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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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4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由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1]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 [2] - 会议通知载明审议事项、股东权利、股权登记日及登记方式,议案内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3]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4名,代表股份295,868,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4% [3]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9名,网络投票股东55名代表股份357,268股(占比0.08%) [4]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 [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了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未出现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4]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议案通过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4][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合法有效 [5]
天士力: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4 18:1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议案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通知》,明确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关键信息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进行 [2] - 律师核查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X人(原文未披露具体数字),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身份并合并统计 [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 - 律师认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股东大会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现场投票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3][4] - 议案1(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普通决议事项)获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4] - 律师确认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合法有效 [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出具结论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4]
汇丽B: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3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2] - 会议通知提前20日公告,明确时间、地点、议程、出席对象、登记及表决方式等事项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 [2][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93,0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869% [3][4] - 其中法人股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2,978,600股(占比51.2279%),流通B股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07,300股(占比0.0591%) [3][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均列席会议 [3]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共审议9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委托理财授权及关联交易等 [4] - 议案均经董事会/监事会预先审议并公告,无临时提案 [4] - 第6-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9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5] 表决结果与法律效力 - 所有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 - 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1号》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5]
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0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官网公开发布 载明会议时间 地点 方式 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董事长刘伟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同步进行 时间与通知完全一致 [3] 参会人员与股权结构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671人 代表股份516,733,09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970% [3][4]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 监事 高管及律所经办律师 股东资格经上交所系统认证 [3][4] - 关联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 新疆天富集团在部分议案中回避表决 [4][5]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议案(1-3项) - 议案1:同意513,154,639股(99.3082%) 反对3,208,056股(0.6208%) 弃权370,400股(0.0718%) [4] - 议案2:同意512,299,539股(99.1422%) 反对4,287,756股(0.8297%) 弃权145,800股(0.0283%) [4] - 议案3:同意510,213,439股(98.7482%) 反对6,363,756股(1.2315%) 弃权155,900股(0.0303%) [4] 关联交易议案(4-6项) - 议案4:非关联股东同意32,993,969股(81.9786%) 反对6,979,756股(17.3418%) 弃权273,300股(0.6796%) [4] - 议案5:非关联股东同意33,026,269股(82.0589%) 反对6,941,456股(17.2447%) 弃权279,300股(0.6964%) [5] - 议案6:非关联股东同意33,087,769股(82.2117%) 反对6,874,956股(17.0808%) 弃权284,300股(0.7075%) [5] 程序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7] - 计票监票由律师 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共同执行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5][6]
汇通控股: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汇通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3-31 17:26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后,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并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召开 [2]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489户,代表股份92,024,521股,占公司总股本126,030,000股的73.02% [2] - 会议通知公告时间符合法定要求,提前15日发布 [2] 参会人员资格 - 现场参会股东或代理人共6户,均出示身份证明及持股凭证,代理人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3] - 网络投票股东483户,身份经上交所交易系统认证 [3]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9:25, 9:30-11:30)进行 [4][5] -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获赞成股数91,926,221股(占比99.8931%),反对72,200股(0.0784%),弃权26,100股(0.0285%) [5] - 表决程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赞成比例超过法定2/3门槛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