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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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20:32
业务额度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为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0.2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为0.8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 业务审议 -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13] -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14] 业务风险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内控等风险[16]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等风险[21] 业务资金 - 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使用自有资金[6][12] - 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可循环滚动使用,不超已审议额度[14] 业务原则 - 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商品期货持仓量不超现货需求量[27] - 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35] 业务管理 - 公司制定制度,成立小组负责实施[28] - 严格控制资金规模,按规定审批操作指令[29][30] - 仅与合法资质机构开展业务[31] - 设立设施系统,错单及时处理[32] - 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审查对方资信[33] - 依据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处理[34] 业务认可 -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35]
骏鼎达(30153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20:32
募资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1000.00万股,发行价55.82元/股,募资总额55820.00万元,净额48406.68万元[2] - 募资拟投项目含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等,拟投资额共48406.67万元[6] - 2024年3月15日募资划至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3] 资金管理 - 拟不超25000.00万元闲置募资、不超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2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含银行定期存单等保本型产品[8] - 协定存款利率按约定执行,期限依项目现金支付进度定[14] 决策审议 - 2025年4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使用议案[19][21] - 监事会、保荐机构认为资金使用合规,能提高效率且不影响运营[21][22]
骏鼎达(30153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20:32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内控情况 - 骏鼎达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内控存在不能防错及推测未来有效性风险[6] 审计事项 - 审计骏鼎达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骏鼎达(30153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1 20:29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100%,或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会议与决策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需提前三日征求公司意见[6] - 子公司做出决议后,委派人员应及时报告,涉重大利益或有反对、弃权票时应立即报告[7] 经营管理 - 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需编制年度总结和计划,经同意、批准后执行并备案[10] - 子公司应按月提交经营报表和报告作为考核依据[10] 财务与融资 - 子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管理,实行统一会计制度[12] - 子公司融资需先论证,经审核、批准后办理[14] 投资与交易 - 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议和分析需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16] - 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需上报,经审批和披露后实施,不得违规[30][31][32] 审计与监督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完成外部审计及接受内部或外聘审计[33]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多方面审计,子公司配合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34][35] - 审计部门出具报告,经审批后子公司执行,审计部门督办[36] 参股子公司管理 - 参股子公司应健全治理结构,公司通过代表行使职权管理[37] - 参股子公司重大决策,公司代表应征求意见并依指示表决[38] - 公司委派人员督促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报告[3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冲突时按国家规定执行[40][41][42]
骏鼎达(3015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1 20:29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不确定性信息可暂缓披露,特定保密信息可豁免披露[3]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应及时披露,不确定性大时可暂缓[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4] 审批与保管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内部审批经多环节,资料保管10年[6] - 登记及存档保管内容包括事项、原因等[7] 申请与披露 - 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通过应按规定及时披露[7] - 已暂缓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况应立即披露进展[9]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应及时公告信息[9] 知情人要求 - 填报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15] - 知情人需明确知晓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16] - 知情人对暂缓、豁免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6] - 知情人在相关期限前不泄露信息、不买卖股票等[16] - 知情人保密不当致事项泄露愿承担法律责任[16]
骏鼎达(301538) - 2024年度述职报告-邢燕龙
2025-04-21 20:29
公司治理 - 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均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2] - 2024年召开董事会9次[3][8]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运作规范[4][8] 人员情况 - 邢燕龙2024年现场工作15日,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为9次、3次[4][5] 财务相关 - 2024年除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 -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7] 制度规范 - 2024年度内控机制运作良好,无重大缺陷[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6][7]
骏鼎达(301538) - 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君
2025-04-21 20:29
公司治理 - 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2] - 2024年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为1月1日至1月5日[2] - 2024年未召开董事会,1月5日召开一次股东大会[3] 委员会情况 - 独立董事担任审计等委员会相关职务[4] - 2024年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4] 其他情况 - 2024年除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5] - 2024年高管薪酬方案合规,发放无违规[5] - 2024年未完成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工作[5] - 2024年内控机制运作良好,无重大缺陷[5] - 2024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6][7]
骏鼎达(301538) - 2024年度述职报告-谭小平
2025-04-21 20:29
董事会情况 - 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均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占比超三分之一[2] - 2024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9][10]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谭小平2024年应参加9次董事会,现场3次通讯6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4][5]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合计达15日[6] 公司运营合规 - 2024年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健[8] - 2024年度内控机制运作良好无重大缺陷[9]
骏鼎达(30153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4-21 20:29
委托理财定义与原则 - 公司委托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投资管理或买理财产品[2] - 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3] 委托理财流程与审批 - 子公司开展需事前向财务部提供预算方案,获同意后实施[4] - 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管理实施,包括资金筹措、手续办理等[10] - 审计部负责审查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13] 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可检查,必要时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3] - 监事会有权检查,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止投资活动[13]
骏鼎达(301538)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1 20:2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23年8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40万元,股份总数7840万股,均为普通股[9][18] - 原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2000万元净资产折合2000万股,杨凤凯、杨巧云各持股900万股(45%),新余博海投资持股200万股(10%)[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43][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58][16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9][17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