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搜索文档
盟科药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德权)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蒋德权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2] - 候选人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会计专业经验丰富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无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在上述机构任职 [2]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2]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候选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足够时间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或主要股东影响 [4]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其他任职情况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盟科药业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3] - 候选人已参加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 [4]
金健米业: 金健米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静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4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吴静桦为金健米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已同意出任并签署相关声明 [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并已完成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0项法律法规要求 [1] - 被提名人无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 [3] 独立性审查 - 被提名人不属于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 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大股东关联方等八类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3] - 被提名人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3]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含金健米业) [4]
艾迪药业: 艾迪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文言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背景与资格 - 候选人胡文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生化药物研发、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 [1] - 候选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 候选人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3]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江苏艾迪药业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1] - 候选人已通过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独立性 [1][4] - 候选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
嘉和美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宏)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17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任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声明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无关联任职 [1]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1]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且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合规性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2] - 候选人非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2] 任职限制与专业能力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嘉和美康连续任职未超6年 [2]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全职经验,会计专业知识丰富 [2] - 候选人已通过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无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监管要求,确保足够时间与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 [3]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候选人将主动辞任 [3] - 声明内容真实完整,交易所可依据声明确认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 [3]
锴威特: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洪发)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4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洪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丁国华先生提名为苏州锴威特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 ...
苏豪弘业: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巧根)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冯巧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关联 [2] - 候选人未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2]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2][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 [3] - 候选人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候选人过往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4]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苏豪弘业连续任职未超6年 [4] - 候选人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专业经验丰富 [4] - 候选人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独立性 [5]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中炬高新: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祥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方祥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1] - 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1] 独立性声明 - 不存在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关联关系[2][3] - 未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关联企业任职[3]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3]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3]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 - 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且无重大失信记录[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履职承诺 - 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炬高新连续任职未超6年[6]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独立性[5]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7]
三友医疗: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顾绍宇)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5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格与经验 - 候选人顾绍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独立董事履职所需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声明其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10名股东 [1] - 候选人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 候选人确认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三友医疗连续任职未超6年 [3] - 候选人已通过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3][4] - 候选人声明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 声明效力 - 候选人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交易所可依据声明确认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4]
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53
附件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熙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东东峰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三未信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振峰)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5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张振峰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 [1] - 候选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等中介服务,且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 候选人未被交易所认定为不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范畴 [1]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证券期货犯罪被立案调查 [2][3]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所有监管规定,确保足够时间履职并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 [4]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候选人承诺将主动辞职 [4]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三未信安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3] - 候选人未被其他上市公司因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解除职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