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icon
搜索文档
【12366问答】近期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一起来看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5 15:1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1]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2] - 夫妻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选择都在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2] - 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即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2] -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5] -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5] -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5] 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 - 《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国家标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编号GB/T 46278-2025[8][10] - 信用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专项指标,基本指标在总指标中占比不低于40%[13][24] - 基本指标包含基础信用信息、经营信息、守法信息、诚信守约信息和综合评价信息五大类[18][19][20][21][22] - 标准实施后监管部门可对信用良好个体工商户实施简化监管和激励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并激发经营活力[10][26] - 评价指标选取可根据被评对象特征及资源情况合理设置调整,权重设定需满足评价结果公正性和合理性[13][24]
事关退钱!即将开始确认→
搜狐财经· 2025-11-14 19:1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错误 - 同一婴幼儿或子女的父母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正确方式为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1][2][3]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未录入终止时间而继续享受扣除,扣除仅适用于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3][4] -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时按独生子女标准填报,或同一老人名下扣除总额超过3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扣除不得超过1500元 [5][6] - 被赡养人错误填报为配偶父母或未满60周岁的祖父母,被赡养人须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6][7] - 继续教育扣除填报了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仅目录内且在中国境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支出符合扣除条件 [8][9] - 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后续年度培训仍填报扣除,扣除仅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9][10] - 大病医疗扣除金额错误填写为医药费用总金额,正确金额应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且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0][11] 住房相关专项附加扣除规则 - 婚后购买住房,夫妻双方均按100%或各按50%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错误,只能由一方按100%扣除,除非双方婚前各自有首套住房贷款 [11][12]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享受后,出售再购住房继续填报扣除错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3][14] - 夫妻双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错误,二者不能同时享受 [15][16]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却均填列住房租金扣除错误,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时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 [18][19]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正流程 - 发现已申报扣除有误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税】-【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行修改或作废 [20] - 修改扣除比例或作废填报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更正年度汇算申报,需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完成更正 [21][22][23]
厦门人来退钱啦!及时自行申报,尤其注意这14种情形别填错!
搜狐财经· 2025-11-14 15:2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年尾需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以确保税费信息准确并享受合理税优政策[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 - 父母为同一婴幼儿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时,双方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5] - 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方式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5] 子女教育扣除 - 父母为同一子女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双方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8] -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9][10] - 子女毕业后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需录入终止时间,否则不得继续享受扣除[11] 赡养老人扣除 - 非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周岁父母,每人每月扣除不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12] - 若纳税年度内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第二年可按独生子女3000元/月标准扣除[13] - 被赡养人仅限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父母[14] 继续教育扣除 - 继续教育扣除仅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证书,目录外证书如西式面点师等不符合扣除范围[15][16] - 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规定,不能享受扣除[17][18] - 仅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不可享受扣除,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19][20] - 继续教育扣除仅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后续年度进修、学习及年审等不属于扣除范围[21] 大病医疗扣除 - 大病医疗可扣除金额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非医药费用结算单总金额[22] - 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费用分别计算[22] -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大病医疗可扣除金额[23]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婚后购买住房,夫妻双方不可均按100%或各按50%扣除利息,只能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24] - 仅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婚后方可对各自住房分别按50%扣除或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24]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申报扣除过则不得就其他房屋再享受[24] 住房租金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5][26] - 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可填报住房租金扣除,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房也视同纳税人有房[27][28]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均无自有住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工作城市不同则可分别扣除[29] 扣除信息修改与更正 - 发现已申报扣除有误,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办税】-【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行修改或作废[30] - 修改扣除比例或作废填报信息后,需更正年度汇算申报[31][32][33] - 税务机关通知错误后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可暂停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按规定更正后可继续享受并追补扣除[33][34]
退钱了!退钱了!
搜狐财经· 2025-11-13 22:03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12月份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父母双方为同一婴幼儿填报时,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2] - 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3]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父母双方为同一子女填报时,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5] -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5]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不得继续享受扣除,需录入教育终止时间 [7]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非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周岁父母时,每人每月扣除不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 [9] - 被赡养人仅限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父母 [1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外证书不符合扣除条件 [14] - 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规定,不能享受扣除 [16] - 继续教育扣除仅限于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后续年度培训或年审不属于扣除范围 [20]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婚后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夫妻双方仅能由一方按100%扣除 [25]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7]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9]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均无自有住房时,仅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33] 专项附加扣除修改与更正 - 发现申报错误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或作废 [35] - 完成扣除信息修改后,需进入“申报查询”界面更正年度汇算申报 [38]
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
搜狐财经· 2025-11-13 18:06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核心要点 - 12月份需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1] 专项附加扣除易错情形与纠正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 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扣除比例合计不可超过100% [2] - 子女教育扣除 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扣除比例合计不可超过100% [4][5] - 子女教育扣除仅限于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 教育结束后需录入终止时间 不得继续享受 [6] - 赡养老人扣除 被赡养人需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父母不符合条件 [8][9] -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 每人每月扣除标准不超过1500元 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 [7] - 继续教育扣除 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目录外证书如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等不符合扣除条件 [10] - 继续教育扣除仅适用于中国境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支出及国内颁发的技能证书 国外学历教育及国外技能证书不符合条件 [11] - 继续教育扣除时间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仅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不可享受 后续年度进修、学习及年审不属于扣除范围 [12][13] - 大病医疗扣除金额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非医药费用总金额 [14]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婚后购买住房夫妻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仅限于婚前各自首套贷款情况 [15][16]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扣除过一套后不得就其他房屋再次享受 [17] -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 [18] -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可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也视同纳税人有自有住房 [19][20]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均无自有住房 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工作城市不同方可分别扣除 [21]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方法 - 已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有误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中"扣除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功能进行更正 [22] - 修改扣除比例例如夫妻双方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从100%改为各50% 需双方各自在APP中修改设置 [23] - 修改为由一方扣除100% 则另一方需作废在APP中的相关填报信息 [24]
【涨知识】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5 09:30
全日制研究生个税扣除政策 -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 - 扣除方式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 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 - 在境外接受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样适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但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等证明资料备查 [3] 非全日制研究生个税扣除政策 - 纳税人接受非全日制研究生等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 -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 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 [3] -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如属于境外学历继续教育则不符合扣除条件 不得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 本科毕业后备考研究生期间父母不可扣除子女教育 因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且未取得研究生学籍 [3] - 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扣除 [3]
税费“易错”笔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易错点轻松get!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09:0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 - 同一子女教育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且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2][3] - 赡养老人扣除中同一被赡养人合计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每月3000元,独生子女可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分摊且每人不超过1500元 [5][7] - 被赡养人仅限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或其他亲属不符合条件 [10][12] - 大病医疗支出仅限纳税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不可扣除 [13][16]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时,仅一方可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双方不可同时填报 [17] -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在同一年度内同时享受,夫妻双方仅能选择其一 [18] - 继续教育扣除需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证书,方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目录外证书不符合条件 [20][22]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更新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已修订,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按月预缴企业从2025年9月申报期启用新版,按季预缴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启用 [29] 逾期申报处理方式 - 除个人所得税外,逾期未申报税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补申报,或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功能处理 [31][32] - 个人所得税逾期补申报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完成,残保金目前不支持逾期申报 [33]
【涨知识】家有新生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添加?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0 09:42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该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由原每月1000元提高至2000元 [2] - 政策依据为《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和《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2] - 可享受扣除的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受本人监护的非子女,无论子女在国内或国外出生均可 [2] - 扣除比例可由父母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 - 扣除起算时间为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起始时间与出生月份一致,终止时间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间衔接 [2][3] - 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时可使用载明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或选择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外国护照等证件类型 [3] 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操作流程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进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目进行填报 [3] - 填报过程中需核对本人信息,选择配偶信息,若无配偶信息可点击【添加配偶信息】进行填写 [4] - 需选择子女信息,若初始无信息可点击【添加子女信息】填写,并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 - 设置扣除比例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 [6]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扣缴义务人每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或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汇总统一扣除 [6] 销售使用过的设备简易计税申报流程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设备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时,需将含税销售额按3%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例如含税销售额103000元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0元 [13] -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减税项目中,减免代码需选择0001129924,并在第2列到第4列填写减免的1%税额,例如减免税额为1000元 [15] - 增值税主表第5栏填写简易计税销售额100000元,第21栏填写应纳税额3000元,第23栏填写减征额1000元,第24栏填写应纳税额合计2000元 [15][16] 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增值税预缴申报 - 纳税人需以注册地企业身份从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菜单进入 [19] - 系统根据税源信息自动匹配填表式申报或列表式申报模式,填表式申报模式下需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不符可自行修改栏次金额 [20][21] - 列表式申报模式可查询主管税务机关筛选税源,支持单独修改或批量勾选最多5条税源信息进行申报 [23][24] - 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完成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可立即缴款完成税费缴纳 [22][29]
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智能自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5 09:02
申报智能自检服务功能 - 核心功能是纳税人在完成税费种申报后,由电子税务局自动进行税费种间的逻辑关系和合规性检查,并将结果通过提醒渠道推送给纳税人,引导其自查调整[2] - 纳税人可自行操作申报智能自检,查看税费种间是否存在比对不符情况[2]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智能自检】-【申报自检结果查询】,或通过首页搜索栏直接搜索进入[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 -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时,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1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 从2021年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原按季征收转为按年征收,统一集中在每年第三季度征收,截止日期为每年9月30日[14] - 保障金年缴纳额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17]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政策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且登记注册类型为企业的用人单位申报时,系统自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计算本期应补(退)费额为0,免征保障金[19] - 申报时若提示"暂无可通过本功能申报的税费种",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申报界面[20][21][22]
热点问答丨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9 09:0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模块 [2] - 填写信息时可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时间为当月或次月 [4] - 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登记后需按适用税率申报且通常不得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需二次确认才能完成登记 [5][6] 税(费)种认定变更 -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 电子税务局将自动变更大部分税(费)种的纳税期限 终止按季申报认定 新增按月申报认定 [9] -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等暂不支持自动变更 需联系税务管理员或前往办税厅手动调整申报期限 [9] 增值税申报处理 - 在季度中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需将季度申报拆分为两部分:一般纳税人属期按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属期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报 [10][11] - 若登记当月生效且月初已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开具发票 需将原发票红冲后重新按适用税率开具并按一般纳税人规定申报 [12] 进项税抵扣规则 - 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13] - 例外情况是 在办理税务登记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 若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进行增值税申报 则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登记后抵扣进项税额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