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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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索赔倒计时五个月,实控人承诺赔偿
新浪财经· 2025-12-26 16:12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6] - 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销售、采购及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1][6]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和38.03%[1][6]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和47.72%[1][6]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6.94%和48.19%[1][6]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和29.79%[1][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和0.51%[1][6] - 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和33.27%[1][6] 欺诈发行行为 -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7] -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3][8] - 公司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4][9]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持续推进,诉讼时效已进入最后五个月倒计时[1][6] - 代理律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对经依法起诉并确定的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1][6] - 律师认为,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5][10]
康得新财务造假案终审落槌 原董事长获刑15年
犀牛财经· 2025-12-23 11:13
法律判决与处罚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标志着康得新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案法律程序终结 [2] - 被告单位康得新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 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1亿元 [2] - 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钟玉数罪并罚 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2020万元 [2] - 其他核心责任人员包括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等一同被定罪量刑 [2] 公司历史与造假事实 - 康得新曾是一家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研发与生产的企业 [2] - 公司于2010年上市 市值最高时接近800亿元 [2] - 骗局崩塌始于2019年1月 因无法按期兑付15亿元短期融资券引发业绩真实性质疑 随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 - 根据证监会2020年行政处罚决定 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15.3亿元 [2]
上市药企财务造假手法披露:从虚构收入到欺诈发行,诺泰生物及实控人等领7620万元罚单
华夏时报· 2025-12-19 22:24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因两大核心违法事实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 - 监管部门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4740万元,同时对6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880万元,本次处罚总金额高达7620万元[2] - 上交所同步实施纪律处分,未来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且实际控制人赵德中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2]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2021年12月,公司与浙江华贝药业签订药品技术转让协议,确认了3000万元业务收入,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属于资金循环空转虚构收入[4] - 该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20.64%[4] - 公司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推进发行可转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上述虚假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最终成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4.34亿元[5] 公司业绩表现 -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51亿元、10.34亿元、16.25亿元,同比增幅依次达33.58%、58.69%、57.21%[3] - 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9亿元、1.63亿元、4.04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48%、26.20%、148.19%[3] - 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亮眼,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95%和26.92%[7] 违规影响与后果 - 五年内失去再融资资格,将严重制约其研发创新与产能扩张计划,对高度依赖资金投入的医药行业影响显著[7] - 公司股价在监管立案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诺泰”)后已出现明显波动,财务造假将引发市场负面定价,削弱投资者信任[7] - 公司股东及可转债投资者已具备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条件,符合特定买卖时间段且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索赔[9] 行业监管环境 - 2023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A股医药企业监管处罚案例同比增长47%,信息披露违规占比超六成[8] - 当前监管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零容忍”,处罚力度持续升级,医药企业需筑牢合规防线[8]
上市首年业绩造假 诺泰生物及相关责任人遭重罚7620万元 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环球网· 2025-12-18 17:19
文章核心观点 - 诺泰生物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构成欺诈发行,并受到严厉处罚,包括高额罚款及五年内禁止再融资 [1][2][3][4] 处罚详情与违法事实 - 中国证监会对诺泰生物及相关6位时任高管处以罚款,金额总计为7620万元 [1] - 其中,诺泰生物被处以474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被罚款1800万元 [3]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诺泰生物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3] - 上交所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五年内不接受诺泰生物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 [3] 具体财务造假行为 -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权益,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1]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1] - 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该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1] - 此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1] 欺诈发行与可转债关联 - 2023年12月,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 [2] - 该《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包含上述虚假数据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构成重大虚假内容 [2] - 截至2025年4月24日,诺泰生物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 [2] 公司背景与市场影响 - 诺泰生物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4] - 公司的造假行为不仅透支自身信誉,更可能引发市场对行业财务真实性的信任危机 [4] - 监管部门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处罚力度,精准打击企业“带病圈钱”的核心诉求,与“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导向高度契合 [4] 事件时间线与公司回应 - 监管部门于2024年10月对公司立案调查,2025年7月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诺泰” [3] - 面对最终处罚,诺泰生物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将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 [3]
上市首年业绩即造假!ST诺泰及相关责任人遭监管严惩:重罚总计7320万元并禁“再融资”五年
搜狐财经· 2025-12-18 09:44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处以总计73200万元罚款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ST诺泰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并限制其五年内再融资资格 [1] - 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6] 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 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确认收入3000万元 [2] - 该技术转让业务缺乏商业实质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2] - 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2] 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 公司于2023年12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3400万元 [2] - 发行文件《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了包含虚假记载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3] -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赵德中组织安排实施技术转让业务并在《募集说明书》上签字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 当事人申辩及证监会复核 - 公司及部分责任人提出申辩意见认为技术转让与增资为独立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3][4] - 部分责任人申辩未参与相关工作或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4] - 证监会经复核认为两项交易在时间资金流向上联系密切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异常申辩理由不成立 [5] 具体处罚决定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 [5] - 对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 [5] - 对赵德毅金富强童梓权谷海涛徐东海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33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罚款 [5] 上交所纪律处分 - 上交所对ST诺泰赵德中赵德毅等予以公开谴责 [7] - 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7] - 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7] 公司近期经营业绩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79亿元同比上升13.8%归母净利润为1.34亿元同比上升9.3% [8]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3亿元同比上升22.0%归母净利润为4.45亿元同比上升26.9% [8] -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66.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1.7%归母净资产为31.0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9% [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7] -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 [7]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7]
8年造假欺诈 亿利洁能案暴露资本市场多重顽疾
中国经济网· 2025-12-18 09:27
文章核心观点 - 亿利洁能因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债券遭监管重罚 罚款总额达3.75亿元 彰显了“退市不免责、追责全覆盖”的强监管态度 [1][3] - 案件暴露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失效、审计机构失察、第三方合谋造假等多重顽疾 财务造假已演变为覆盖业务全流程的系统性行为 [4][5] - 专家建议需从完善常态化惩防机制、强化穿透式监管、回溯追责中介机构及第三方、完善投资者赔偿等多方面入手 扎牢制度笼子以维护资本市场健康 [6][7][8] 案件概况与处罚 - 亿利洁能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及欺诈发行债券等违法行为 [2] - 具体造假数据:虚增利润总额超1.25亿元 虚增资产超110亿元 虚增营收超130亿元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其财务公司存款资金39.06亿元 两次欺诈发行公司债券总规模10亿元 [2] - 内蒙古证监局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责任人处以总计3.75亿元罚款 其中对公司罚款2.1亿元 对控股股东顶格处罚 对7名主要责任人从重处罚并采取5年以上至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3] - 2024年以来至2025年8月31日 证监会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处罚 今年以来已有超10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罚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有5家公司收到上亿元罚单 [3] 暴露的问题与顽疾 - 公司内控体系失效 治理结构失灵 董事会、监事会未能有效制衡控股股东 财务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 公司沦为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的“提款机” [4] -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失察嫌疑 在亿利洁能长达8年造假期间有7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费用从2016年的170万元上涨至2022年的242万元 未能充分关注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双高等异常信号 [4][5] - 财务造假手法隐蔽且系统化 涉及从虚构合同、伪造单据到资金循环、物流造假等多达20多个环节 大量产业链上下游第三方公司深度卷入 形成专业化、分工明确的黑灰产业链 [5] 监管趋势与制度建议 - 监管态度明确 “申报即担责”、“退市不免责”已成常态 对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 打破“退市即免责”幻想 [1][3] - 建议完善常态化综合惩防机制 中国证监会已于2024年6月联合相关部委推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加强部际与央地协同 [6] - 建议强化“穿透式监管” 提升科技监管水平 加强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监管 完善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体系 [7] - 建议对中介机构及第三方配合造假方进行“回溯追责” 落实“一案双查”、并联立案 对串通舞弊案件从重处罚 可采取暂停或禁止业务、吊销许可、人员禁入等措施 [7] - 建议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机制 推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已有制度案例落地 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实效 [8]
688076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
第一财经· 2025-12-17 23:48
公司概况与事件背景 - ST诺泰是一家在科创板上市的医药外包企业 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的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 [3] - 公司在上市首年即2021年策划了业绩造假 并于2022年凭借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实施再融资 2024年10月2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12月1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3][6]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21年12月 ST诺泰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 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资金实力 也无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3] - 公司向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ST诺泰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3] 欺诈发行与再融资 - 2022年11月16日 ST诺泰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再融资事项 其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包含了上述虚增的收入 [5] - 2023年12月21日 ST诺泰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共成功募集资金4.34亿元 证监会认定其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5][6] 监管处罚与后果 - 中国证监会对ST诺泰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8]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ST诺泰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并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9]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 [9]
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ST诺泰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第一财经· 2025-12-17 21:53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事件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 通过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人权益 于2021年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不应确认收入[1] - 上述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 - 公司在2022年启动再融资 其发布的《募集说明书》中包含了2021年度虚增的财务数据 导致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募集资金4.34亿元[3]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认为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3]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4]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并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4]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1]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1]
IPO欺诈!紫晶存储10名高管获刑!
国芯网· 2025-12-15 12:45
公司事件与判决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并收到刑事判决书[2] - 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达七年六个月[2] 欺诈发行与财务造假详情 - 紫晶存储是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首例涉嫌欺诈IPO的企业,也是“科创板退市第一股”[5] - 公司共造成1.7万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0.97亿元[5] - 自2017年起,为实现上市目的,实际控制人组织并指使高管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等手段虚增营收和利润[5] - 在科创板IPO招股说明书中编制虚假营收和利润数据,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上市注册[7] - 公司于2020年2月成功登陆科创板,发行4759.6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23亿元,实际募资净额8.84亿元[7]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83%、32.25%、137.31%[7] - 公司存在1.25亿元违规担保未披露[7] - 上市后继续造假,导致2019-2021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7] - 2020年年报虚增营收占比达63.15%,虚增利润占比高达174.67%[7] - 2023年7月7日,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7]
IPO欺诈发行 10名高管集体获刑!
上海证券报· 2025-12-14 21:51
公司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原董事长郑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原董事罗铁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3] - 公司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3] - 公司原副总经理焦仕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4] - 公司原监事兼总经理助理黄美珊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4][5] - 公司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5] - 公司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5] - 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5] - 公司原采购部经理丁杰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5] - 公司原副总经理魏强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5] 公司历史沿革与业务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郑穆,由郑穆与罗铁威实际控制 [5] -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存储设备、光盘设备等 [5] -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35870 [6] - 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公司通过三次增发股本,合计募集资金41340.48万元 [6] -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7] 欺诈发行与财务造假详情 - 自2017年起,为达到上市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多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等方式虚增及提前确认收入、利润 [7] -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编制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了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7]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086,发行4759.61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2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4亿元 [7] -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32.25%;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137.31% [7] - 公司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 [7] 上市后业绩与监管处罚 - 2021年公司营收为4.58亿元,同比下降6.69%,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同比下降379.85% [8] -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8] - 2022年2月11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8]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公告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8] - 2023年7月7日,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 [9] 投资者赔付情况 - 本案开创科创板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先河,4家中介机构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共计交纳12.75亿元承诺金用于投资者赔付 [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1.7万名适格投资者达成和解,占受损投资者总数97.22%,累计获得赔付10.86亿元,单户平均赔付金额超6.3万元 [10] - 2024年8月,中介机构足额缴清剩余承诺金,证监会依法终止相关调查,投资者赔付工作全面完成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