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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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9月中国水力发电量产量为9970.5亿千瓦时 累计下降1.1%
产业信息网· 2025-11-30 09:56
行业核心数据 - 2025年9月中国水力发电量产量为15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9% [1] - 2025年1-9月中国水力发电量累计产量为9970.5亿千瓦时,累计下降1.1% [1] 相关上市企业 - 行业主要上市企业包括长江电力(600900)、华能水电(600025)、国投电力(600886)、川投能源(600674)、桂冠电力(600236)等 [1] 行业研究报告来源 - 相关信息参考智研咨询发布的《2026-2032年中国水电行业发展现状调查及市场分析预测报告》 [1]
2025年1-9月中国核能发电量产量为3580.8亿千瓦时 累计增长9.2%
产业信息网· 2025-11-29 14:42
行业核心数据 - 2025年9月中国核能发电量产量为3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 [1] - 2025年1-9月中国核能发电量累计产量为3580.8亿千瓦时,累计增长9.2% [1] 相关上市公司 - 涉及核能发电业务的主要上市公司包括中国广核、中国核电、申能股份、浙能电力、湖北能源、华能国际、大唐发电、江苏国信、中核科技、福能股份 [1] 数据来源 -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由智研咨询整理 [1]
各地新政限制售电盈利,有利电价企稳
海通国际证券· 2025-11-27 15:29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对电力行业持长期看好态度,特别是火电板块 [1] 核心观点 - 电力需求保持上升趋势,10月全社会用电量85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9月为4.5%),其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居民用电量分别为5688/1609/11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17.1%/23.9%(9月为5.7%/6.3%/-2.6%),主要受去年低基数影响 [3] - 预计全年用电量增速超过5%问题不大,市场对2026年长协电价和近期高煤价的担忧预计在长协签订后缓解 [3] - 火电板块目前市盈率低于10倍,分红率有望提升,而海外电力龙头市盈率普遍在20倍左右,具备投资价值 [3][8] 各地售电政策 - 河南要求用户承担超额亏损,但上限为10% [3][5] - 广东自2026年起,对售电公司月度平均批零差价高于0.01元/千瓦时的超额部分按1:9比例分享给用户,并公示批零差价最大的30家售电公司名单 [3][5] - 河南、陕西、安徽、江西、四川等地已发布限价政策,河南限价3厘/度,广东限价1分/度,但1:9的分成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的"2:8"或"5:5",政策向用户端倾斜 [3][5] 陕西市场化交易方案 - 煤电年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70%,加上月度交易后达到80% [3][5] - 分时交易不限价,各时段申报价格上限和下限暂定为0.52元/度和0元/度,用户年度中长期交易比例不低于55%,加上月度后不低于60% [3][5] - 新能源机制电量由电网代表全体用户签订,合同价格为实时市场同类项目加权均价,相关电量同步计入用电侧签约比例 [3][5] 辅助服务政策 - 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火电机组在额定容量50%以下部分按价格递增逐档申报,具体为40%<Pn≤50%时0-220元/兆瓦时、30%<Pn≤40%时0-270元/兆瓦时、20%<Pn≤30%时0-320元/兆瓦时、Pn≤20%时0-370元/兆瓦时 [3][6] - 上海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年每千瓦256元(含税) [3][6] 国家能源集团预测 - 2024年全国最大用电负荷14.4亿千瓦,最大负荷峰谷差率约25%,煤电以36%的装机提供55%的电量和70%的顶峰能力 [3][7] - 预计2030年煤电装机达15.4亿千瓦,新增气电装机4000-5000万千瓦;2035年煤电装机不变,发电量5.8万亿千瓦时,占比38%;2030-2035年气电装机增至2.4亿千瓦 [3][7] - 2050年煤电装机13亿千瓦,发电量占比19.2%;2060年煤电装机9.0亿千瓦,发电量1万亿千瓦时 [3][7] 盈利与投资建议 - 2025年第三季度火电盈利继续好转,建议关注华电国际、京能电力、皖能电力、大唐发电、浙能电力、华能国际、宝新能源、华润电力、中国电力、国电电力、湖北能源、国投电力、广西能源、三峡能源、龙源电力、中广核新能源、福能股份、中闽能源、大唐新能源、长江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桂冠电力、桂东电力、黔源电力、中国核电、中国广核等公司 [3][8]
湖北能源: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20:18
公司运营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包括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内的议案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市值为326亿元 [1] 公司业务结构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业务,占比52.45% [1] - 水力发电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20.25% [1] - 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占比为12.1% [1] - 天然气销售业务和风力发电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43%和4.69% [1]
湖北能源(000883)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25-11-26 20:18
募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597,938,144股新股,发行价每股4.85元,募集资金总额2,899,999,998.40元[11] -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898,235,373.40元,于2025年10月17日划至专项账户[1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2,894,700,957.25元[11] 资金投入与置换 -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733,809,768.17元,拟置换该金额[14] -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879,522.70元[17] -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合计735,689,290.87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17] 项目投资 - 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枢纽工程自筹投入565,504,065.97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投入99,968,080.00元,独立费用投入68,337,622.20元[15] - 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总额930,987.29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290,000.00万元[16] 其他金额 - 金额为6000万元[20]
湖北能源(00088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1-26 20:1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97,938,144股,发行价4.85元/股,募资2,899,999,998.40元,净额2,894,700,957.25元[2] -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募集资金余额28.9824亿元[3] 项目投资与资金置换 - 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93.10亿元,拟投募资29.00亿元[6] - 截至2025年10月17日,自筹资金预投及付费用735,689,290.87元拟置换[8] 相关审议与意见 - 2025年11月26日董事会通过募资置换自筹资金议案[11] - 信永中和认为专项说明公允反映自筹情况[12] - 保荐人认为置换事项合规无异议[13]
湖北能源(00088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1-26 20:18
资金募集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97,938,144股,发行价4.85元/股,募资28.999999984亿元,净额28.9470095725亿元[1] -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募集资金余额28.9824亿元[2] 项目投资 - 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93.10亿元,拟投募集资金29.00亿元[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20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可循环使用[7] - 拟购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含结构性存款[8] - 2025年11月26日董事会通过现金管理议案,保荐人无异议[18][19]
湖北能源(000883)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11-26 20:16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尽量避免活动[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可举行说明会并提前2日通知[10] - 拟发行新股等可在股东会通知后5日内举行说明会[10] 信息披露与保密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签署承诺书[11]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3] - 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13] 活动制度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13]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14] 办法施行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湖北能源(000883)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20:16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9]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质押等[9] 专户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6] 项目评估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评估[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评估[10]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具体使用计划[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制度第十二条履行程序;达到或超过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31]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一次[3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公司应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预计无法按期归还,应在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9] - 上市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1]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7] 用途变更与地点改变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6]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27]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2] 核查报告相关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出具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4]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等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4] - 公司应在收到核查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4] 问题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34] 制度相关 - 本办法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36] - 本制度规定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23年5月修订制度废止[37]
湖北能源(000883)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修订稿)
2025-11-26 20:16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指定联络人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6][7]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1][1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董事会应聘任新秘书[12]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证券事务代表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会议通知与报送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董事[18] - 董事会会议结束两交易日内报送决议文件至交易所审核并公告[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20] - 股东会结束当日将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深交所审核并公告[2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指定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办理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15] - 董事会秘书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20]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公告[21] - 发生重大事件应编制公告书公开披露[22] 会议记录与授权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载明多项内容,董事需签字[19]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载明多项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字[20]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信息[21] 股票买卖通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