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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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起诉127.2万人
经济观察网· 2026-01-19 16:20
检察机关履职数据概览 - 2025年1至11月 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0.4万人 提起公诉127.2万人 [1] 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 - 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 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4.9万人 [1]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起诉涉黑恶犯罪8528人及“保护伞”58人 最高检挂牌督办13起重大案件 [1] - 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犯罪44.6万人 [1] - 加大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惩治力度 起诉4014人 [1] - 推动醉驾治理 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23.6万人 起诉21.1万人 同比分别下降22.1%和17.2% [1] 网络空间依法治理 - 依法惩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犯罪 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6.6万人 [2] - 协同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 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2万人 最高检指导对缅北多个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 [2] - 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起诉5440人 并办理相关公益诉讼4086件 [2] 服务经济发展与市场秩序 -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 同比上升11.3% 已起诉2.6万人 [3] - 深化重点领域腐败整治 起诉金融、医药、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犯罪6749人 [3] - 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 起诉行贿犯罪2982人 [3] - 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3万人 同比上升2% [3] - 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 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3] -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 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42件 [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环境 - 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司法保障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万人 [4] - 联合挂牌督办57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 [4] - 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23件 [4] - 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 协同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 [4]
我市去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
新浪财经· 2026-01-17 01:04
总体治安与刑事犯罪治理成效 - 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 - 通过深化"衢小快"机制提升多发性侵财案件侦破效率 全市刑事盗窃发案量同比下降11%[1] -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升级"智卡通"平台并组建专业劝阻队伍 全年共打处涉诈犯罪嫌疑人1520名 追赃挽损3700余万元 电信诈骗发案数、损失数连续五年保持"双下降"[1] 营商环境与知识产权保护 - 为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昆仑2025"等专项行动 严打涉企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全年侦办相关案件300余起[2] - 深化"知产警官"机制优化涉企服务 2025年成功破获假冒"巨化牌"注册商标制冷剂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查扣假冒产品及包材1.4万余件[2] 生态环境保护举措 - 在生态保护方面 全市配备生态警长445名 完成"社区警务室+生态警务"功能升级[2] - 吸纳2万余名"三衢义警"参与巡防 持续推进生态行刑共治与警务联勤 合力构筑浙西绿色生态屏障[2] 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打击 - 持续推进"净网2025"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各类涉网犯罪 破获网络犯罪案件470余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2] - "陈某强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典型案例[2] - 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运营单位的安全指导与监督检查 全年发现漏洞隐患1100余个 下发整改告知书350余份[2] - 同步开展网络谣言治理与有害信息清理 构建"预防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击"工作机制[2]
持续擦亮平安底色 倾力守护万家灯火
新浪财经· 2026-01-15 05:48
文章核心观点 - 政法机关在过去一年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各类风险,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2][3][4][5] 保安全 - 在缅甸妙瓦底地区开展联合清剿行动,2025年以来累计押解回7600余名中国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并拆除KK园区494栋涉赌诈建筑 [2] - 部署“净网”“护网”专项工作,严打网络谣言和黑客犯罪,以捍卫网上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网络安全 [2] - 公安部部署“昆仑-2025”专项工作,打击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检察机关同期立案食用农产品安全公益诉讼2800余件,占食药安全公益诉讼立案总数的12.7% [2] - 2025年1月至9月,人民法院受理诈骗犯罪一审案件7.1万件,同比上升7.8%,同时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刑罚的罪犯7.7万人,同比下降4.86% [2] - 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教育改造、社区矫正等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衔接联动,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2] 解纠纷 - 2025年全国县级综治中心推动化解矛盾纠纷976.4万件,实现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 [3] - 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先行调解案件478.2万件,调解成功312.8万件,先行调解成功案件自动履行率超过90% [3] - 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6万个,人民调解员310万人,解纷队伍不断壮大 [3][4] - 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协同多元力量化解涉农、涉企等领域纠纷 [4] - 检察机关通过检力下沉、公开听证等方式深入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4] 防风险 - 政法机关结合冬季平安建设重点,努力消除群众出行、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 [5] - 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减少9.74%,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减少1.85%,实现连续多年走高后的首次“双下降” [5] - 上海公安研发智能模型挖掘社会治安风险,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模型排查重大责任事故应立案未立案等隐患,推动风险防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监督 [5]
“严打犯罪+深化改革”护航平安青海建设
新浪财经· 2026-01-11 01:26
司法改革深化与审判质效提升 - 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动庭审实质化走深走实,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1] - 紧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出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办法与证据收集指引 [1] - 联合检察机关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30种罪名量刑标准,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 [1] 刑事犯罪打击与专项治理 - 2021年以来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1052件,判处罪犯1501人,以强力司法震慑维护社会安定 [1] - 聚焦毒品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070件,同步开展禁毒、反诈宣传教育,出台专项工作实施要点 [1] -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7件179人,依法审结多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极大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1] 司法职能延伸与源头治理 - 聚焦教育、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治理薄弱环节,2021年以来制发司法建议书157份,以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2]
苏州公安发布2025年度成绩单 刑案破案率提升超两成
苏州日报· 2026-01-10 09:44
核心观点 - 苏州公安2025年度工作成果显著,通过聚焦民生福祉、安商护企与改革强警三大领域,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企业与科技创新方面取得全面进展,社会治安核心指标持续优化,并利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大幅提升了警务效能 [1][2][3][4][5] 聚焦民生福祉与公共安全 - 刑事打击效能大幅提升,刑事案件破案数、破案率同比分别上升36.9%、21.3%,攻克10年以上命案积案两起,现行命案连续12年全破 [2] - 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成效显著,实现破案数、追赃挽损数同比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挽回企业、群众损失1.35亿元 [2] - 街面治安防控能力增强,建成295个警务工作站、204支武装冲锋车组,街面“盗抢”警情数量同比下降23%,为近10年来最低 [2] -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全市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数和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5%、11.8%,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 [2] - 大型活动安保体系成熟,创新构建智慧安保体系,确保1125场次大型活动安全有序举行 [2] 聚焦安商护企与营商环境 - 建立三级警企联络服务机制,在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企一警”,并推出四个方面18项举措,全年侦办侵企案件701起,为重点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十余亿元 [3] - 推出发展助力提振消费20条措施,固化推广“金针前哨”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服务 [3] - 优化人才服务政策,推动流动人口享受90.2%以上基本公共服务,签发全省首张“杰出人才”类赴港澳人才签注 [3] - 建强新市民服务阵地,建成11个“新市民之家”、260余个基层新市民服务驿站,开展活动2000余场,参与12万人次,提供服务30余万次 [3] - 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推出“中午不打烊”“夜间专场”等便民服务,政务服务满意度达99.9% [3] 聚焦改革强警与科技创新 - 全面推进“新时代数智派出所”建设,实现基础版全覆盖,并建成38个高标准版“数智派出所”,开发应用“智防”“数智警察小新”等AI数智载体 [5] - 苏州数智公安实战中心建成全国首个公安垂域“1+N”大模型矩阵,上线全市统一部署的“智深”大模型 [5] - 研发“天枢”侦查大模型、“法翼”大模型等64个人工智能体,12个模型场景获全国全省一等奖,智慧笔录系统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警务典型案例 [5]
平安筑基:以法治智慧书写平安答卷
新浪财经· 2026-01-07 03:29
文章核心观点 - 沈阳法院在2025年通过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制发司法建议、精准防控风险及推动矛盾化解,致力于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1] 刑事审判与扫黑除恶 - 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等重大恶性犯罪及严重暴力犯罪,以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2] - 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百姓“钱袋子”、“菜篮子”、“药罐子”安全[2] - 坚定不移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深挖根治,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两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2] - 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杜梓受贿案、中国中信集团原副总经理徐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2] 风险防控与普法宣传 - 在国际禁毒日前夕,结合真实案例制作普法微动漫《守护青春防线 别让“药”变成“毒”》,揭示新型毒品伪装,警示青年远离毒品[3] - 在“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月期间,走进乡村、校园、企业等地,通过入户答疑、案例解读等方式开展反诈普法宣传[3] 司法建议与社会治理 - 将司法建议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延伸审判职能,将“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4] - 2025年制发的司法建议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环资等类别,涉及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实现回复率100%[4] - 具体司法建议内容包括:强化视频内容审核机制以防网络诽谤、推动创建“无讼村居”示范点、加强规范饲养犬只行为监管、完善金融借贷监管、推进家庭暴力治理等[4] - 司法建议发挥了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规范行政执法、保障民生民利等方面“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帮助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4] 外部评价与成效 - 市人大代表指出,沈阳法院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尤其对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重拳出击,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捍卫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5] - 市政协委员认为,沈阳法院通过司法建议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防控金融风险、化解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精准发力,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保障民生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筑牢了平安根基[5]
从严从重惩处操纵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
新浪财经· 2025-12-25 06:54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强调对操纵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的成年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同时对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犯罪的认定需严格依法、实事求是 贯彻教育挽救方针与区别对待原则 [1][2][3] 典型案例与定性标准 - 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 成年人纠集长期脱离学校教育和家庭监管的未成年人 形成人数较多的犯罪团伙 多次实施以暴力、威胁为主要手段的违法犯罪活动 意图谋求强势地位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1] - 在涉黑涉恶定性上 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 既不人为拔高 也不随意降格 [1] - 在组织成员认定上 坚持不漏、不凑 准确区分组织者、领导者 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 [1] - 对于身心发展较为成熟 主观上明知违法犯罪性质 有加入意愿 客观上积极参与且作用明显的未成年人 可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1] 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问题与处理原则 - 利用、操纵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直接参与实施黑恶犯罪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 是新增黑恶势力的重要源头 [2] - 对于操纵、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的 检察机关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2] - 对于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的有组织犯罪 是否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及是否将未成年人认定为组织成员 总体上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 惩治也是挽救” [2] - 认定需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特点、文化程度、成长经历、就学就业情况以及结伙犯罪的目的动机、行为性质、犯罪手段方式、危害后果、组织成熟程度、经济来源用途去向等情况综合认定 [2] - 既不能不考虑未成年人特点和教育挽救需要而不当拔高定性和扩大追诉 也不能不考虑具体行为的严重性和具体人员的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而一味从宽、片面从宽、一律不予认定 [2] 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刑事政策与协同工作 - 各地检察机关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 要坚持严格依法、不漏不凑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3] - 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 要依法从严惩处 [3] - 对于不同的参加者 要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 依法区别对待 [3] - 要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协同公安机关做好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办理工作 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 [3] - 不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3]
最高检典型案例:从9所学校招募44名未成年学生有偿陪侍 主犯获刑20年
新浪财经· 2025-12-24 19:38
案件核心事实与定性 - 最高检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强调在涉黑涉恶定性上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 在组织成员认定上坚持不漏、不凑 [1] - 姚某等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团伙在齐齐哈尔市主城区3个辖区9所学校引诱、招募44名未成年学生参与有偿陪侍 [1] - 该团伙6名成员中 纠集者姚某系成年人 其余5名成员中2名为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辍学未成年人 [4] 犯罪活动与手段 -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 姚某等人实施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2] - 姚某等人通过在学校“立棍”、发布“挣钱快”信息等方式引诱招募未成年学生到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卖淫活动 累计非法获利30余万元 [2] - 为排除竞争对手、争抢市场资源 姚某纠集团伙成员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1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造成3人轻伤 1人轻微伤 [2] 犯罪后果与社会影响 - 犯罪活动导致44名未成年人沾染酗酒、吸烟、文身恶习 16名未成年人辍学 [2] - 该团伙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败坏社会风气 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1][2] 司法程序与判决结果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6月17日对姚某等6人提起公诉 指控罪名包括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聚众斗殴罪、引诱介绍卖淫罪等 [3] - 2024年7月31日 龙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以数罪并罚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3] - 被告人姚某、王某亮提出上诉 2024年9月11日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3] 检察机关治理与预防措施 - 检察机关对27名未成年陪侍辍学人员制发27份督促监护令 联动教育部门开展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 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成功返学 [4] - 建立临界预防机制 对10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有组织犯罪未成年人建档并实行动态管理 [4] - 联合多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工作站及预警机制 实现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选聘学生任法治安全员 严防黑恶势力渗透校园 [4]
最高检典型案例:非法开设赌场敛财超1800万元 盘踞东莞十余年的黑社会组织覆灭
新浪财经· 2025-12-24 19:38
案件核心事实与侦办过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 - 2021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2011年张某被故意伤害案漏犯时,发现3名涉赌人员因不满服务,通过绰号“猴子”(王某)的男子在一小时内纠集20余人持砍刀砍杀,致被害人张某死亡 [1] - 检察机关利用“东莞市检察机关检察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大数据摸排关联案件,并运用“东莞市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模型”进行身份对碰,发现张某被伤害案与李某等11人涉嫌开设赌场案(幕后老板为“猴老板”)存在关联,初步研判“猴老板”和“猴子”可能系同一人 [1] - 东莞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串并核查,初步掌握“猴老板”等人长期在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一带开设赌场,策划参与多起“打砸抢”事件以争夺非法利益 [2] 犯罪组织形成与发展 - 被告人王某绰号“猴子”,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约2010年开始在东莞市大朗镇参与开设赌场 [2] - 王某以乡情为纽带,网罗以湖南某地籍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手段驱赶、吞并新马莲村一带的其他赌场 [2] - 2013年,因被害人常某恒拒绝合作开设赌场,王某纠集数十人持砍刀、钢管打砸常某恒夫妇经营的商店,王某在该案中冒用黄某身份被判刑 [2] - 服刑期间,王某通过妻子李某等人探监传送信息,仍实际控制犯罪团伙,继续争夺势力范围 [2] - 2015年4月王某刑满释放后,继续招揽发展团伙成员,对外以“公司”名义管理控制新马莲村一带赌场,安排肖某等人划分区域开设赌场或收取干股,对未经许可或拒绝合作者施以威胁、殴打 [3] - 该组织逐渐形成以王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王某康、肖某等10人为骨干成员,樊某祥等2人为积极参加者,王某旺、彭某双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3] - 王某通过亲自实施犯罪、发放固定工资、“跑路费”、“安家费”及对不服从者实施殴打惩戒等方式树立权威,加强组织控制 [3] - 2013年至2021年,该组织人数众多、骨干固定、架构明确,长期在新马莲村一带逃避打击,非法开设赌场,攫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3] - 该组织非法所得高达1800万元,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3] 犯罪活动与危害后果 - 该组织十余年间共实施开设赌场犯罪10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洗钱犯罪1起、伪造身份证件犯罪1起、违法事实2起 [4] - 其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6人轻微伤 [4] - 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称霸一方,对新马莲村一带的赌场形成了实际控制 [4] 案件诉讼与判决结果 - 案件由东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先后以王某等8人、郑某军等39人、王某康等21人涉嫌多项罪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4] -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王某等26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先后于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8日对王某等16人、朱某第等52人分别提起公诉 [4] - 2023年8月2日,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附加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附加刑 [5] - 宣判后王某等部分被告人上诉,2024年6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某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犯罪构成立功,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上诉全部驳回,维持原判 [5]
从9所学校招募44名学生参与有偿陪侍,齐齐哈尔一恶势力团伙多人获刑
第一财经· 2025-12-24 12:38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姚某等人自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组织未成年学生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及卖淫活动 累计非法获利30余万元[1] - 该团伙为争抢市场资源 针对同业经营者等实施1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造成3人轻伤 1人轻微伤[2] - 案件造成44名未成年人沾染恶习 16名未成年人辍学等严重后果[2] - 2024年7月31日 龙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姚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其余被告人获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3] - 2024年9月11日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3] 犯罪团伙构成与手段 - 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姚某为纠集者 另有5名成员 其中2名为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辍学未成年人[3] - 姚某等人通过在学校“立棍”(推选校园“老大”)、发布“挣钱快”信息等方式引诱、招募未成年学生[1] - 未成年成员负责管理娱乐场所和学校区域 通过“立棍”收取保护费 引诱学生参与陪侍 并以处男女朋友名义控制陪侍人员防止“跳槽”[4] - 后续犯罪手段升级 实施引诱、介绍未成年陪侍人员卖淫行为[4] 检察机关的治理与预防措施 - 对27名未成年陪侍辍学人员 制发27份督促监护令 联动教育部门开展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 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成功返学[4] - 建立临界预防机制 对10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有组织犯罪未成年人建档 实行动态管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