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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3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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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301503) -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7 19:35
租赁信息 - 公司拟租赁智迪实业19,979.92平方米房屋,月租金299,698.80元,租5年[1] - 租赁期自2025年11月1日至2030年10月31日,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9] 财务数据 - 智迪实业2024年度营收411.02万元、净利润273.98万元,2025年6月底净资产535.50万元[4] 股权结构 - 谢伟明、黎柏松分别持有智迪实业51%、49%股权[4] 审批情况 - 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2][15][17][18] 其他 - 2025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智迪实业无其他关联交易[14]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
智迪科技(3015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9:35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章程明确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规定,增加经营范围[2] - 修订后章程规定股东责任、公司债务承担等内容[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生效[48] 股份相关 - 原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81,671,218.58元,按比例折为股本5280万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查阅公司材料需书面请求[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9] 会议决策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5] 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1] -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0]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2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3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其他事项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日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43] - 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并制定新制度[49]
智迪科技(30150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19:34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15:30现场会议开始[3] - 2025年11月12日9:15网络投票开始[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5] 提案情况 - 提案2.00下子议案数为13个[7] - 提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8]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1503,投票简称为智迪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 - 15:00[2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 - 15:00[23] 其他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8:30 - 17:30[1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8]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7]
智迪科技(30150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9:3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发出,10月27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职工监事吴银彩通讯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6]
智迪科技(30150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9:33
会议决议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拟修订《公司章程》,修改经营范围,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 - 拟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制度,部分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7][8] - 拟租赁珠海市智迪实业有限公司房屋,面积19,979.92平方米,月租金299,698.80元,租期5年[9] - 董事会提议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11]
智迪科技(30150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19:31
业绩数据 - 2025年6月30日智迪实业总资产6,641,786.85元,负债1,286,800.41元,净资产5,354,986.44元[4] - 2024年12月31日智迪实业总资产5,998,908.99元,负债1,877,087.92元,净资产4,121,821.07元[4] - 2025年1 - 6月智迪实业营收2,055,077.46元,营业利润1,298,077.29元,净利润1,233,165.37元[5] - 2024年度智迪实业营收4,110,154.92元,营业利润2,884,056.45元,净利润2,739,819.77元[5] 股权结构 - 智迪实业股东谢伟明持股51.00%,黎柏松持股49.00%[3] 租赁信息 - 租赁建筑面积19,979.92平方米,月租金299,698.80元(含税),期限5年(2025.11.1 - 2030.10.31)[1] - 2025.11.1 - 2026.1.31为装修免租期[10] - 逾期5个工作日未付租金按5‰/日付违约金,超两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终止合同[11] - 2028.11.1起租金每年协商调整,浮动不超10%[11] 决策程序 - 董事会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通过租赁议案[2] -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认为履行必要程序,符合规定[20] - 独立董事审议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20]
智迪科技(30150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9:1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26亿元,同比增长1.78%;年初至第三季度末累计营业收入为10.99亿元,同比增长14.29%[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8.95万元,同比增长3.53%;年初至第三季度末累计净利润为7707.82万元,同比增长13.47%[5] - 公司营业总收入从上年同期的9.61亿元增长至本期的10.99亿元,增长14.3%[24] - 营业利润从上年同期的7431.13万元增至本期的8123.38万元,增长9.3%[25] - 净利润为7709.8万元,同比增长13.6%[2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07.8万元,同比增长13.5%[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6元,同比增长12.9%[26] - 综合收益总额为7571.9万元,同比增长11.0%[26] - 年初至第三季度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10%,较上年同期增加0.37个百分点[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年初至第三季度末财务费用为420.43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87.08%,主要受汇率变动影响[11] - 公司营业总成本从上年同期的8.74亿元增至本期的10.14亿元,增长16.1%[24] - 研发费用从上年同期的4342.64万元增至本期的5253.60万元,增长20.9%[24]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第三季度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824.45%[5] - 年初至第三季度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13.67万元,同比增长259.77%,主要系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的本金及利息增长较大[13] - 年初至第三季度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27.24万元,同比下降26.88%,主要系支付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所致[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上年同期为-285.2万元[2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19亿元,同比增长53.0%[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9.30亿元,同比增长44.9%[29]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36亿元,同比增长34.6%[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13.7万元,上年同期为-5140.9万元[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4亿元,期末余额为2.57亿元[30] 资产与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2.57亿元,较年初增长68.23%,主要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综合影响[10] - 报告期末存货为2.49亿元,较年初增长36.89%,主要系在手订单情况良好,存货储备上升[10] - 货币资金从期初的1.53亿元大幅增加至期末的2.57亿元,增长68.2%[22] - 应收账款从期初的5.09亿元增至期末的5.44亿元,增长6.9%[22] - 存货从期初的1.82亿元增至期末的2.49亿元,增长36.9%[22] - 应付账款从期初的3.57亿元增至期末的4.59亿元,增长28.5%[23] 其他财务数据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7.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97%[5]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16.34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7.32亿元,增长约6.0%[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基本持平,期末为10.66亿元[23] 股东结构与持股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伟明持股比例为30.29%,持股数量为24,235,2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黎柏松持股比例为29.11%,持股数量为23,284,8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 - 谢伟明与黎柏松合计持有公司59.40%的股份,共计47,520,000股,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16][17] - 谢伟明与黎柏松持有的全部股份为限售股,限售原因为首发前限售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19] - 股东珠海市玖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88%,持股数量为3,9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6] - 股东珠海市智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60%,持股数量为3,68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6] - 股东珠海市昭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71%,持股数量为2,964,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6] - 何伟坚持有昭华投资89.76%的出资额以及玖润投资99.49%的出资额[17] 股东权益变动与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了减持股份达到1%及减持至5%以下等权益变动[20]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公告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
智迪科技(3015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9:14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档案管理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十年[16] - 内幕信息公开后5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7] 信息管理与责任 - 明确知情人权利义务责任,控制知情范围[19] - 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9]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处分追责,涉罪移送司法[21] 交易自查与处理 - 年报等公告后5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1] - 发现问题核实追责,2日内报深交所并披露[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依法规章程执行[21][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智迪科技(3015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9:14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相关工作[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机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3]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证券事务部为指定专职部门[9]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7] 调研与交流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发布信息[22]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1] - 活动记录表应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1] - 及时将管理记录等档案备查登记并披露情况[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1] - 档案含参与人员等内容并分类保管[1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12]
智迪科技(3015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9:14
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高管等为报告义务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属报告义务人[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 - 50%且1000万 - 5000万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100万 - 500万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1000万 - 5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100万 - 500万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属重大事项[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项[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涉及收购或股份权益变动属重大事项[11] 重大事件进展报告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5]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同日报送书面文件[16] - 报送重大信息书面文件需经所在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审阅批准[17] - 公司证券部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涉及披露事项提出预案由董事长审批披露[17] 保密要求 - 重大信息呈报时应注明“保密”字样,原则上知悉人员不超三人[18]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