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3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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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8 20:37
| | 编制单位: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 年期初占 | 2023 年半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额 | 2023 年半年度 占用资金的利 | 2023年半年度 偿还累计发生 | 2023 年半年度 期末占用资金 | | 占用性质 | | | | 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息(如有) | 金额 | 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智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28 20: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 施、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珠海市 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1、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现金 ...
智迪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08-28 20:3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五条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 ...
智迪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08-28 2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规范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 降低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市智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 请外部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务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 ...
智迪科技: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08-28 20:37
一、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相关治理 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
智迪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08-28 2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 (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三分之一以上 ...
智迪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08-28 2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系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 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 ...
智迪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8-28 2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
智迪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08-28 2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 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 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 生或更换,不适 ...
智迪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2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 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