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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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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5-10-29 21:19
保险购买 - 公司拟为自身、控股子公司等购买董高责任险[2] - 保险费用不超20万元/年,据实结算[2] - 保险期限12个月,可续保或重投[3] 授权事宜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购买事宜[4] - 续保或重投在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4]
矽电股份(3016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9 21:19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转让或注销[4] - 回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 - 股东查阅、复制资料应提供持股书面文件[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2]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不得修改提案,未列明提案不得表决[1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2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21]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2] - 公司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3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实施[39] - 董事会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等事宜[39]
矽电股份(30162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9 21:17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1月14日14:30[3] - 网络投票11月14日9:15 - 15:00(分时段)[3][27][29]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5] 提案情况 - 提案2.00需逐项表决,子议案9个[8] - 提案6.00选6名非独立董事,提案7.00选4名独立董事[9] - 部分提案表决通过条件不同[10] 会议登记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00 - 17:00[12] 其他信息 - 联系电话0755 - 28957758等[15] - 网络投票代码351629,简称为矽电投票[21]
矽电股份(301629)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21:1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0月24日通知、10月28日召开[2] - 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3]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5]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废止规则议案,需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7]
矽电股份(30162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21:1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10]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子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0][11]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3] - 审议《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5][16] -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7] 人事相关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拟换届选举[6] -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提名姜达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薪酬待遇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整(税前)/年/人[1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区间为10万至200万元(含税)[13] 股东大会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在深圳召开[17] 备查文件 - 包含第二届董事会相关会议决议[18][19]
矽电股份公布三季报 前三季净利减少61.3%
新浪财经· 2025-10-29 21:08
公司三季度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88,849,219.90元,同比减少20.54%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62,175.74元,同比减少61.3% [1] 十大流通股东变动 - 宋宇飞为新进流通股东 [1] -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鹤禧全球科技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新进流通股东 [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进流通股东 [1] - 泰康资管-招商银行-泰康资产悦泰科技先锋资产管理产品为新进流通股东 [1] - 何玉东为新进流通股东 [1] -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为新进流通股东 [1] - 姚卫国为新进流通股东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新进流通股东 [1]
矽电股份(3016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决策与执行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10] 信息采集与沟通 - 公司应建立信息采集制度,归集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等信息[10]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8]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专人负责[7]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6] 会议与活动安排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20] - 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20]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可召开业绩说明会[21] 其他工作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14] -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18]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1]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到公司或项目地现场参观[23] -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25] - 公司必要时有条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2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0] - 公司应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4] - 制度发布主体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35]
矽电股份(30162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管理[2]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4] - 不得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5] 防范机制 - 董事会负责管理,设领导小组[7]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违规处理 - 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责[10]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0]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矽电股份(3016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交易涉及资产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六种情形下总经理有相应权限[5] - 交易标的超500万元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实施前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总经理有相应权限[6] 总经理薪酬与审计 - 总经理报酬在聘用合同确定,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10][11]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联系并参照考核指标发放[11] - 总经理须接受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8] 其他规定 - 总经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实行总经理负责制[9] - 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2]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2] - 细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2] - 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4]
矽电股份(30162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及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与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或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报告[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需报告[16]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当日通告董事长和董秘[18] - 董秘要求时,1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18] - 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事项进展[18]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多样[21]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分析并报董事会[19] - 涉及信披事项,董事会办公室提披露预案[19]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报告义务人[23] 责任追究 - 未及时或未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