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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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 2025-11-27 17:41
据介绍,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 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 国同步更新,帮助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做好办法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李超说。 (完) 李超表示,现代信用体系中,信用修复制度赋予了失信主体在纠正错误、履行义务后,恢复自身信 用状态的法定权利,这是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必要制度安排。在信用修复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 些问题。比如,分类标准不一致、部门职责不清晰、修复渠道不通畅等,各类信用主体对高效便捷重塑 信用的诉求与日俱增。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魏玉坤、魏弘毅)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 超11月27日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李超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
我国将采取针对性举措加大信用修复
中国证券报· 2025-11-27 16:4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将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原则上不再公示轻微失信信息,以解决“过罚不当”问题 [1] - 明确将失信信息分类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体现宽严相济原则 [1] - 简化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期限,旨在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1] 信用修复机制优化 - 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收信用修复申请,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推送给认定单位办理 [1] - 针对修复信息共享不及时问题,建立“信用中国”网站与相关部门、地方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 [1] - 此举旨在解决当前信用修复实践中存在的分类标准不一致、部门职责不清晰、修复渠道不通畅等问题 [1] 制度定位与意义 - 信用修复制度被定义为现代信用体系中,赋予失信主体在纠正错误、履行义务后恢复自身信用状态的法定权利 [1] - 该制度被认为是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必要制度安排 [1]
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从三方面解决信用修复现存问题
证券时报网· 2025-11-27 15:33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核心举措 - 核心观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旨在解决当前信用修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类管理、统一渠道、信息共享等举措,提升信用修复效率,促进失信主体主动纠错[1] 当前信用修复管理存在的问题 - 信用修复管理实践中存在分类标准不一致、部门职责不清晰、修复渠道不通畅等问题[1] - 各类信用主体对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的诉求与日俱增[1]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提出的针对性举措 - 举措一:明确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原则上不再公示轻微失信信息,以解决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的“过罚不当”问题,体现宽严相济原则[1] - 举措二: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收修复申请,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推送给认定单位办理,并简化材料、缩短期限,以解决渠道不统一、程序复杂问题,提高修复效率[1] - 举措三: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与相关部门、地方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修复信息及时同步更新,以解决修复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同步问题[1] 后续工作安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做好《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
推行“惩教结合+修复回访”机制 彰显审慎监管“聊城温度”
齐鲁晚报· 2025-11-27 12:02
审慎监管模式创新 - 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在企业发展的波动期与调整期,创新推行以“三书同达”、“信用修复”、“罚后回访”为核心的审慎监管模式,聚焦“防风险”与“善始终”[1] “三书同达”升级 - 将原有“两书同达”升级为“三书同达”,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实现执法与指导同步[1] - “三书同达”变“一罚了之”为“惩教结合”,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错、合规经营,已累计制发合规建议书800余份[1] 信用修复优化 - 大力实施“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推行信用修复全程网办,企业申请材料压减60%以上,办结效率提升80%[2] - 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信用修复业务21383户(次),帮助11213家市场主体回归正常经营[2] 罚后回访与免罚制度 - 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变被动监管为主动帮扶,今年以来已对40家受处罚企业进行回访,帮助企业查找违法原因并引导规范发展[3] - 严格落实“免罚清单”制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施免罚共惠及市场主体154家,涉及免罚金额807万元[3]
债市早报: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资金面依然宽松,债市承压走弱
搜狐财经· 2025-11-27 11:20
国内政策动态 - 国家发改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按失信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设置不同公示期,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3个月最长1年,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1年最长3年 [2] -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方案,目标到2027年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和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到2030年基本形成供给与消费良性互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3] - 澳门金管局表示将完善金融法律环境,推进《证券法》立法,争取更多国债及国企债在澳门发行,并研发"数字澳门元" [4] 货币与汇率市场 - 11月26日,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最高升至7.0767,离岸人民币最高升至7.0753,创去年10月中旬以来新高,当日央行开展2133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因有3105亿元逆回购到期,单日净回笼资金972亿元 [3][8] - 尽管央行公开市场连续净回笼,资金面依然宽松,DR001下行0.53个基点至1.313%,DR007上行2.03个基点至1.474% [9] 债券市场表现 - 债市整体承压走弱,10年期国债活跃券收益率上行1.45个基点至1.8340%,10年期国开债活跃券收益率上行2.10个基点至1.9040% [10] - 可转债市场走弱,中证转债、上证转债、深证转债分别收跌0.85%、0.85%、0.84%,市场成交额581.38亿元,较前一交易日缩量95.71亿元 [21] 信用债市场事件 - 二级市场7只产业债成交价格偏离幅度超10%,多只万科债券跌幅超20%,其中"22万科02"跌超35% [11] - 万科拟召开"22万科MTN004"持有人会议审议债券展期事项,该债券余额20亿元,票息3%,本金兑付日为12月15日 [12] - 时代中国控股境外债重组生效日期为11月28日,先正达"23先正达MTN002"持有人会议因有效表决权数额不足未生效 [13] 国际宏观经济与市场 - 美国9月耐用品订单环比初值增长0.5%,但较8月的2.9%明显放缓,扣除运输项目后的耐用品订单环比初值上升0.6%,核心资本品订单环比初值跃升0.9% [5] - 各期限美债收益率走势分化,2年期美债收益率上行2个基点至3.45%,10年期美债收益率下行1个基点至4.00%,2/10年期美债收益率利差收窄3个基点至55个基点 [23][24] - 主要欧洲经济体10年期国债收益率普遍下行,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国债收益率均下行1个基点,英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8个基点 [26] 大宗商品市场 - 国际原油期货价格转涨,WTI 1月原油期货收涨1.21%报58.65美元/桶,布伦特1月原油期货收涨1.04%报63.13美元/桶 [6] - COMEX 2月黄金期货收涨0.6%报4202.3美元/盎司,NYMEX天然气价格收涨5.19%至4.618美元/盎司 [6]
每日债市速递 | 央行连续净回笼,资金面依旧宽松
Wind万得· 2025-11-27 06:36
公开市场操作与流动性 - 央行开展2133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1.40%,投标量与中标量均为2133亿元 [1] - 当日有3105亿元逆回购到期,单日实现净回笼972亿元 [1] - 尽管央行连续净回笼,银行间资金面仍保持宽松,存款类机构隔夜回购利率小幅下降至1.31%附近 [3] - 匿名点击系统隔夜报价最低探至1.28%,供给规模近2000亿元 [3] - 非银机构以信用债为抵押融入隔夜资金,报价在1.4%附近 [3] 利率与债券市场 - 全国和主要股份制银行一年期同业存单最新成交利率在1.64%附近,与上日持平 [7] - 国债期货全线收跌,30年期主力合约跌0.86%,10年期主力合约跌0.36%,5年期主力合约跌0.22%,2年期主力合约跌0.05% [12] - 海外市场方面,美国隔夜融资担保利率为3.96% [3] - 日本5年期国债收益率升至1.335%,创2008年6月以来最高水平 [18] - 新西兰联储将基准利率下调25个基点至2.25%,符合市场预期 [16] 政策与行业动态 - 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方案,提出加快布局新领域新赛道,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重点行业 [13] - 方案计划开展双百典型创新应用专项活动,打造百个标志性产品和百家创新企业 [13] - 国家发改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类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13] - 广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等产品 [13] 国际与市场事件 - 日本首相表示本财年国债发行规模将低于去年,将密切关注利率走势以降低债务与GDP之比 [15] - 韩国将成立一家临时战略投资公司,为韩国在美国的3500亿美元投资运营特别基金,期限最长为20年 [15] - 日本将为2025财年补充预算发行超11万亿日元的额外国债 [18] - 软银集团将发行5000亿日元无担保债券,票面利率3.98% [18] - 上海清算所首次向境外机构直接提供中央对手清算服务 [18] - 大悦城地产完成私有化,将于11月27日从港交所退市 [18] - 杭州土拍收金43.32亿元,万科联合体以10.15亿元竞得拱墅区宅地 [18]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年4月起施行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中国证券报· 2025-11-27 05:01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 [1] - 信用修复定义为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后,有关方面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并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活动 [1] - 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申请信用修复 [1] 失信信息分类与公示期限 - 失信信息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 [1] -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 [1] - 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 [1] - 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1] - 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计算 [1] 信用修复申请条件与流程 -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1] - 同一失信信息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附带期限的处罚在期限届满前不得提前终止公示 [2] - 申请信用修复需满足四个条件: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为并完全履行义务、公开作出信用承诺、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2] - "信用中国"网站涉及自然人的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2]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年4月起施行
中国证券报· 2025-11-27 04:20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 [1] - 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义务后,有关方面终止公示失信信息并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活动 [1] - 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申请信用修复 [1] 失信信息分类与公示期限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 [1] -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确有必要公示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1] - 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 [1] - 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1] - 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计算 [1] 信用修复申请条件与流程 -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1] - 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1] - 申请信用修复需满足四个条件: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为并完全履行义务、公开作出信用承诺、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2] - 同一失信信息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 [2] - "信用中国"网站涉及自然人的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2]
可申请信用修复!《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年4月起施行
中国经营报· 2025-11-27 01:01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1] 失信信息分类与公示期限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 [1] -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确有必要公示的最长公示期不超过3个月 [1] - 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 [1] - 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1] - 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计算 [1] 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 申请信用修复需满足四个条件: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为并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公开作出信用承诺、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2] -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1] - 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1]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公布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22:38
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建立统一规范的信用修复制度[1]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置不同公示期限,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管理[8] -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公示,确需公示的最长不超过3个月;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3个月至1年;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期1年至3年[12] 总则 - 办法旨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发展[3] -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权利,除明确规定不可修复情形外,满足条件均可申请修复[3] - 信用修复指纠正失信行为后,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活动[3] - 失信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异常名录等对信用状况有负面影响的信息[4] - 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信用修复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地方各级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辖区内[6] 失信信息的分类标准和公示期限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设置不同公示期限,自司法或行政文书认定之日起计算[8] - 轻微失信信息包括简易程序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较小数额罚款等[13] - 一般失信信息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等[13] - 严重失信信息包括巨额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限制从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13] - 行业主管部门可制定具体分类标准,未制定的按本办法执行[12] - 最短公示期满后可申请修复,最长公示期满后自动停止公示,涉及多种处罚的以最长公示期为准[12] 信用修复的办理 - 信用修复申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收,按“谁认定、谁修复”原则推送认定单位办理[14] - 申请条件包括达到最短公示期、纠正失信行为、履行义务、公开信用承诺等[16] - 需提供纠正失信行为证明材料、信用承诺书等[17] - “信用中国”网站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认定单位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7个工作日内提供修复结果[18] - 对不予受理或修复决定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申诉,认定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19] - 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可临时屏蔽违法失信信息,执行完毕后可申请信用修复[20][21] 信用修复的协同联动 - 授权机构保障信用修复流程线上运行,地方信用平台配合协同和信息同步[23][24] - 信用平台网站与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确保修复信息及时同步更新[25] -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需建立信息更新机制,与“信用中国”网站保持一致,不及时更新可能被暂停信息共享[25] 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 - 信用主体申请修复需诚实守信,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不实的,相关信用记录公示3年不得提前终止,原失信信息3年内不得申请修复[27] - 授权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违规将追究责任[2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地方信用体系建设部门加强督促指导,鼓励开展诚信宣传教育[27] 附则 - 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第58号令[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