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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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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应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4] - 应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8] - 应充分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权利[10] 股份交易及控制权转让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定[13] - 转让股权致控制权变动应保证交易公允、公平、合理、可行[13] - 出售股份致控制权变更应兼顾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3] - 转让控制权需调查受让人诚信、履约能力等情况[14] - 转让前存在未清偿债务等情形应解决[16] - 转让时应协调新老股东更换,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稳定过渡[16]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作出的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7] - 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规范,明确重大信息范围等事项[18] - 持股等10种情形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18] - 上述情形重大变化或进展时应及时通知并披露[19]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漏应立即通知并督促公告[19] - 应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筹划阶段重大事项出现3种情形应披露[19] - 公司调查问询时,应积极配合如实回复[20] - 应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报备更新[20]
矽电股份(30162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管理[2]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4] - 不得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5] 防范机制 - 董事会负责管理,设领导小组[7]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违规处理 - 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责[10]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0]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矽电股份(3016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交易涉及资产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六种情形下总经理有相应权限[5] - 交易标的超500万元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实施前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总经理有相应权限[6] 总经理薪酬与审计 - 总经理报酬在聘用合同确定,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10][11]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联系并参照考核指标发放[11] - 总经理须接受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8] 其他规定 - 总经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实行总经理负责制[9] - 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2]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2] - 细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2] - 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4]
矽电股份(30162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及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与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或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报告[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需报告[16]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当日通告董事长和董秘[18] - 董秘要求时,1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18] - 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事项进展[18]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多样[21]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分析并报董事会[19] - 涉及信披事项,董事会办公室提披露预案[19]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报告义务人[23] 责任追究 - 未及时或未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0]
矽电股份(3016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12] - 提前解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3][18]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最迟发通知时披露[19] 公司支持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22]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2]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会前三天提供资料[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可报告[23]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3]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3] - 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特殊情况报告 - 股东会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19]
矽电股份(30162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和内控体系[2] 工作要求 - 年报编制期间各部门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 - 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汇报 - 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进展[3] - 财务负责人应在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3] 沟通审查 - 独立董事应在审计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会计师沟通问题[3]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审查相关程序和资料[4] 报告意见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多项内容的述职报告[3][4] - 独立董事有权就损害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矽电半导体设备(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 ...
矽电股份(3016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作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应当如实、完整 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备相关资料。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其他 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 告、传递工作。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 ...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1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7]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2] 其他规定 - 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会议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7]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责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他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