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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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
陕西日报· 2025-11-12 08:09
政策核心内容 - 西安市开始面向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旨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提高家长对托育服务的参与度、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并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1] 政策实施细节 - 活动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月10日上午10时开通发放渠道 [1] - 每月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1800张,连续发放8个月,发完为止 [1] - 申领对象为西安市有托育需求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含已入托或计划入托的婴幼儿家庭 [1] - 申领后30天内需在西安市备案并正常运行的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核销 [1] 消费券发放规则 - 12个月龄及以下婴幼儿可申领面额10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200张 [1] - 13个月龄至24个月龄婴幼儿可申领面额5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800张 [1] - 25个月龄及以上且未满幼儿园入园年龄婴幼儿可申领面额5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800张 [1] 申领与通知方式 - 消费券采用电子形式发放,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进入申领页面 [1] - 申领成功后,平台将通过微信消息通知家长,家长也可返回公众号申领平台查询消费券信息 [2]
生娃基本不花钱!“医育结合”伴幼儿健康成长 多维度解读生育支持政策
央视网· 2025-11-11 18:50
全周期生育保障体系建立 - 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截至10月底已惠及超100万人次 [1] - 各地全面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政策 大力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1] - 稳步提升产前检查待遇水平 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报销 在吉林、江苏等省份人均减负超千元 [1] - 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实现"出生即参保、待遇即享受" 江西、海南等地探索将0至3岁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保障 [1] 生育津贴发放优化 - 全国已有25个省份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 江苏、辽宁于11月1日开始实行 [2] - 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显著优化 例如湘潭市将申领流程提前至分娩完成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长从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 [2] - 2025年1至10月 湘潭市已为2500位参保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服务 [2] -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2024年全国参保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超2.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53亿人 [3] 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 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全额保障 生娃基本不花钱 [4] - 广州市2025年以来有7000多位宝妈生娃经报销后个人花费不到100元 其中881人花费不到10元 67人一分钱未花 [4] -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 [6] - 自2025年11月1日起 吉林灵活就业医保人员能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待遇 [5] 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发展 - "十四五"以来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由1.8个提高到目前的4个以上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发展"医育结合"服务 [7] - 四川省眉山市作为示范城市已建成5家"医育结合"公办托育机构 例如由市妇幼保健院举办的托育园提供140个托位并设置儿童保健科门诊 [7] - 托育机构提供个性化照护 如辽宁沈阳的托育中心将中医望、闻、问、切融入日常照护 通过推拿等手段定制调理方案并延伸至家庭 [8]
多地发钱鼓励结婚
财联社· 2025-11-11 13:01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初以来全国多地推出创新生育支持措施将发力点前移至婚姻缔结阶段通过发放结婚消费券现金红包等直接经济激励试图应对结婚人数下降以提升生育率[2] - 政策已从单一结婚奖励发展为构建从结婚生育养育到教育的全链条支持体系但育龄妇女数量的大幅结构性减少是制约政策效果的根本客观因素[5][7] 地方婚育激励政策动态 - 浙江省宁波市自10月28日起为新登记结婚新人发放1000元消费券用于婚宴摄影等消费政策持续至年底导致结婚登记人数增多需提前两天预约[3] - 浙江省杭州市同类政策覆盖整个下半年绍兴市柯桥区金华市浦江县推出800至1000元不等的结婚消费券形成全省联动[3] - 山西省吕梁市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新婚夫妇登记时可当场领取1500元现金红包无需申请[3]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岭村对初婚本村户籍青年最高奖励8万元生育最高奖励12万元累计可达20万元创公开报道地方婚育奖励最高纪录[3] 政策实施效果与设计细节 - 南岭村政策背景是适龄青年结婚意愿偏低前三年每年登记结婚仅10对左右三年累计三十几对[4] - 南岭村政策自2024年1月1日实施采用村社两级双重补贴模式初婚夫妻双方均为户籍股东可累计领8万元要求维持婚姻关系满一年补贴最早2025年1月发放[4] - 南岭村政策激励效果初步显现2024年上半年登记结婚已达10对预计全年登记量较往年明显提升有效缓解青年经济压力[4] 全链条生育支持体系构建 - 南岭村保障政策覆盖结婚生育重大疾病离世等多场景形成全方位生育友好政策体系[5] - 吕梁市在结婚红包外还有生育一孩2000元二孩5000元三孩8000元的叠加补贴[5] - 国家层面2025年起育儿补贴全面推开每个孩子每年可领取3600元直至3周岁多地还延长婚假至18天25天甚至30天[5] - 自2025年5月10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全国通办实现无需再为户口本奔跑婚姻登记更加便利[6] 人口结构性挑战与政策局限 - 结婚登记人数持续走低除婚育意愿经济压力等主观因素外育龄妇女数量的结构性减少是客观前提[7] - 与2010年相比2020年中国15-49岁育龄女性人数减少5749万人平均每年减少575万人20-29岁生育旺盛期女性人数减少3463万人平均每年减少346万人[7] - 育龄婚育人群规模快速收缩直接导致结婚登记下降在育龄妇女持续减少背景下任何单一政策难以扭转长期趋势需更具系统性综合举措[7]
婚假、产假延长!又一地发通知
中国基金报· 2025-10-31 11:47
湖南省生育支持政策 - 湖南省政府发布十条措施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2] - 鼓励用人单位将职工婚假延长至20天 并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88天 [3] - 有条件地区可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并支持搭建公益婚恋交友平台 [4] - 产假期满后 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 女职工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 期间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4] - 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4] - 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等项目及符合规定的“先兆流产”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4] - 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 将其直接发放至女职工本人 [5]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限制其晋级晋职 [5] - 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以降低家庭学前教育成本 [6] 其他省份婚假政策 - 湖北省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基础上 可延长婚假至15天 [7] - 四川省拟将5天婚假延长至20天 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 [8] - 目前婚假最长的省份为山西和甘肃 均为30天 [8] - 河南和黑龙江省规定参加婚检可分别额外增加7天和10天婚假 使最长婚假分别达到28天和25天 [8] - 新疆婚假为23天 其他省份婚假大多为18天、15天、13天或10天 [8]
婚假、产假延长!又一地发通知
中国基金报· 2025-10-31 11:33
生育支持政策内容 - 鼓励用人单位将职工婚假延长至20天,并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88天 [1] - 产假期满后经申请和批准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期间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依法落实男方20天护理假 [2] - 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以降低家庭成本,并优化流程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女职工本人 [3][4] - 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将适宜的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及“先兆流产”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 婚假延长趋势 - 湖北省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 [5] - 四川省拟将5天婚假延长至20天,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 [5] - 目前婚假最长的省份为山西和甘肃均为30天,河南和黑龙江因参加婚检最长婚假分别可达28天和25天 [5]
湖南发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婚假延长至20天,产假延长至188天
格隆汇· 2025-10-31 10:37
政策核心内容 - 湖南省政府发布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十条措施,旨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1] - 政策包含加强婚恋政策支持及延长生育相关假期等具体条款 [1] 婚恋支持措施 - 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基础上,将职工婚假延长至20天 [1] - 有条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1] 产假与护理假规定 -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至188天 [1] - 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1] - 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1]
湖南婚假延长至20天 产假延长至188天
证券时报网· 2025-10-31 10:21
政策核心内容 - 湖南省政府发布十条措施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1] - 政策旨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1] 婚假与相关激励措施 - 鼓励用人单位将职工婚假延长至20天 [1]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1] 产假与育儿假安排 -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延长产假至188天 [1] - 产假期满后 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 女职工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 请假期间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1] - 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1]
湖南婚假延长至20天,产假延至188天
财联社· 2025-10-31 09:15
政策核心内容 - 湖南省发布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核心目标是构建“婚恋—生育—托育—养育—教育”一体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3] - 婚假从普遍执行的3天延长至20天,产假从158天延长至188天,实现明显提升 [1][3] - 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5] 婚恋与生育支持 - 加强婚恋政策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将职工婚假延长至20天,有条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3] - 促进安全舒适生育,鼓励用人单位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88天,产假期满经申请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3] - 将椎管内麻醉纳入医保甲类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降至0%,努力实现全天候无痛分娩 [3] 医疗保障与辅助生殖 -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将适宜的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及“先兆流产”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4] - 妥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生育医疗费用问题,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至女职工本人 [3][4] -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新生儿、儿童医疗保障相关保险产品 [4] 托育服务供给与支持 - 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新建居住区按每千人口10个以上托位标准配置托育设施,已建成区域需通过改建等方式补齐短板 [3] -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各级单位可将符合条件的自有或闲置国有资产免租金或低租金用于普惠托育 [3] - 强化托育行业支持,落实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及水电气按居民价格执行等政策,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 [3] 养育与住房支持 - 落实养育支持政策,严格执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 -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3] - 对二孩、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20%,成年子女购房可依授权使用父母公积金 [3] 儿童健康与教育保障 - 优化儿童医疗服务,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儿科,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型医院 [3] - 加强儿童发展和保护,免费为新生儿提供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等疾病的筛查与诊断服务 [3] - 强化教育服务保障,优先安排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幼儿园、学校就读,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3]
湖南出台生育支持“十条措施” 婚假、产假延长
中国新闻网· 2025-10-31 05:50
政策核心内容 - 湖南省出台《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构建从婚恋到教育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1] - 政策核心目标为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1] 假期调整措施 - 婚假由普遍执行的3天延长至20天 [1] - 产假由158天延长至188天 [1] - 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1] -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产假期满,经申请和批准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 [1] 经济与服务支持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新婚夫妇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1] - 将椎管内麻醉无痛分娩纳入医保甲类项目,实现个人“零自付” [1] - 二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 [1] - 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1] 基础设施配套 - 要求新建居住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配置托育服务设施 [1]
关键词读懂“十五五”丨@所有人 你关心的都在规划里!
央广网· 2025-10-30 22:03
就业促进 -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并健全就业促进机制 [5] - 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并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以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6] - 推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6][7] - 加大创业支持力度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并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 [7] 收入分配 -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10] - 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并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 [10] - 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0] -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并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 [1][10] - 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并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10] 教育发展 - 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并完善教育评价体系 [13] - 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并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15] - 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并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及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 [15] - 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建设特色鲜明高职院校并强化教师待遇保障 [15] 社会保障 - 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并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17] - 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17] -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17] - 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 [1][17] - 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并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 [18] - 继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并优化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18] 住房建设 - 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22] - 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并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1][22] - 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并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22] 医疗卫生 - 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26] - 加强疾控体系建设防控重大传染病并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 [26] - 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 [26] - 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并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全民健康数字化建设 [26] - 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 [26] 生育支持 -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发挥育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作用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1][27] -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并落实生育休假制度 [30] - 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 [30] - 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 [30] 养老服务 - 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并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 [32] - 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 [32] - 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