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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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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股份买卖限制时间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 重大事件发生日起至依法披露日止不得买卖[7] 短线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8] 信息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3] - 对董事、高管买卖实行事前报备管理[13]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按100%自动锁定[19]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9]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0] 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2%的股份[2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3] - 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4] - 特定情形下增持达2%等要聘请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25] 减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告知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15] 其他限制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6] 责任与制度说明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需担责[28] - 违反制度买卖将受监管处罚和公司处分[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31]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31]
矽电股份(3016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原则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全体认可不受限[7]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7]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7]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时每人一票,可多种方式表决[7] - 会议记录需签字确认,至少保存十年[8]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承担费用[10] - 与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2]
矽电股份(3016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财务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额超500万[5] - 业绩预告差异较大指超原预告区间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 - 财务信息披露涉担保等占净资产1%或其他或有事项占10%为重大差错[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重大事项占净资产10%以上为重大差错[6] 披露规定 -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得晚于次年1月31日[7] - 已公布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6][8] 责任相关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0] - 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12]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13]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相关规定 - 主任委员收到提议10日内召集会议[11]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会议资料[11]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建议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矽电股份(30162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5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3.1819万股[6] - 2025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2.7274万元[7]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东持股 - 何沁修等5人各以403.7045万元净资产折股认购403.704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13.4568%[13] - 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等多家机构按相应净资产折股认购股份并持有一定比例[13]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按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规定[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20]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88]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 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设立应办理设立登记[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34] 章程相关 - 公司应在法律修改等情况时修改章程[138]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8]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144]
矽电股份(3016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推荐[5] - 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可由现任董事会等提[6] 投票制度 - 30%以上股份股东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二分之一有效表决权股份当选[14] - 票数相同致超员下次再选[14] - 当选人数不足按规定后续选举[14] 细则说明 - 细则按法规及章程执行[17] - 冲突以新规定为准[1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 - 细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7] 记录日期 - 矽电半导体记录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18]
矽电股份(30162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或达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项目评估与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评估项目[10]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4]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实施前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3] 超募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募资金应存放专户,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使用需董事会等审议[14]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5%在年报披露,达10%且超1000万需股东会审议[15][16]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等审议,部分变更由董事会决议并公告[18][19]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5] 违规处理与责任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7]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9]
矽电股份(3016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采取反担保防范风险[3] - 可对具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6] 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股东会审批,关联方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通过[10][12] 决策与事务处理 - 非特定股东会审批的担保由董事会按章程决策[20] - 对外担保事务由财务部负责,需调查评估并办理手续[16][17] 风险防控与追偿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董事会[18] - 被担保人违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8]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8]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应控制风险[19] - 多保证人时拒绝承担超约定份额责任[19] -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
矽电股份(3016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5] - 公司和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内容完整、格式合规,无重大遗漏[6] 披露要求 - 重大信息应及时、公平披露,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 - 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7]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8] 披露范围 - 应披露反映多方面情况的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19] - 对业绩波动等相关事项应针对性持续披露[20] - 可自愿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助于决策的信息[22] 披露流程 - 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指定媒体为证监会指定刊物和深交所网站[12] - 非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非交易时段发布需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12] 检查机制 - 董事会每季度对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17]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对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18]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19] - 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0] 责任人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5] 设备与时间 - 应配备信息披露必要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专人接听[13] - 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半年报、季报,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26] 停牌与预告 - 财务报告被责令改正未按期完成,股票及其衍生品停牌,2个月内完成改正可复牌[2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亏损或扭亏为盈,应进行业绩预告[29] 临时报告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30%应披露[32]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首次披露,筹划阶段符合条件应披露[38][39] - 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后需持续披露进展[39]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披露原因并每三十日公告进展[40] 子公司事项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有影响事件应参照披露[40] 其他披露 - 因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41]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应了解情况并公开澄清[41] 内幕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50]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50] 审计与管理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内部审计部门和专职人员[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53]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54]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特定对象参观需预约[54] - 举办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54] 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资料档案,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负责人[57]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联络人 - 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一名信息披露联络人[58] 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责任人失职致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1] - 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1] - 信息披露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处理情况向深圳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6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64]
矽电股份(3016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审议,超50%需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投资审批与管理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审批[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总经理为投资评审小组组长[6] - 项目实施中出现新情况,董事会指定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9] 理财与档案管理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0] - 公司建立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指定部门负责整理归档[11] 人员管理 - 公司对外派人员由董事会指定部门提初步意见,投资决策机构决定[27] - 派出人员每年应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检查[28] 财务与审计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详尽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18] - 公司每年度末对对外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 被投资企业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9] - 公司根据情况向被投资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19] - 公司所有投资资产由内审或非投资人员定期盘点或核对[19]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本制度所称“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