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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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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资融资机制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新华日报· 2026-01-15 05:38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针对当前在资金使用效率、投入方式、金融服务能力及农业保险保障等方面的不足 提出从创新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统筹涉农资金、增强金融服务及提升保险保障等多方面进行机制创新 [1] 创新财政投入机制 - 创新财政投入机制 完善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基金引导等方式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推动建立财政、银行、保险、担保“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型支农政策体系 以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1] - 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与杠杆作用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农村金融领域倾斜 并对服务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政策性倾斜 [1] - 做好城乡土地收益文章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体系 优化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机制 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1]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 创新补贴方式以稳定社会资本投资收益预期 支持采取资本金注入、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多种方式 并对公益类与经营类项目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 [2] - 推动建立乡村振兴金融需求项目库 支持线上线下开展项目推介和宣传引导 加强社会资本与金融资本衔接 吸引集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服务乡村振兴 [2] - 重点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针对冷链物流、充电桩等收益较明确的项目 探索“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2] - 强化社会资本税费减免激励 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新基建项目 给予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并减免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税 具体比例与项目带动农户就业、村集体增收绩效挂钩 [2]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机制 - 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的涉农资金支出体系 扩大统筹整合范围 加强行业内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 扩大县级统筹整合空间 聚拢资金以集中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区 [3] - 完善“资金池+任务清单”机制 尝试成立市、县(区)两级乡村振兴资金统筹中心 归并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农资金 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调剂” 避免“均摊式”分配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精度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 强化金融机构支农支小职责定位 完善地方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 深入实施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特色农产品、直播助农等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模式 优化贷款期限与农产品生产周期的匹配度 [4] - 巩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 完善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公司基层服务网络 支持在重点乡镇延伸服务站点 持续提供农业保险、保费优惠、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优惠等服务 [4] - 升级农村金融产品和模式 在已有抵质押融资方式基础上 探索完善财政补贴确权收益、经营预期收益权等新型抵质押方式 拓宽涉农主体合格有效抵质押物范围 [4] - 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机制 在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优化金融对接专区功能 联动担保平台强化线下服务 健全农担公司镇村服务网络 依托普惠金融服务点和信贷联络员机制 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4] 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 积极研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 巩固和深化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的转型升级成果 [5] - 持续完善特色险种市级奖补动态调整机制 优化以奖代补方式 形成覆盖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等地方农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的“一县一品”格局 扩大特色农险覆盖面和受益面 [5] - 健全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 深入探索“中央补贴险种+地方特色险+商业补充险”三级保障体系 [5]
全国已有家庭农场三百九十余万个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农村改革与制度深化 - 2025年各地聚焦农村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制度改革以增强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1] -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巩固和完善,稳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1] - 着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成长,多种经营方式相互融合,联农带农作用持续凸显 [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家庭农场数量达395.2万个 [1]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达203.5万家 [1]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性主体达111.1万个,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 [1] 农村集体产权与土地制度改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运行 [1] -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持续健全,专项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明显成效 [1]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 [2] - 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 [2] - 明确农民可依法将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以更好维护农民土地和财产权益 [2] 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惠及面和覆盖面越来越广 [2] - 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健全,投融资主体日益多元、形式日趋多样、领域不断拓宽 [2] - 突出粮食安全,健全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的农业生产支持政策体系 [2] -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2] - 连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 [2] - 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已全面覆盖,稳定提升了农民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