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盛德鑫泰(30088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德鑫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6-06-10 17: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6 | | --- | ---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7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8 | | 四、 | 结论意见 1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 称"《编报规则 12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
盛德鑫泰(30088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6-06-10 17: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相同的含义。 3-3-2 | |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 (四)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38 | | --- | --- | | (五)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 | | | 《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
2026-06-10 17:01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资金理财必须报经公司批准方可实施,未经批准子公司 严禁自行开展资金理财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理财,是指公司在国家有关政策、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 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 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依据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资金理财的原则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理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资金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资 金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章程 ...
丽江股份(0020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6-10 17: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坚持权责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岗位责任、 管理难度、管理风险对等。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 者讨 ...
杭州园林(300649) - 公司章程(2026年6月)
2026-06-10 17:0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公司由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3232239N)。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于2017年5月5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06-10 17:0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6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 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公司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在债券发行及存续期 内,有可能对发行债券的公司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 ...
杭州园林(30064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志华)
2026-06-10 17:0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志华为杭州 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 是 □ 否 如否, ...
杭州园林(30064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宜平)
2026-06-10 17:0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夏宜平作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 ...
杭州园林(30064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夏宜平)
2026-06-10 17:0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夏宜平为杭州 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
杭州园林(30064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玉平)
2026-06-10 17:00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沈玉平为杭州 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