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
搜索文档
“年底过了再喝”“风头过去再约”,这种幻想得彻底打消!
新华社· 2026-01-16 10:1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指出“年底过了再喝”、“风头过去再约”等言论反映了部分干部对整治违规吃喝存在“一阵风”的错误认知和侥幸心理,必须坚决纠正[1] - 文章强调党中央整治“四风”的决心坚定不移,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违规吃喝是腐败的开端,整治工作“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6][9][11] 违规吃喝的顽固表现与错误认知 - 部分干部在时间上“避风头”,刻意选择在会议、学习期间或节假日前后等纪检监察明察暗访较多的时段之后进行违规吃喝[2] - 部分干部对纠治“四风”形势判断错误,认为“风头会过去”或“年底过了”就安全,是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误判[6] - 部分干部对纪律底线心存侥幸,认为“天高皇帝远”,吃点喝点不会被发现,如李献林在忏悔中提到存在侥幸心理[6] - 部分干部对基层工作存在认识误区,将违规吃喝视为“人情往来的润滑剂”,并提出“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等错误借口[8] 违规吃喝的隐蔽手段与案例 - 在地点上“捉迷藏”:从高档餐厅、私人会所转移到单位食堂的“豪华包间”,或跨地区到邻县邻省进行,如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委原常委、副县长牛周羊杰组织人员到兰州市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4] - 在形式上“换马甲”:包括将高档酒灌入矿泉水瓶、以夜宵为名组织“二次宴请”、将大规模聚餐“化整为零”为小型饭局或分批宴请[4] - 案例: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献林在主持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会议的次日违规组织酒局,导致1人酒后死亡[4] - 案例: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为掩人耳目,组建“周末愉快”微信群,并让儿子在部门附近开设会员制高档餐厅用于聚会吃喝[5] 违规吃喝的实质危害与整治要求 - 违规吃喝绝非“免费午餐”,而是围猎者“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许多领导干部从一顿饭、一杯酒开始,逐步发展到收受礼金、违法犯罪[8] - 作风问题是腐败堕落的开端,违规吃喝常是被“围猎”的前奏,酒桌饭局背后可能隐藏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李献林、唐仁健案例即为反面教材[8] - 整治违规吃喝是为了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进风腐同查同治,铲除腐败滋生土壤[9] - 必须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树立自觉意识,从拒绝一顿饭、一杯酒做起,筑牢拒腐防变堤坝[11] - 应建立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9]
详情披露:10名干部违规聚餐,5人喝掉4瓶白酒,从中午十二点持续到下午两点,1人死亡后组局者没立即向组织汇报,反而试图隐瞒真相
中国基金报· 2026-01-12 00:29
事件概述 - 2025年3月,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组织参与违规吃喝,成为一起典型案例[1] - 饭局导致1人酒后死亡,其余9人受到纪法处理,另有6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共计15名责任人被处理[1][18] - 事件发生后,河南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涉事主要人员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17][18] 违规细节与处理 - 饭局组织者为罗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献林,宴请其上级信阳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叶金广,并约请多名政法系统干部陪餐[3] - 参加饭局的10人中,7人是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3人是“一把手”[3] - 饭局从中午持续约两小时,10人中有5人饮酒,共喝掉4瓶白酒[7] - 饭局总花费7170元,其中买酒4000多元以单位名义挂账,餐费3000多元由他人垫付,事发后李献林才自行结账[14] - 李献林为隐瞒真相,召集参与干部私下协商,共同出资280万元(李献林90万,段巍巍和汪海洋各80万,黄家成20万,方建兵10万)补偿死者家属,其中李献林的90万元系向当地商人老板借用[9][10][12] - 李献林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案件揭示了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过程,调查发现其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17][18] 问题根源与定性 - 违规吃喝是表象和末端,背后反映的是思想认识的偏差、权力运行的失控、制度落实的空转和责任落实不力[14] - “关键少数”未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成为“四风”的制造者,污染了政治生态[5] - 违规吃喝的本质是“搭天线、拉关系”,看似无具体诉求,实则为未来利用关系铺路[16] 后续整治与全国成效 - 河南省对此事件深刻反思,组织大规模警示教育,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整治,派出19个督导组全覆盖明察暗访[20] -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与税务、公安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机制,运用大数据筛查,并制定“十严禁”等规定扎紧制度笼子[20] - 2025年1月至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28.7万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6万人[24]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2024年超常规破题开局,2025年大纵深推进,并计划在2026年巩固提升[26][28]
详情披露:10名干部违规聚餐,5人喝掉4瓶白酒,从中午十二点持续到下午两点,1人死亡后组局者没立即向组织汇报,反而试图隐瞒真相
中国基金报· 2026-01-12 00:1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剖析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2025年3月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揭示了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顶风违纪的问题,强调了中央八项规定是必须长期坚守的铁规矩、硬杠杠,并展现了党中央及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为鉴、深化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坚定决心 [1][3][26][31] 案例详情与剖析 - **事件概述**:2025年3月,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次日,顶风违规组织参与饭局,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6] - **参与人员与后果**:饭局10人中有7人是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3人为“一把手” [8] 饭局导致1人酒后死亡,其余9人均受纪法处理,另有6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 [6][26] - **饭局细节**:饭局从中午12点持续到下午2点,10人中有5人饮酒,共喝掉4瓶白酒 [12] 饭局总花费7170元,其中买酒4000多元以单位名义挂账,餐费3000多元由他人垫付,组织者事后因担心调查才自行结账 [19] - **事后隐瞒与调查**:事发后,组织者李献林未立即上报,反而试图隐瞒,并召集其他参与者商议,共同筹集280万元补偿死者家属(李献林出90万,段巍巍和汪海洋各80万,黄家成20万,方建兵10万) [12][14] 李献林的90万元补偿金系向当地一名商人老板借用 [16] 次日县委政法委向县委的书面报告隐瞒宴请饮酒情节,称死者系突发疾病去世,时任县委书记余国芳知情但未上报 [16] 信阳市纪委监委接到反映后上报,河南省委高度重视,河南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 [17] 问题根源与定性 - **思想认识与权力运行**:违规吃喝是表象,背后反映的是思想认识的偏差、权力运行的失控、制度落实的空转和责任落实不力 [19] “关键少数”未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成了“四风”的制造者,污染政治生态 [10] - **风腐一体**:案例揭示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过程,李献林不仅多次违规吃喝,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 [23][24] 违规吃喝看似无具体诉求,但本质是搭天线、拉关系,为未来谋利 [22] 处理与整治措施 - **通报与要求**:2025年5月,中央层面工作专班及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此问题及15名责任人处理结果,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案为鉴,一体推进学查改 [26] - **地方整治行动**:河南省组织大规模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整治,派出19个督导组全覆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 [28]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与税务、公安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机制,运用大数据筛查线索,并针对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分别制定“十严禁”等规定 [28] - **全国整治成效**: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真抓狠抓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31] 2025年1月至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28.7万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6万人 [33] 作风建设意义与群众反馈 - **联系群众与集中整治**:加强作风建设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最伤民心 [36] 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显著,2025年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再狠抓两年 [36][38] - **风气转变与群众认可**:持续抓八项规定落实带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引领社风民风深刻变革 [33] 群众反馈办事体验改善,干部服务态度热情周到高效,村干部主动上门服务 [33][34] 群众对整治违规吃喝政策表示坚决拥护 [30]
酒桌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新浪财经· 2026-01-11 22:1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年度反腐专题片揭露,部分党员干部仍存在严重的违规吃喝问题,酒桌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官员通过酒局构建利益圈子,进行权钱交易 [1] - 专题片通过具体案例表明,违规吃喝与腐败问题紧密相连,官员参与酒局往往是为了追求庸俗优越感、圈子认同感以及背后的物质利益和政治收益 [1] - 整治酒桌不正之风是为了防止干部由风及腐,党员干部需对酒局的性质和设局者的意图保持清醒认识,否则将自食其果 [1] 案例与数据 - 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贪腐总计2.68亿余元,其行贿人主要来自日常吃喝玩乐圈,并在被留置前夜仍外出饮酒至半夜 [1] -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献林等人,在参加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的同时组织或接受违规宴请,并为一同饮酒致1人死亡的事件筹集资金掩盖事实 [1] 现象与行为模式 - 党的十八大后,公开的公款大吃大喝近乎销声匿迹,但私下在会所等场合的违规吃喝现象并未绝迹 [1] - 酒局参与者常以“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或“小事小节论”等理由为自己辩护和开脱 [1] - 酒局成为商人围猎干部、干部构建小圈子并进行利益勾兑的交易场,存在“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等不正之风 [1]
锐评|反腐大片播出!党员干部“酒瘾”太大早晚喝趴下
新浪财经· 2026-01-11 21:06
专题片核心观点 - 专题片揭露部分党员干部仍存在违规吃喝问题 此类行为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并伴有“由风及腐”的风险 [1][4][5] 违规吃喝的表现形式 - 公款公然大吃大喝近乎销声匿迹 但私下会所推杯换盏现象未绝迹 [1] - 违规吃喝常与商人或“自己人”(上下级、老同学)进行 以达成利益默契或巩固小圈子关系 [1] - 参与者常以“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或“小事小节论”为自己辩护和开脱 [1] 违规吃喝背后的动机与实质 - 官员参与酒局并非在乎酒 而是在乎前呼后拥的优越感、圈子认同感及背后的物质利益与政治收益 [2] - 商人参与酒局是出于利益算计和逢场作戏 并非出于对领导干部的敬意 [2] - 酒是勾兑撮合的融合剂 酒桌是各取所需的交易场 实质是将权力变现和私相授受的工具 [4] 具体贪腐案例 - 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贪腐总计2.68亿余元 行贿人主要来自其日常吃喝玩乐圈 [4] - 唐仁健在十多年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及地方领导干部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 被留置前一晚仍外出喝酒至半夜 [4] -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献林等人 一边参加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一边组织或接受违规宴请 [4] - 为掩盖违规饮酒致1人死亡的事实 李献林等5人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 [4] 专题片的警示与要求 - 严查违规吃喝旨在把干部从“由风及腐”的酒桌上拉下来 是基于诸多反面教材得出的经验教训 [5] - 党员干部需对哪些酒局是“局”以及设局者的心思做到心知肚明 [5] - 若揣着明白装糊涂、“酒瘾”太大 最终将害人害己 [5]
违规吃喝案件中党纪条款适用研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7 07:5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一起具体案例,深入分析了如何对“用公款支付、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这一复合型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精准定性处理,明确了在行为同时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多个条款时应依据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理、对接受宴请方应依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对共同违纪人员应坚持过罚相当原则进行量纪 [1][3][4][5] 案件基本情况 - A市城投公司(市属国企)党委书记、董事长孙某,在2024年12月6日副市长王某带队调研后,假借汇报工作名义邀请王某一行到酒店就餐,谎称个人自费,餐费共计5000元 [1] - 孙某安排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垫付餐费,后以招待费名义在公司入账报销 [1] 违规行为定性分歧 - **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行为同时违反《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应合并处理 [2] - 张某与孙某系共同违纪,定性和处理相同 [2] - 王某及随行人员应依据《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定性处理 [2] - **第二种意见(文章采纳)**:认为对孙某、张某应依据《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定性 [2] - 对王某及随行人员,因其对餐费系公款支付不知情,应依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定性处理 [2] 定性处理分析依据 - **对提供宴请方(孙某、张某)**:其行为属于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条款,构成想象竞合,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3] - 经比较,《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最高处分档次(开除党籍)重于第一百零一条(留党察看),因此适用第一百一十三条 [4] - **对接受宴请方(王某及随行人员)**:定性需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因其主观上不知情系公款支付,故不构成“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4] - 但其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廉洁性,故依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定性 [4] 量纪处理原则 - 对共同违纪人员处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根据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5] - 张某听从孙某安排,非主导地位,责任较小,处理可轻于孙某 [5] - 王某作为带队领导对接受宴请有决定权,随行人员系陪同参加,可责性较低,处理可轻于王某 [5] 最终处理结果 - 孙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 张某及王某等参加宴请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5] - 责令所有违规参加宴请人员退赔餐费5000元 [5]
云南通报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9-27 12:21
纪律违规案例 - 红河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邹进在2022年至2024年多次安排私营企业主承担私人宴请费用 并在春节和中秋节收受礼金及香烟等礼品 2025年4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1] - 昭通市广播电视局郑常溪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违规设立"小金库" 借加班和出差名义组织多次公款吃喝 2023年5月省外培训期间4次组织违规聚餐其中2次饮酒 2025年7月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 -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张远礼2020年至2023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并参与娱乐活动 费用由企业主承担 2025年6月被开除党籍并降为二级科员[2] - 保山市隆阳区蒋瑞仙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通过虚增会议支出和广告费用套取公用经费用于个人吃喝 2025年4月受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2] 作风建设要求 - 违规吃喝和饮酒问题被视为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的重大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必须持续严格执行[3] - 党组织需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通过经常性教育巩固纪律规矩意识 引导形成良好作风习惯[3] - 纪检监察机关需严纠违规吃喝等作风问题 深化风腐同查同治 防止问题反弹回潮[3]
前行丨明辨是非 守护正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8-11 09:08
案件审理方法 - 坚持对违规吃喝问题采取严格基调 即便退休人员接受原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也应依纪处分 [1] - 案件定性需基于被审查调查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而非仅依据送礼人陈述 [2] - 审理意见需勇于提出不同观点 既要对事实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 [5] 专业能力与制度创新 - 实施每季度对审结案件开展质量评议的"一季度一评议"制度 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6] - 通州区案件质量在2014至2017年度连续4年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6] - 牵头起草多项工作指引 为案件定性量纪提供参考标准 增强执纪执法综合效果 [6] 具体案件处理 - 将公立医院副院长收取医药器材供货商红包行为定性为受贿犯罪 因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中为他人谋利 [2] - 对基层干部采购燃气预警设备失误免予党纪处分 因气体类型差异属专业认知范围外且系探索性工作 [3][5] - 设备异常原因为可探测气体类型(甲烷)与实际使用气体(丙烷和丁烷)不一致 需专业机构检测认定 [3][5]
学习期间,尺白2次组织5名学员聚餐饮酒、唱歌娱乐;张官林组织7名学员聚餐饮酒,3名学员因醉酒未参加次日学习!青海通报:多人被处理
中国基金报· 2025-07-03 22:25
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海南州贵南县茫曲镇原党委委员尺白在2025年5月培训期间2次组织5名学员聚餐饮酒唱歌 学员张官林组织7名学员饮酒致3人醉酒缺席次日学习 尺白被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 张官林被撤销党内职务并降薪 相关领导均受处分[1] - 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琨明2013-2024年多次接受宴请并收受高档白酒金条等礼品 2025年5月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2] - 海东市乐都区市场监管局俞龙2021-2023年开展企业风险评估时接受宴请 调查举报线索时收受名烟礼金 日常检查中收受白酒藏红花等 2025年5月被留党察看二年[3][4] - 玛沁县大武乡江前村支书多杰才让2022年组织村调解委员会违规吃喝9次 以白条报销3534元办公经费 2025年5月受党内警告处分[5][6] - 称多县住建局原副局长马文辉2024年以来多次接受成都宴请 收受名烟酒购物卡礼金 接受旅游安排 出入高消费场所 2025年5月被留党察看二年并撤职[7][8]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 - 通报指出部分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存在违规吃喝收礼等问题 反映个别地区和单位主体责任缺失监督缺位 乡镇一级严的氛围未形成[8][9] - 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学习教育关键节点扛起主体责任 从严管理干部 重拳纠治违规吃喝收礼顽疾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以案示警 坚持风腐同查同治[9]
严惩司法腐败!最高检设立新机构
证券时报· 2025-06-24 16:38
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成立 -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加挂"检察侦查厅"牌子 正式挂牌成立 负责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 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 以及需要由最高检直接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1][2] - 该厅设立旨在更好助力严惩司法腐败 维护司法公正 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级检察院和部分地市级检察院成立专门检察侦查机构 [2] 违规吃喝问题认定 - 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 提供宴请 包括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以及违反规定组织 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 [4]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违规吃喝案件主要有四类: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 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5] - 认定违规吃喝关键点在于弄清参与人员关系 吃喝地点性质和钱款来源 即和谁吃 在哪儿吃 谁付钱 [6] 违规吃喝具体情形 - 和谁吃:党员干部接受下属 下级单位 企业 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即属违纪 无论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7] - 在哪儿吃: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一律违规 不论其他因素 [9][10] - 谁付钱:假公务真吃喝和真公务超界限两种情况均属违规 包括虚构公务活动用公款支付 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11] 中纪委禁止的8种饭局 1 不准参加公款宴请 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属于公款宴请 [12] 2 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确需协助应自行支付餐费 [13] 3 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不得利用企业招待场所 [14] 4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应自觉回避不明饭局 [15] 5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执行公务期间应拒绝 [16] 6 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非公务活动对象不得安排接待 [17] 7 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应自觉回避 [18] 8 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既不应举办也不应参加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