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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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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债券发行要求,他们打造虚增10亿元营收的“纸上帝国”
搜狐财经· 2025-05-01 06:06
欺诈发行债券案件核心事实 - 甲皮业有限公司通过PS伪造财务数据虚增营收10.56亿元、净利润1.45亿元以满足私募债发行要求[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组织财务团队篡改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等核心财务资料[1][2] - 通过不具备证券审计资质的乙会计师事务所与丙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作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 - 2013年成功发行1.5亿元私募债券后仅支付2100万元利息即违约[3] 财务造假操作链条 - 财务经理叶某直接篡改财务账套数据并编制虚假纳税申报表[2] - 会计师王某制作不实现场审计底稿且指导使用PS伪造银行流水[9] - 丙北京所负责人马某未核实原始凭证即出具审计报告加速流程仅数天完成[9][10] 司法追责与判决结果 - 法院判处甲公司罚金450万元实际控制人周某获刑11年[12] - 财务团队林某叶某及会计师王某分别获刑3年至1年6个月[12] - 马某因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追究刑事责任[10][12] 行业监管改进措施 - 检察机关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10项整改建议包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风险控制体系建设[14] - 上海注协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审计流程监管[14] - 新证券法实施后建立中介机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15]
深圳证监局执法长牙带刺,2024年度共罚没1.52亿元
券商中国· 2025-03-21 17:08
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证监局2024年度稽查执法工作成果显著,在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严惩相关机构失职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案件承办、办结及查实数量等均创新高,罚没款达1.52亿元 [1] 分组1:重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 2024年承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21件,其中财务造假相关案件14件,占比66.67% [2] - 查办北交所欺诈发行第一案,查实某申报公司最高年份虚增收入达75% [2] - 2个工作日完成某上市公司涉嫌伪造函证事件核查及立案 [2] - 两个月完成某“累犯惯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项调查,该公司已退市摘牌 [2] - 对拒绝阻碍监督执法的3名涉案人员每人顶格罚款100万元 [2] - 承办案件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连续2年超案件总数一半以上,本年度该类案件行政处罚罚没总金额近亿元 [3] 分组2:严惩相关机构失职违法 - 对14件财务造假案涉及的34家次中介机构开展核查,对5家次中介机构违法行为启动调查 [4] - 向上市及公众公司作出32单财务规范行政监管措施,向7家中介机构及18名从业人员作出10单行政监管措施 [4] - 某会计师事务所篡改审计底稿被罚没2700万元,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4] - 查处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类案件10件,同比增长20%,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类案件1件,私募机构违法违规类案件4件 [4] - 对37家私募机构及37名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公安部门通报9家私募机构涉刑线索 [5] - 查实辖区首单私募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案 [5] 分组3:切身保护投资者权益 - 突出“三位一体”强化责任追究,推动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先行赔付案例落地 [7] - 向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供2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线索,探索“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 [7] - 指导调解中心受理案件364宗,调解成功328宗并完成司法确认,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近3000万元 [7] - 承办7件异常交易类案件,拟对部分调查对象罚没金额超亿元 [7] - 移交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牟利人员涉嫌犯罪线索至公安机关 [7] - 2024年调查并移送8件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至公安机关,同期14件被刑事起诉,8件被判处刑罚 [8]
又一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被重罚!
梧桐树下V· 2025-01-14 21:42
公司财务造假行为 - 2018年至2021年通过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1,318.29万元、5,651.01万元、7,593.02万元、6,865.57万元 [12] - 同期通过伪造用户数据虚增家庭宽带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4,689.07万元、6,735.58万元、6,173.02万元、6,084.96万元 [13] - 四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占比高达38.11%-75.26%,其中2020年虚增比例最高达75.26% [13] 欺诈发行违法行为 - 2021年11月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申报文件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涉及2018年至2021年6月报告期 [14] - 后变更申请为北交所上市,经两轮问询后于2022年4月撤回申请,但发行文件已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情形 [15] 处罚措施 - 公司合计被罚1000万元(信息披露违法200万元+欺诈发行800万元) [23] - 实控人黄永权被罚13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并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 [22][23] - 其他责任人员合计被罚2270万元,包括董事长黄志贤370万元、董秘黄永翔225万元等 [23] 责任认定依据 - 认定财务造假证据包括银行流水、合同、业务数据及询问笔录形成的完整资金闭环 [20] - 董事高管未对前十大客户异常情况勤勉核查,均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18] - 实控人黄永权通过OA审批记录被证实组织指使造假行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