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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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应说明原因[7] - 有《公司法》等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和股权管理等事务[10][11] - 对外公告信息及重大事项,应事前请示董事长[18] 培训与记录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4] - 董事会秘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后期培训,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16]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18] 其他规定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1] - 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22]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其他规定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制定于2025年10月30日[17][18]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财务汇报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财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财务和经营成果[3] 审计时间 -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不得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公告前15日内和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矽电股份(301629)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确保公平披露[2] - 董秘负责信息报送监管,证券部协助日常管理[3] 信息保密与审批 - 报告编制等期间董事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报送资料或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审批[6] 信息安全保障 - 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获回执[6] - 外部单位违规使用信息致损需担责[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股份买卖限制时间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 重大事件发生日起至依法披露日止不得买卖[7] 短线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8] 信息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3] - 对董事、高管买卖实行事前报备管理[13]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按100%自动锁定[19]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9]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0] 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2%的股份[2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3] - 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4] - 特定情形下增持达2%等要聘请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25] 减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告知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15] 其他限制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6] 责任与制度说明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需担责[28] - 违反制度买卖将受监管处罚和公司处分[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31]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31]
矽电股份(3016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原则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全体认可不受限[7]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7]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7]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时每人一票,可多种方式表决[7] - 会议记录需签字确认,至少保存十年[8]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承担费用[10] - 与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2]
矽电股份(3016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财务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额超500万[5] - 业绩预告差异较大指超原预告区间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 - 财务信息披露涉担保等占净资产1%或其他或有事项占10%为重大差错[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重大事项占净资产10%以上为重大差错[6] 披露规定 -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得晚于次年1月31日[7] - 已公布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6][8] 责任相关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0] - 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12]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13]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相关规定 - 主任委员收到提议10日内召集会议[11]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会议资料[11]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建议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矽电股份(3016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推荐[5] - 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可由现任董事会等提[6] 投票制度 - 30%以上股份股东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二分之一有效表决权股份当选[14] - 票数相同致超员下次再选[14] - 当选人数不足按规定后续选举[14] 细则说明 - 细则按法规及章程执行[17] - 冲突以新规定为准[1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 - 细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7] 记录日期 - 矽电半导体记录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18]
矽电股份(30162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4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5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3.1819万股[6] - 2025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2.7274万元[7]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东持股 - 何沁修等5人各以403.7045万元净资产折股认购403.704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13.4568%[13] - 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等多家机构按相应净资产折股认购股份并持有一定比例[13]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按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规定[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20]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88]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 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设立应办理设立登记[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34] 章程相关 - 公司应在法律修改等情况时修改章程[138]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8]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