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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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科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生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8 17:0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分时段进行(交易系统平台: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平台:9:15-15:00) [3] -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要求 [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20,413,500股(占总股本71.2506%),网络投票股东98人,代表股份654,350股(占总股本0.3871%) [4] - 合计104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21,06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71.6377%,参会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 议案表决结果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同意120,838,880股(占比99.8108%),反对219,370股,弃权9,600股 [5] -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结果当场公布且无异议,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6]
苏豪弘业: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事项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14时在南京市弘业大厦12楼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5:00 [5] -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6]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17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919,359股(占总股本28.334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2名(持股58,542,372股,占比23.7237%),网络投票股东172名(持股11,376,987股,占比4.6104%) [7] - 中小投资者172名,代表股份4,570,888股(占总股本1.8523%) [7]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8] 表决程序及结果 - 议案由董事会提出并于2025年6月21日公告,内容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8]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系统统计 [9] - 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议案1)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决议事项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10]
水发燃气: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在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上交所官网公告,内容涵盖召集人、时间、方式、审议事项等,公告日期距召开日超过15天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14点在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朱先磊主持,实际召开与公告内容一致 [6]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6]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22名,代表表决权股份228,015,015股,占总股本49.6687% [6] - 现场出席股东3名,持股196,476,686股(占比42.7988%),网络投票股东219名,持股31,538,329股(占比6.8699%) [6][7] - 中小投资者股东220名,代表表决权股份40,719,747股,占总股本8.87% [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人员资格经律师验证合法有效 [8] 议案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了12项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9项及累积投票议案3项,涉及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关联交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等 [8][9][11][12] - 第1-9项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普通决议议案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对部分议案回避表决 [13] - 中小投资者对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单独列示,同意比例均高于反对及弃权比例 [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3] - 法律意见书明确适用范围仅限本次股东大会,不可用于其他目的 [4]
春风动力: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1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网络投票安排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赖民杰主持,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一致 [5][6]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段覆盖当日9:15-15:00 [6] 出席会议人员及表决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代表126名股东,持有88,832,766股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的58.2213% [7] - 网络投票股东104名,代表23,802,389股,占比15.6002%,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7]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8]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12项议案,包括可转债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含20项子条款)、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核心事项 [9][10] - 特别决议事项(如修订公司章程)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普通决议事项获过半数通过 [10] - 涉及制度修订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10项内部治理文件 [10][11]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全程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7][9][11] - 律师见证范围限于会议程序合法性,不涉及议案内容真实性评估 [4][11]
中联重科: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并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向H股股东发布通告 [4]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嘉里中心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5] - 通知公告日期距股东大会召开日间隔21天,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参会股东及表决权分布 - 现场参会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3,547,139股(占总股本17.077908%)[5] - 现场+网络投票股东合计1,181名,代表股份3,063,930,904股(占总股本36.5%)[5] - 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认定 [6]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议案 - 议案1获同意票3,057,668,168股(98.841776%),反对票6,262,736股(0.202448%)[6] - 议案7.01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获同意票2,989,107,335股(96.625488%)[8] - 保兑仓业务授权议案获同意票3,054,753,021股(98.747541%)[9] 特别决议议案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同意票2,926,959,512股(94.616505%),反对票137,211,992股(4.435497%)[12] -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信用债议案获同意票3,022,906,342股(97.718070%)[13]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 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施单独计票 [13] - 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参与投票,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持股计划约定 [13]
有研新材: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5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2] -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渠道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通知期限符合法定要求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9: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同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11:30 [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资格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核查确认,公司5名在任董事、3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4] -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方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5] - 两项董事任命议案通过率分别为98.9035%(283,325,866票)和99.1584%(284,056,082票),反对票占比最高为62.1462%(3,957,714票) [5]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结果合法有效 [5][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6]
易华录: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5月31日补充临时提案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要素 [5]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在北京华录大厦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5]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5][6]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18名,代表表决权股份2.64亿股,占总股本36.7384% [6]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2.57亿股,占比35.7345%;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414名,代表714万股,占比0.9919% [6]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6] 议案表决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99.8435%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赞成率94.2004% [7]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获99.8275%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93.6111% [9] -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获99.8156%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93.3773% [10] -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获99.8723%同意票,关联股东华录集团回避表决 [12]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获99.8435%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94.5853% [13][15]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99.9438%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63.9136% [15][16] 关联交易事项 - 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获99.8717%同意票 [17] -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议案获99.8723%同意票,华录集团回避表决 [18]
中源家居: 关于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31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公司六楼信息化会议室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2][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3][13] - 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未对未列明事项进行表决 [5][1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89,241,360股,占总股本70.8814% [7] - 网络投票股东54名,代表股份194,258股,占总股本0.1543%,资格由上证所信息公司验证 [7] 表决结果 - 议案表决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9.93%,最高达99.9590% [9][10][12][13]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第4、6、8、9、10、11、12项)单独计票 [13]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泰鸿万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18:13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针对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2][3] - 审查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2][3] - 法律意见书仅对股东大会程序性事项发表意见,不对议案内容和数据真实性发表意见 [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股东大会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完整信息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在浙江省台州市公司办公楼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5]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与技术平台符合公告内容 [5] -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股东大会出席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股东合计5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 - 出席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合法代理人,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经上交所验证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也出席了会议 [5] -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5][6]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 表决程序包括计票、监票和结果统计,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6]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 - 该议案获得101,551,146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 [7] - 另一项议案获得101,438,346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 [7]
汇丽B: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3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2] - 会议通知提前20日公告,明确时间、地点、议程、出席对象、登记及表决方式等事项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 [2][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93,0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869% [3][4] - 其中法人股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2,978,600股(占比51.2279%),流通B股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07,300股(占比0.0591%) [3][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均列席会议 [3]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共审议9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委托理财授权及关联交易等 [4] - 议案均经董事会/监事会预先审议并公告,无临时提案 [4] - 第6-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9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5] 表决结果与法律效力 - 所有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 - 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1号》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