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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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求:投资端的改革核心是要扩大市场的流动性
新浪财经· 2025-12-07 21:23
专题:财经中国2025年会 和讯网 12月7日,国家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吴晓求谈到重构 中国资本市场生态链,他认为重构的逻辑就是从过去的融资者为中心的理念过渡到投资者权益保护。这 样一来,就要系统地考虑过去的规则已经不适合于今天了。 吴晓求表示,从资产端开始,要从金融市场的企业开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创业板,特别是科创板是具 有重要的价值,虽然能从它的实践中找到缺陷,但总体的方向是正确的,包括注册制的改革。 其次,资产端改了以后,资金端必须要改,就是投资端要改。过去我们的投资端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 就是个人投资者为主,这个市场当然成长不起来,一个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永远没有成长性。投资 端的改革核心是要扩大市场的流动性,让市场有充分的流动性,有了充分的流动性之后,资产的价格才 能发现,才能进行有效的组合,这个资产的流动性才能改善。 再次,生态链的第三端是制度层面的改革,要围绕着投资者利益、权益的保护这个角度,整个规则都要 调整。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12月7日,由联办集团、和讯共同主办、财经中国会承办,主题为"寻找中国经济破局之路"的和讯财经 中国2025年会暨第 ...
退市不“免责” 恒立实业及责任人涉财务造假被罚394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11-22 02:43
公司违规行为与处罚 - 恒立实业因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拟被处以800万元罚款,1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3140万元,总罚款金额达3940万元 [1]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胜互通虚构乙二醇贸易业务,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2.27亿元、1.81亿元、1.35亿元和511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高达74.24%、52.27%、55.08%和47.77% [2] - 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兼恒胜互通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董事等5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5] 监管行动与公司退市 - 监管部门对恒立实业启动两次立案调查并进行快查快处,释放退市不意味着责任豁免的明确信号 [7] - 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7月16日正式摘牌 [7] -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的真实原因是其不接受年审机构出具的将导致公司退市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96亿元,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8] 责任认定与市场影响 - 除5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另有1名非董监高人员、3名时任董事、5名时任独立董事及4名时任监事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6] - 鉴于时任董事长等人违法情节严重,对5人分别采取3年至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投资者诉鹏都农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胜诉,为退市后立案调查并胜诉的示范性案件,标志着司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实践 [8][9]
退市不免责!涉财务造假,恒立实业及19人被重罚
上海证券报· 2025-11-21 22:35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对已退市的恒立实业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并追责相关人员,表明监管“长牙带刺”,退市不等于责任豁免 [3][9][14]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恒立实业通过全资子公司恒胜互通虚构乙二醇贸易业务,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以扩大收入规模 [4] -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连续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期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2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4.24%;虚增营业成本约2.20亿元,占比77.53% [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81亿元,占比52.27%;虚增营业成本约1.75亿元,占比53.9% [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35亿元,占比55.08%;虚增营业成本约1.32亿元,占比55.45% [5] - 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5119万元,占比47.77%;虚增营业成本4941万元,占比50.43% [5] 监管处罚与问责 - 湖南证监局拟对恒立实业及1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940万元 [3] - 对恒立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9] - 对时任董事长等1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合计处以3140万元罚款 [9] - 对包括时任董事长在内的5名情节严重人员,分别采取3年至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 - 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等5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6][7] - 恒胜互通时任副总经理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 - 另有3名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监事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8] 公司退市背景与持续监管 - 恒立实业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自2024年5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0] - 公司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7月16日在深交所正式摘牌 [10] - 2024年5月和6月,公司因未按期披露年报和年报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在一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两次立案调查 [13] - 针对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的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已于9月19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1150万元 [13] - 公司未披露年报的真实原因是,不接受年审机构出具的将导致公司直接退市的审计报告 [13][14]
证监会出台23项务实举措 织密投资者权益保护网
经济日报· 2025-11-20 16:00
政策发布背景与核心目标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为中小投资者保护提供新的行动指南 [1] - 政策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 [2] - 政策围绕中小投资者重点关切推出23项务实举措,旨在不断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 [2] 发行上市环节保护举措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研究试点对长期锁定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从严监管询价机构报价行为 [2] - 明确禁止承销、保荐等机构将收费与发行上市结果挂钩,从源头上引导理性定价,鼓励长期投资 [2] 交易监管环节公平维护 - 强化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提高程序化交易的透明度与监控标准 [2] - 严禁经纪机构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 [2] 信息披露质量提升 - 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要求,健全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体系 [3] - 加大对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督导力度,实现现场监管全覆盖 [3] 违法行为打击与投资者救济 - 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提升制度威慑 [3] -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明确相关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 [4] -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程序中代表、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 [4]
《2024年度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发布
上海证券报· 2025-11-19 22:55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报告,总结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案例,为行业服务国家战略提供示范参考 [1] 接续助力乡村振兴 - 截至2024年末,104家证券公司结对帮扶398个脱贫县 [1] - 其中66家证券公司结对帮扶9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 - 通过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股票增发等方式,服务脱贫县企业直接融资754.05亿元 [1] 积极投身公益服务事业 - 行业2024年全年公益性支出共计5.94亿元 [1] - 43家证券公司公益性支出达500万元以上,19家证券公司公益性支出达1000万元以上 [1] - 近五年来行业公益性支出累计达39.26亿元 [1]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 证券行业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为实体经济提供5.6万亿元直接融资 [1] - 引导资金流向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1]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 证券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进百校”活动,举办100人次以上投教活动5490场 [2] - 与高校开展金融知识普及课程108门,入校教学授课1557课时 [2] - 合作举办金融知识竞赛活动报名人数达14.9万人次,为合作高校在校生提供实习岗位487个 [2] 下一步工作方向 - 持续引导行业机构深化“一司一县”结对帮扶,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 - 以务实举措凝聚行业合力,推动乡村产业融合与区域协调发展提质增效 [2]
证监会出台23项务实举措回应社会关切 全方位织密投资者权益保护网
经济日报· 2025-11-14 07:53
政策文件核心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 这是一份为中小投资者保护提供新行动指南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1] - 文件围绕中小投资者重点关切推出23项务实举措 旨在不断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 [2] 发行上市环节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研究试点对长期锁定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 从严监管询价机构报价行为以应对定价机制不合理和锁定期短等风险 [2] - 明确禁止承销 保荐等机构将收费与发行上市结果挂钩 从源头上引导理性定价和鼓励长期投资 [2] 交易监管环节 - 强化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 提高程序化交易的透明度与监控标准 [2] - 严禁经纪机构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 [2] 信息披露与监管执法 - 要求信息披露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 健全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体系 加大对保荐机构 律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督导力度以实现现场监管全覆盖 [3] - 对欺诈发行 财务造假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违规减持 短线交易 利用自媒体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以提升制度威慑 [3] 退市环节投资者保护 -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 相关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督促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4]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破产程序中代表投资者维权 [4]
证监会出台23项务实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织密投资者权益保护网
经济日报· 2025-11-14 06:14
政策文件发布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 作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1] - 文件围绕中小投资者重点关切推出23项务实举措 旨在不断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 [2] 发行上市环节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研究试点对长期锁定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 从严监管询价机构报价行为 [2] - 明确禁止承销 保荐等机构将收费与发行上市结果挂钩 从源头上引导理性定价 鼓励长期投资 [2] 交易监管环节 - 强化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 提高程序化交易的透明度与监控标准 [2] - 严禁经纪机构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 [2] 信息披露与执法 - 要求信息披露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 健全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体系 [3] - 加大对保荐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督导力度 实现现场监管全覆盖 [3] - 对欺诈发行 财务造假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3] 退市环节保护 -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 相关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督促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4]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 [4] -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破产重整 破产清算等程序中代表 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 [4]
读者传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证券日报网· 2025-11-13 19:42
公司股价影响因素 - 股价受公司业绩、宏观经济情况、市场供求关系及行业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 [1] 公司经营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注重保障投资者权益,尤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公司积极致力于提质增效,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 [1] -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
维业股份:公司重视市值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06 19:44
公司战略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密切关注市场相关动态,重视市值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1] - 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1] -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绩情况制定合理、稳定的分红方案,积极回馈投资者[1] 公司价值与形象 - 公司致力于传递自身投资价值[1] - 公司认为在资本市场中树立踏实、稳健的形象是实现可持续价值回报的重要基础[1]
圣泉集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05 20:37
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高度重视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 所有融资及激励举措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1] - 相关举措在合规前提下统筹推进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共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