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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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2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王辉、石向欣、王海军的独立性进行专项评估 [1] - 三位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1] 合规状况 -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执行 [1] - 董事会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1] - 公司独立董事完全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中对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2]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5 19:24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要求 [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1] - 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 董事会评估意见 - 董事会确认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 履职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 - 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2] - 自查结果显示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
元祖股份: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9:13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 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黄彦达、王名扬、王世铭的独立性进行评估 [1] - 三位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 - 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1] 独立董事自查具体事项 - 三位独立董事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 也未在相关股东任职 [3][6][7] - 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 也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3][6][7] - 三位独立董事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3][6][7] - 三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6][7] 自查结论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1] - 三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持续保持独立性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3][6][7]
东土科技(30035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03 23:1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专项意见日期 - 董事会出具专项意见日期为2025年3月4日[2]
联科科技(00120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2-27 22:1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1] - 独立董事未担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时间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2]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2-27 20:45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有三名在任独立董事王惠明、韩路、李伟[1]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无利害关系[1]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2-27 19:1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李建辉、秦舒独立性[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无利害关系[1] 专项意见 - 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出具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意见[2]
永辉超市(601933)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琨)
2025-02-27 17: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永辉超市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候选人情况 - 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及多项资格[4] - 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璐)
2025-02-25 19: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者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中国北方稀土任职不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具备会计副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有5年会计工作经验[3] - 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文浩)
2025-02-25 19: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个月不具独立性人员无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有不良记录[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中国北方稀土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确认任职资格符合上交所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