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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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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科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1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1] - 候选人声明不存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独立董事独立性保障 - 候选人明确不属于在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与控股股东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八类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无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 且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 [2][3]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履职承诺与合规情况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且在浙江双元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 候选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3] - 候选人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4]
深天马A: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新清)
证券之星· 2025-08-22 20:13
核心观点 - 梁新清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其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并作出履职承诺 [1][6] 候选人资格审查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 法律法规符合性 - 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中管干部规范 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规范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指引 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制度指引等十二项专项法规要求 [2][3] - 同时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金融行业特定法规 [3] - 符合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 专业资质与经验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3] -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管理 会计 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资格要求包括注册会计师资格 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加5年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验 [3] 独立性保障 - 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4]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4]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 [4] - 不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 [5]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任职 [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上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 任职合规记录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 [5] - 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且期限未届满 [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5]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尚无明确结论 [5]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 - 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 [6]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含该公司)不超过三家 [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6] 履职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和交易所监管措施 [6] - 任职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 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影响 [6]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立即辞职 [6] - 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内容至交易所并对外公告 [6] - 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将继续履职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6]
银座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任命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红、孟庆春、王乾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5][10] - 三位候选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5][10]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6][10]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6][1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 [1][6][11] - 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银座集团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8][13] - 候选人孟庆春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声明不属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关联人员 [2][7][12] - 候选人声明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 [2][7][12] - 候选人声明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且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7][12] - 候选人声明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8][13] 无不良记录声明 - 候选人声明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8][13] - 候选人声明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记录 [3][8][13] - 候选人声明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8][13] 履职承诺与资格审查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9][14]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任 [4][9][14]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确认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9][13] - 候选人任职资格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4][9][14]
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媛)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提名主体及候选人基本信息 - 提名人为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被提名人为秦媛,拟担任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该职位,且提名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与专业背景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 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以下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具有上述情形的人员;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2][3] 合规性与不良记录 - 被提名人无以下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尚无明确结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良情形 [4] -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或自解除职务之日起已届满十二个月 [4]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 提名程序与确认 - 被提名人已通过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 [5]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5]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5]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5][6]
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秦媛)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秦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 候选人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在会计 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声明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1] - 候选人不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其配偶 父母 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也不在相关企业任职 [2]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 - 候选人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2] - 候选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 也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处任职 [2]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 [2] - 最近12个月内候选人未曾出现上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 独立董事任职合规性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要求 [1] - 候选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记录 [3] - 候选人无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记录 [3] - 候选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记录 [3] - 候选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 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独立董事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 [5][6] - 候选人承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6] - 候选人承诺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方影响 [6]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6]
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启)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核心观点 - 胡启作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其符合所有任职资格要求并具备独立性 承诺将依法履职并确保独立判断 [1][4][6] 任职资格与专业背景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多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包括不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身份 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处任职 不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3]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过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 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3]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任职情况与承诺 - 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且在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 与提名人丰林国际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4] - 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影响 [5][6] - 承诺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任 [6]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黎明)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公司治理与任职资格 - 杨黎明被提名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具备5年以上电线电缆行业及管理经验 [1] - 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 [1] - 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1]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 非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立华)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提名信息 - 提名徐立华先生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管理工作经验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不属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1] - 不属于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任职的人员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2] 兼职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2]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2]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黄惠琴女士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资格 [2] - 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3]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3]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立华)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候选人资质与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要求 [1] - 满足《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规定(如适用) [1] - 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意见(如适用) [1] - 满足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如适用) [1] 独立性保障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非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1]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1]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 [1] - 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1]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任职连续性 - 过往任职期间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 [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履职承诺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 - 承诺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任 [4] - 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3][4]
广宇集团: 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孙建平)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26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孙建平作为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声明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 候选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目前暂未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亦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且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候选人声明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6] 合规性与任职记录 - 候选人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6]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 - 候选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含本次)不超过三家,且在广宇集团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7] 履职承诺与责任承担 - 候选人承诺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8] - 如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情形,候选人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职 [8] - 候选人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诺若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合规时将继续履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