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60536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6-04-17 00:18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9.6亿元,净额9.4567557472亿元[1]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128576亿元[5] 项目投资 - 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8.508299亿元,拟投募集资金7亿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2.456756亿元,拟投募集资金2.456756亿元[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7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可循环[7] - 2026年4月15日董事会通过该现金管理议案[16]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优先补足募投及日常流动资金[11] 监督披露 - 财务跟踪现金管理风险,独董等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机构审计[15] - 公司依规及时披露信息,保荐人对现金管理无异议[12][17]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6-04-17 00:18
业绩总结 - 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3.3843349101亿元[7] -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3.9012216441亿元,2024年度为14.7747552058亿元[28] - 2025年度营业总成本为15.4955761918亿元,2024年度为15.2737969121亿元[28] - 2025年度营业利润为 -1.7852376120亿元,2024年度为 -0.4150578522亿元[28] - 2025年度净利润为 -1.4964105979亿元,2024年度为 -0.3087108428亿元[28] 财务状况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42.46亿元,较2024年的40.97亿元增长3.64%[21] - 2025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19.10亿元,较2024年的20.47亿元下降6.22%[21] - 2025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23.37亿元,较2024年的20.50亿元增长13.99%[21] - 2025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18.64亿元,较2024年的19.96亿元下降6.66%[26] - 2025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23.83亿元,较2024年的21.01亿元增长13.42%[26] 关键审计事项 - 主营业务收入确认因对公司重要且影响利润,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7] - 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因需管理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重大,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9] - 存货可变现净值因涉及金额重大且需管理层重大判断,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1] 现金流量 - 202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1.66亿元,2024年为12.57亿元[30] -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927.89万元,2024年为2.77亿元[30] - 202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9亿元,2024年为 -5.46亿元[30] - 202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9亿元,2024年为8.87亿元[30] 会计政策 -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78]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难以区分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83] - 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与资产相关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187] 其他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632,310,656元,总股本为650,158,729股[49]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56] - 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57]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4-17 00:18
审计信息 - 审计对象为江西宏柏新材料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7] 责任与风险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4]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04-17 0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2827700元[8] - 公司由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整体变更设立[20] 股权结构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持股75630037股,比例30.3735%[20] -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4144183股,比例25.7607%[20]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452650股,比例12.2300%[22]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3568957股,比例9.4655%[22] - 衢州市华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1817720股,比例8.7621%[22] - 乐平市和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4940000股,比例6.0000%[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72827700股,每股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2]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 - 董事、高管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4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1][43] - 董事会不执行相关规定收回收益,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3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4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54]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57][60][6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多种募集资金使用行为需股东会审议[67]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74]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7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75]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并需锁定股份[75][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通知[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3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7][138][139] - 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超100万元或占项目承诺总投资额5%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40][141]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需特定比例董事同意[150][15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6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1]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62]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70] - 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100万元以下或占项目承诺总投资额5%以下)等情况的使用由总经理决定[17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2]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等条件[18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91]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4-17 00:17
薪酬制定与审批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董事、高管薪酬方案[5]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管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10]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按月发放,其他按规定发放[8][9][12] 薪酬调整与追回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包括行业增幅等[15][16][17] - 特定违规或财务造假,公司可扣减、追回绩效等薪酬[12][13]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6-04-17 00:15
薪酬方案 -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7]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7] 会议相关 - 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薪酬方案[2] -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其他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 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郎丰平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2] - 相关议案已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10]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6-04-17 00:15
业绩总结 -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637.16万元[2] - 2025年1 - 6月计提减值准备491.90万元[3] -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因计提减值减少3637.16万元[8] 减值详情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0.95万元[3][4][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5.40万元[3][4][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39万元[3][4][5] - 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1992.03万元[3][4][5]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03.39万元[3][4][6] - 共计提坏账准备241.74万元[5]
宏柏新材(60536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6-04-17 00:15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会议 - 2025年2月10日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议案[14] - 2025年3月18日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15][18] - 2025年3月21日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管理办法修订稿[15][17] - 2026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18] 业绩与股份变动 - 2025年第一个考核期公司业绩目标未达标[20] - 2名持有人325万股股票以2.77元/股回购注销[21] - 总股本由776,077,700股减至772,827,700股[23]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6-04-17 00:15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2025年4月28日、5月21日会议通过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 - 2025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选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方案[4]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委员会与中汇持续沟通确定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4][5] - 监督审计进度确保年报按时披露[5] - 审阅审计报告初稿并就重大事项讨论形成意见[5] 审计结果 - 中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6]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6-04-17 00:1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28,340,000元,净额750,305,598.27元[13]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96,000.00万元,净额945,675,574.72元[16]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3,302.57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3,501.49万元,报告期期末无余额[16]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4,567.56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474.32万元,报告期期末余额71,285.75万元[19]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1.34万元,以前年度结余利息1,752.16万元[16]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456.74万元,以前年度结余利息303.50万元[19]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14万元,零星费用0.03万元[19] 资金管理与协议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 - 2020年8月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1] - 2024年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22] 资金到账与账户余额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6日[24][26][28][39]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4年4月23日到账[4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5个定期存款账户[25] - 江西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末余额为844.39万元[27] - 四川银行成都金堂支行多个定期存款账户余额分别为28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25000万元[27] - 九江银行乐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末余额为2047.77万元[27] -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末余额为3366万元、0.21万元[27] -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分别为5000万元、0.37万元[27] - 四川银行成都金堂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为26.91万元[27] 资金使用与投资 - 2024 - 2025年,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38][39]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41]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28000万元6个月定存,预计年化收益率1.30%[45]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15000万元一年期大额存单,预计年化收益率2.25%,利息金额337.50万元[45]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20000万元6个月期结构性存款,预计年化收益率2.88%,利息金额291.95万元[45] 项目变更与节余资金 - 公司将“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1] - 公司终止“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1]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产能由5000吨变更为9000吨,工艺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53]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55] 项目投入与效益 - 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01.49万元,已累计投入76,804.06万元[6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43.31万元,占比3.92%[62] -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1,829.49万元,投入进度101.70%[62] -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740.53万元,投入进度101.77%[62]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979.37万元,投入进度100.00%[6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4,247.42万元,投入进度103.60%[63] -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7,479.92万元,投入进度104.05%[63] -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4,574.05万元,投入进度92.43%[63] - 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25,953.28万元,投入进度105.04%[63] - 2024年将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2943.31万元、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节余529.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3][64] - 本年募集资金投入3501.49万元,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节余529.81万元、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2943.3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5] -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计划累计投资5640.45万元,实际投入5740.53万元,投资进度101.77%,本年度效益-213.26万元[67] - 功能性气凝胶项目计划累计投资6979.37万元,实际投入6979.37万元,投资进度100.00%,本年度效益不适用[67] - 两个项目合计计划累计投资12619.82万元,实际投入12719.90万元,投资进度100.79%,本年度效益-213.26万元[67] 未来展望 - 2026年4月15日公司拟对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细分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71]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承诺投资70,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474.38万元,进度0.68%,预计202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70]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71]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71,285.75万元[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