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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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43
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 [3]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3]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3]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 公司以总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674,877.78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3] - 鉴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登记前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9.84-0.0291886≈9.81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 -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9.81元/股 [4] 结论意见 - 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
华新环保: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43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 1)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9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 [6][7]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5][6][7] - 授予条件已达成,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符合授予资格的情形 [9] 2) 计划批准与授权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议案,确认授予条件达成 [6] - 监事会审核通过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同意授予方案 [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及相关事宜 [6][7] 3) 授予日与对象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6月20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 [6][7] - 激励对象共44人,均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要求的任职人员 [7][8] - 授予数量为134.89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披露 [6][7] 4) 授予条件核查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非标意见、重大违法违规或利润分配异常情形 [9] - 激励对象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9]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异常情况 [9] 5) 后续程序 - 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9] -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确认程序合法性 [1][10]
华新环保: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4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相关公告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对激励计划采取保密措施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1] 内幕信息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期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覆盖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 [2] - 核查依据包括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行为 [2] - 4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行为,但均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及资金安排,与内幕信息无关 [2] - 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3] 合规性结论 - 公司策划激励计划时严格限定参与人员范围,执行保密登记制度 [3] - 所有核查对象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无内幕交易 [3]
南京医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299,951股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公司向17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059,000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40,000股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80,951股无限售流通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308,635,4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2][3] - 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2] - 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变更为1,308,916,414股 [3] 差异化分派方案计算方式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3]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08,635,463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6月12日收盘价5.24元/股测算,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17元/股(含税) [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5.07元/股 [4]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约为5.07004元/股 [5]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072%,影响较小 [5]
冠盛股份: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21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公告核心内容 一、股票上市流通基本信息 - 本次上市流通股票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采用网下认购方式,上市流通数量为2,062,560股,占总股本185,607,719股的1.11% [1]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 [1] - 涉及激励对象100人,其中96名核心骨干人员可解除限售1,830,560股,占其获授总量的39.92% [11] 二、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原计划授予103名激励对象527.4万股,因1人放弃认购调整为102人获授526万股 [5] - 首次解除限售对应授予登记日(2024年6月3日)后12个月,可解锁总量的40% [5][6] -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41%,净利润增长率达标8%,满足首个解锁期业绩条件 [8][9] 三、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违规分红等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6][7] - 激励对象层面:100人中98人绩效考核达标(96人100%解锁,2人80%解锁),剩余2人3,840股将回购注销 [10][11]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审20257-90号报告确认业绩达标 [8] 四、股本结构变动 - 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62,560股至3,103,44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182,504,279股 [12] - 总股本维持185,607,719股不变 [12] 五、法律程序履行 - 已通过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1][4] - 律师意见认为解除限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 [12]
华新环保: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公司监事会核查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2]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且不存在被监管机构处罚、市场禁入或不符合任职资格等负面情形 [1][4] - 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授予价格为6.10元/股,总授予数量为134.8938万股 [2] 激励对象资格排除条款 - 明确排除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或市场禁入的个体 [1][4] - 排除不符合《公司法》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者、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及其近亲属(含外籍人员) [1][4] - 其他排除情形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4] 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全体成员(巴雅尔、刘洋、余乐)一致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规且授予条件已成就 [3][4] - 监事会公告未提及对激励计划合规性的异议 [2][3]
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11
股东大会安排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6月30日14点45分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 会议由董事长刘明东主持 [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因1名激励对象成为监事不符合资格 将回购注销其60,000股限制性股票 [2] - 因5名激励对象离岗或退居二线 将回购注销其47,055股限制性股票 [2] - 因28名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或受处分 将回购注销其436,932股限制性股票 [2] -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43,987股限制性股票 [2] 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已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并于2025年2月24日注销14,013,575股回购股份 [4] - 加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543,987股 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4] - 根据股本变动情况 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订 [4] 董事会人事变动 - 周湘平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等职务 海南海钢集团提名周红霞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 周红霞现任海南海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具有高级会计师等专业资格 [5] - 周红霞与公司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5] 监事会人事变动 - 姚媛辞去监事职务 上海复星提名操宇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7] - 操宇现任复星总裁高级助理兼智能制造及大宗产业委员会首席投资官 [7] - 操宇与公司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7]
大连重工: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4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931.3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 [12]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201人,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9][30] - 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2.97元/股 [12][14] 激励计划结构设计 - 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设置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16] - 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或前20/60/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之一的50% [1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和研发投入占比,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档确定解除限售比例 [20][22][2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前身为大连重工铸钢有限公司,2008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2011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现名 [5] - 注册资本19.31亿元,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等多元化业务 [5] - 公司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资委 [4][7] 合规性说明 -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的实施条件 [6][7] - 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财务违法违规记录 [6][7] -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已建立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 [7] 实施程序 - 计划已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及董事会审议,尚需取得大连市国资委批准并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27][28] - 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公司将按规定进行10天以上的激励对象公示 [10][28]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贷款担保等 [30]
众辰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40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 -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14日至6月23日在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1] -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信息,确认其符合激励条件 [2]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2] - 激励对象需满足多项合规条件,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2] - 监事会确认列入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激励资格 [3]
每日互动: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28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 -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20.02元/股下调至19.97元/股,调整原因为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的权益分派 [6][7] - 因4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107万股限制性股票 [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涉及17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为257.7万股,占已获授总量的30% [8][10][11] 业绩考核与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要求2024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5%,实际业绩达标(以剔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扣非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10][11] -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171名激励对象中除离职人员外均达到B及以上等级,对应100%归属比例 [11][12] - 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且公司及个人均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激励禁止情形 [8][10] 法律程序与合规性 - 相关调整、作废及归属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4][5][9] -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未超过20% [12]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