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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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不实信息借机做空,两名“90后”收罚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1 06:27
案件概述 - 广东证监局对两名从事期货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方某喆和郑某强处以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为26.18万元 [1][8] 具体违法行为一: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 两名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8日在其任职企业网站和手机APP发布关于某公司碳酸锂放货情况的快讯,该信息后被多家媒体转载,并于2023年12月1日被撤回 [4] - 经查,信息发布时相关公司并未制定具体的放货计划,放货量和时间均不明确,该不实信息扰乱了期货市场秩序 [4] - 针对此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两人合计被罚款20万元,其中方某喆承担12万元,郑某强承担8万元 [8] 具体违法行为二:利益冲突交易 - 在发布虚假信息的同日(2023年11月28日),两名当事人均对碳酸锂期货合约进行了先卖出开仓后买入平仓的交易,方某喆盈利9600元,郑某强盈利12150元 [5] - 交易行为与当天市场行情相配合,当日碳酸锂主力合约下跌4.91% [5] - 该行为被认定为从事与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期货交易活动 [7] - 针对此项行为,两人的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分别被处以2万元罚款 [8] 法律依据与处罚执行 - 两项违法行为均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相关规定 [3][7] - 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若不服决定,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9] - 据媒体报道,涉事企业或为上海钢联旗下品牌我的钢铁网,当事人或曾就职于该企业新能源事业部 [9]
上期所三季度处理异常交易行为97起
期货日报网· 2025-10-31 02:28
监管概况 - 上期所持续跟踪分析热点品种市场运行情况 进行价格监测 持仓监控和行为监管 [1] - 交易所严查破坏价格正常形成机制及侵害各方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线索 [1] - 监管措施旨在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 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1] 异常交易管理 - 2025年第三季度上期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97起 [1] - 异常交易行为包括自成交52起 频繁报撤单17起 大额报撤单5起 日内开仓量超限23起 [1] 实际控制关系监管 - 上期所持续分析交易行为和看穿式监管数据 加大对未主动申报实际控制关系客户的监管力度 [1] - 第三季度共对1106组3144个客户进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 [1] - 第三季度共对107组242个客户进行实际控制关系协查 [1]
罕见!发布不实信息借机做空,两名“90后”收罚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1 00:39
案件概述 - 广东证监局对两名从事期货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方某喆和郑某强处以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26.18万元[1][8] 具体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一:两名当事人在其任职企业网站及手机APP发布关于某公司碳酸锂放货情况的虚假快讯,相关信息后被撤回,发布时相关公司并未制定具体放货计划[4] - 违法行为二:在发布虚假信息当日(2023年11月28日),两名当事人对碳酸锂期货合约进行先卖出开仓后买入平仓的交易,分别盈利9600元和12150元,当日碳酸锂主力合约下跌4.91%[5] -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关于禁止传播虚假信息和禁止从事利益冲突交易的规定[3][7] 处罚细节 - 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对两人合计罚款20万元,其中方某喆承担12万元,郑某强承担8万元[8] - 针对从事利益冲突交易的行为,没收两人违法所得合计21750元,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8] - 罚没款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9]
工作人员放假消息借机做空,两名“90后”吃罚单
财联社· 2025-10-30 20:52
监管执法 - 广东证监局对两名从事期货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方某喆和郑某强开出罚单,合计罚没26.18万元 [1] - 两名当事人编造并传播关于某公司碳酸锂放货情况的虚假快讯,相关信息发布后被多家媒体转载,但在2023年12月1日被撤回 [4] - 经查,信息发布时相关公司并未制定具体的放货计划,放货量和放货时间尚不明确,该不实信息扰乱了期货市场秩序 [4] 违法行为细节 - 违法行为一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但两名当事人在此行为中没有违法所得 [5] - 违法行为二为从事与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期货交易,两人在虚假信息发布当日对碳酸锂期货合约进行先卖出开仓后买入平仓的交易,分别盈利9600元和12150元 [6] - 2023年11月28日碳酸锂主力合约下跌4.91%,连续两日领跌国内商品期货市场 [7] 法律依据与处罚 - 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违反《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 [9] - 针对利益冲突的期货交易行为,两人的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分别被罚款2万元 [12] - 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对两人合计罚没26.18万元 [10] 行业影响与公司背景 - 《期货和衍生品法》于2022年出台,明确规定传播媒介传播期货市场信息应当真实、客观,禁止误导,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利益冲突的交易活动 [3] - 涉事企业或为上海钢联旗下品牌我的钢铁网,两名当事人或此前就职于该公司新能源事业部 [1][14][16] - 我的钢铁网是我国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领域首个互联网+平台,覆盖价格、数据、快讯等六大产品矩阵,2024年上半年公司网页端、移动端、数据终端注册用户或付费用户数同比增加 [15]
大连商品交易所9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2起
新华网· 2025-10-10 16:25
交易所监管动态 - 大连商品交易所9月查处异常交易行为12起 [1] - 异常交易行为包括自成交超限9起和频繁报撤单超限3起 [1] - 交易所通过会员单位对相关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1] 违规交易调查 - 大连商品交易所9月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7起 [1] - 违规线索包括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类4起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3起 [1] - 交易所已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1]
大连商品交易所8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8起
搜狐财经· 2025-09-05 18:14
监管行动 - 大连商品交易所8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8起 均系自成交超限[1] - 交易所通过会员单位对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1] - 8月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1起 包括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类3起 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7起 其他违规行为1起[1] 监管目的 - 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 规范期货交易行为[1] - 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1]
中金所7月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17起
期货日报网· 2025-08-18 00:06
中金所自律监管措施 - 2025年7月处理自成交超限行为5起 涉及客户18名 [1] - 对4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 对14名客户所在会员电话提示 [1] -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17起 对99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 [1] - 处理客户套保持仓超资产配比行为4起 对4名客户限期调整并要求报告 [1] 市场秩序维护行动 - 当月累计处理三类报撤单超限行为共12起(自成交5起/频繁报撤5起/大额报撤2起) [1] - 自律监管措施涵盖限制开仓 电话提示 限期调整等多维度手段 [1] - 监管范围覆盖自成交 报撤单 交易限额及套保资产配比等多类违规情形 [1]
大连商品交易所7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8起
新华网· 2025-08-12 13:55
异常交易处理情况 - 大连商品交易所7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8起 包括自成交超限27起 频繁报撤单超限35起 大额报撤单超限6起 [1] - 交易所对达到异常交易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并对3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 [1] 违规交易调查情况 - 交易所7月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8起 包括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类4起 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4起 [1] - 交易所已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1] 监管目标 - 交易所旨在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 规范期货交易行为 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 [1]
广期所:持续加强市场监测监控
期货日报网· 2025-08-01 13:55
法律实施与监管框架 - 《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实施满3周年 为期货市场发展提供根本性法律保障和制度基础 [1][2] - 中国证监会推动制定《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 - 法律明确禁止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 并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 [2] 交易所职能与市场监管 - 广州期货交易所履行市场服务与一线自律监管职责 实施实时监控、异常交易处理及违法违规线索排查 [1] - 交易所依据法律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原则 筑牢期货市场监管第一道防线 [1] - 广期所依托"五位一体"监管体系 加强市场监测监控并配合行政司法部门打击违法行为 [2] 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 - 法律从层面解决行业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明确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 [2] - 证监会指导期货交易所研究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推动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改革创新 [1] - 期货市场改革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