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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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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铁被立案:公司股价下跌,近37亿元算力订单已终止
新京报· 2025-10-17 21:44
公司股价表现 - 10月17日公司股价开盘下跌,午间收盘价为6.9元/股,单日跌幅达9.45%,公司总市值约为137.78亿元 [1] - 国庆假期结束后,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大幅下跌 [3] 证监会立案调查 - 公司于10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律师分析指出,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权就投资差额等损失提起诉讼 [1] 重大合同变动 - 2025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大黄蜂与X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算力服务协议》,合同总金额高达36.9亿元(含税),预计平均每年产生营业收入约7亿元 [2] - 公司曾表示该合同有利于拓展算力服务业务市场,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 - 10月1日,公司公告子公司已终止该《算力服务协议》,原因为市场环境及供需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且协议签订后未收到任何采购订单 [2] - 协议终止后,双方支付及服务义务解除,除保密义务外不存在其他待解决事项或争议 [2]
诉讼时效不足5个月!奥联电子索赔案仍在进行,已有部分投资者收到核损报告
新浪财经· 2025-10-10 11:20
案件核心信息 - 部分投资者诉奥联电子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核损结果 [1] - 奥联电子索赔案诉讼时效已不足五个月 [1] -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出资设立奥联光能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业务 [1] - 2023年2月13日公司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1] - 公司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2] - 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2]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索赔针对在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21日上午收盘期间买入奥联电子股票且有持仓的受损投资者 [2] -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2]
ST广网索赔持续推进受损股民仍可起诉
新浪财经· 2025-09-29 18:36
案件背景 - 投资者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持续推进[1] - 公司证券简称为ST广网,代码为600831[1]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9日晚,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陕西证监局查明,2022年公司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事项确认了投资收益[1] 索赔条件 -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1]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1] - 暂定索赔区间为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5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1] 案件进展 - 律师正在分批代理股民起诉索赔[1] - 公司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后续股民仍可起诉[1] 索赔材料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2] - 需提供股票对账单原件,时间范围从2023年4月1日至今[2] - 需提供详细联系方式[2]
美晨科技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09-29 16:50
公司处罚公告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9号 [1] - 公司曾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告编号:2025-014) [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条件覆盖201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1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的投资者 [2] - 索赔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加盖公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 [2]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投资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1]
思科瑞 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09-23 17:22
公司监管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5]6号)[1] - 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及证券虚假陈述问题[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条件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期间持有,且在2025年1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1] - 投资者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2] 法律依据与程序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取消前置程序[1] - 投资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 - 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2]
创意信息被预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09-22 18:41
公司处罚与立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晚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四川证监局查明2022年11月公司分别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协同一体机销售业务、与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1]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公司曾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相关公告[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区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0日收盘持有股票的投资者[2]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 - 投资者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股票对账单及联系方式[2] -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 法律依据与专业意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1] - 厉健律师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成功获赔[1]
ST英飞拓索赔持续推进又有部分股民提交起诉
新浪财经· 2025-09-17 11:10
法律诉讼进展 - 投资者诉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 原告代理人已代理部分股民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1][2]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 - 截至2025年8月15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通过公告披露 [2]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索赔暂定时间范围: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英飞拓股票且截至2024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 [2]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具体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 - 投资者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 2020年4月1日至今的股票对账单及联系方式 [2]
ST易事特发布半年报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09-05 08:1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67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30% [1] 法律风险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虚假陈述行为涉及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采业务 [1] - 广州中院已判决部分投资者索赔一审胜诉 [1] - 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起诉 [1]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1] 投资者诉讼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已代理多批投资者提交起诉材料 [1] - 投资者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及2018年3月1日至今的股票对账单原件 [1]
新华锦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09-01 19:32
公司监管违规 - 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达4.06亿元[1] - 所有占用资金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即最晚于2026年2月下旬前完成清偿[1] - 若未按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条件覆盖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5年8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1]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 印花税及佣金损失[1] - 投资者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加盖公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1] 法律维权机制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 已取消前置程序 投资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0610948623 擅长代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2]
ST英飞拓发布诉讼公告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08-22 17:10
公司诉讼与监管动态 -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28)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披露 同时已披露诉讼事项出现进展 [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启动调查程序 [1] 投资者索赔条件与范围 - 虚假陈述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暂定索赔区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期末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1] - 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及印花税损失 需提交证券开户信息 2020年4月至今对账单等材料 [1] -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 上市公司需对投资者权益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1] 案件代理与律师背景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代理此案 曾成功代理超过100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并获赔 [1] - 厉健律师担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 2009年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