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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6-03-18 18:3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 词语 | 指 | 含义 | | --- | --- | --- | | 英思特、公司 | 指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考核管理办法》 | 指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划/本计划 | 指 | 英思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 | | | |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公司章程》 | 指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6-03-18 18:3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明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 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一)《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包头市英思特 ...
英思特(301622)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03-18 18:31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 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 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 ...
英思特(30162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6-03-18 18:3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国家政 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 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 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应按 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四条 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所属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评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为公司优化管理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公司常规审计工作及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开展专项审计; (五)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六)完成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范围和审计部权限 ...
英思特(3016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03-18 18:3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相 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证券部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各部门、分公司和子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3-18 18:3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战略与 决策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 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 ...
英思特(30162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6-03-18 18:3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 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持有其超过 50%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 主体。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超过 50%股 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不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不超过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
英思特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29.76万股,成交额1889.46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2-24 16:48
大宗交易概况 - 2026年2月24日,英思特(证券代码:301622)发生大宗交易,总成交量为29.76万股,总成交额为1889.46万元,占该股当日总成交额的11.38% [1] - 本次大宗交易成交均价为63.49元,较当日市场收盘价70.02元折价9.33% [1] 交易明细分析 - 当日共发生6笔大宗交易,所有交易成交价格均为63.49元 [2] - 单笔成交量在3.16万股至10.00万股之间,单笔成交金额在200.63万元至634.90万元之间 [2] - 所有6笔交易的卖方营业部均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黄河大街证券营业部 [2] 交易参与方 - 买方包括机构专用席位(两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证券营业部、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2] - 卖方高度集中,全部来自华泰证券包头黄河大街证券营业部,表明可能为同一股东或关联方减持 [2]
英思特:公司会在每月月初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网站中的“公司声音”栏目公布上月底的股东人数
证券日报· 2026-02-13 20:44
公司信息披露安排 - 英思特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会在每月月初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网站的“公司声音”栏目公布上月底的股东人数 [2]
英思特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16.9万股,成交额1063.69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2-12 17:12
大宗交易概况 - 2026年2月12日,英思特发生大宗交易,总成交16.9万股,总成交金额1063.69万元,占该股当日总成交额的4.97% [1] - 大宗交易成交价为每股62.94元,较当日市场收盘价69.85元折价9.89% [1] 交易明细分析 - 当日共发生5笔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均为每股62.94元 [2] - 第一笔成交4.00万股,成交金额251.76万元,买方为“机构专用”,卖方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黄河大街证券营业部” [2] - 第二笔成交3.20万股,成交金额201.41万元,买方为“机构专用”(原文为“机构变用”,疑为笔误),卖方同样为华泰证券包头黄河大街营业部 [2] - 第三笔成交3.20万股,成交金额201.41万元,买方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深圳路证券营业部”,卖方为华泰证券包头黄河大街营业部 [2] - 第四笔成交3.30万股,成交金额207.70万元,买方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榆林神木证券营业部”,卖方为华泰证券包头黄河大街营业部 [2] - 第五笔成交3.20万股,成交金额201.41万元,买方为“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江苏东路证券营业部”,卖方为华泰证券包头黄河大街营业部 [2] 交易参与方特征 - 所有5笔大宗交易的卖方营业部均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黄河大街证券营业部”,表明股份集中来自同一卖方 [2] - 买方呈现多元化,包括机构专用席位以及多家不同券商的营业部,其中两笔买方明确为机构席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