二)股票 ...
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12-12 20:38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 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 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 业园 1A 栋 201、1A 栋、1B 栋、2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 ...
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12-12 20:32
!"#$%&'()*+,- ./,012(3456789: 12;<,= !"#$%&'()*+,-./0123456 特别提示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 1,892.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645 号)。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安培龙",股票代码为 "301413"。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为 33.25 元/股,发行数量 为 1,892.35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3-12-10 20:38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 /0,123(456789:;. <:=>?@AB,C !"#$%&'()*+,-./01234567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12月8日(T+1日)上午在深圳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