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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达中远通(3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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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SZ)拟设立西安研究院
智通财经网· 2025-11-27 19:13
公司战略举措 - 公司拟在西安投资设立分公司暨西安研究院 [1] - 设立西安研究院旨在增强研发技术实力 [1] - 助力公司开发新产品并拓展新市场 [1] 公司能力建设 - 此举旨在全面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 [1] - 设立研究院有助于扩大公司的影响力 [1]
中远通:拟在西安投资设立分公司暨西安研究院
格隆汇· 2025-11-27 19:05
公司战略动向 - 公司为抓住新型大功率、高效率电源发展趋势,拟在西安投资设立分公司暨西安研究院 [1] - 设立西安研究院旨在进一步引进高端人才、提升研发水平、增强研发实力 [1] - 公司选择西安是依托其高校云集、人才资源丰富且易招募的优势 [1]
中远通:拟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新浪财经· 2025-11-27 19:03
公司战略举措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1] - 此次投资旨在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1]
中远通(301516.SZ):拟在西安投资设立分公司暨西安研究院
格隆汇APP· 2025-11-27 19:03
公司战略动向 -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宣布拟在西安投资设立分公司暨西安研究院[1] - 设立西安研究院旨在抓住新型大功率 高效率电源的发展趋势[1] - 此举旨在进一步引进高端人才 提升研发水平 增强研发实力[1] 投资选址考量 - 选址西安主要依托其高校云集 人才资源丰富且易招募的优势[1]
中远通(3015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7 19:02
人员聘任 -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财务总监由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推荐[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部办公会议不定期举行,可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召开[13]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或委托他人召集,由总经理主持或委托他人主持[10][13] 其他规定 - 总经理运用资金等权限按《公司章程》执行[18]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及进展[18]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中远通(30151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7 19: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于2025年11月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1]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产生[6]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8] 职责与工作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2] - 定期会议提前3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2] - 快捷通知2日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2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表决与生效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5]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8]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中远通(3015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7 19:0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1月制定工作细则[2]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8] 职责与决策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11]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3] - 会议至少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回避与信息管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24][25] - 会议记录和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委员权力与评估 - 闭会期间可跟踪业绩,公司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7]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可质询董事和高管[28][31] - 委员根据情况对业绩指标等作出评估[28]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由董事会批准[3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4]
中远通(3015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7 19:02
重大错误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错误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7]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等[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12]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预计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13]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3]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7] - 董事长等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7] 报告更正与披露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应遵照规定执行[9] 差错处理 - 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审计部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重、从轻处罚情形[18][19] - 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有主要方式[20][21] - 对责任人处理前应听取意见[20]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2] - 半年度、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
中远通(3015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7 19:02
制度时间与备案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11月[1] - 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报监管局和交易所备案并披露[48]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公司披露信息应前后一致,财务有勾稽关系,非财务能印证[8] 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说明书等[9]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0]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5][16]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7]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21] -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等十九类[25]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6] 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遵循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33] - 审计委员会有关文件由审计部和证券部草拟,审核签发[34] - 重大信息报告需经多环节呈报[35] - 定期报告草案经讨论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38]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及文件两日内报公司证券部[39]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6] 其他规定 - 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1] - 公司和义务人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41] - 独立董事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披露制度检查情况[4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50] - 董事会秘书定期开展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人员[52]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56] - 相关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7]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9] - 内幕知情人信息披露前保密,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第一责任人[63][64]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禁止董事等买卖股份[68]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等股份数据并检查披露[68] - 公司建立财务内控和内部审计制度[68][69] - 证券部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及初步审核[69] - 董事等失职致违规,公司处分并要求赔偿[7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74]
中远通(301516) - 年度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11-27 19:02
报告披露与报送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在指定媒体[3]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报送辖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6个月内报送中国证监会[4]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重大事项汇报[10] - 独立董事应会同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沟通审计事宜[10] - 独立董事应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11] - 独立董事应关注董事会会议程序,不符规定可提意见[11]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3]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13]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16]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6] - 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报并表决[16][30]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评价公司内控情况[17] 其他 -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汇报重大事项[6] - 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年度内控检查监督计划[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