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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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急红眼,中国产业链拉满,早已跳出进口依赖
搜狐财经· 2026-02-09 22:4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凭借其庞大的14亿人口市场、世界第一的工业国地位以及全产业链制造能力,在全球贸易中重新定义了自身角色,其进口需求已从依赖外部工业制成品转变为满足超大体量发展的资源与基础农产品刚需,这标志着中国在全球贸易生态中拥有了更强的自主性和定义权[4][5][9] 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新定位与底气 - 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工业国,拥有全产业链的工业实力,在工业制造领域已实现自给自足[4] - 中国的进口逻辑是为了匹配超大体量的发展需求,而非弥补自身短缺[4] - 中国凭借14亿人口的市场、全产业链制造能力及地大物博的家底,有底气自主定义进口清单[9] 中国进口结构分析 - **农业进口**:中国是全球最大农业生产国和最大农业进口国,进口集中于大豆、玉米、牛肉等基础农牧产品,以满足14亿人的消费需求[5] - **农业进口来源**:巴西、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四国占据中国农业进口的七成以上[5] - **工业进口**:主要围绕能源矿产展开,包括石油、铁矿石、天然气、铜、钾等,作为“世界工厂”运转的燃料[5] - **工业进口来源与战略**:供给国集中在俄罗斯、澳大利亚、巴西、印尼等国,同时积极推进能源供给多元化,打造了中东、南美、东南亚的能源铁三角,并扩大非洲资源供给规模,通过投资南美港口等方式掌握资源进口主动权[5] 对“中国工业化影响”争议的回应 - 中国通过自身努力将产业链做全做精,而向中国供给资源和农产品的国家也搭上了中国发展的快车,实现了共赢[6] - 越南、印尼、马来西亚等邻近国家的工业属性随着与中国合作不断增强[6] - 欧美抱怨中国“堵了别国的路”是歪理邪说,中国工业化并未逼迫他国,而是创造了新的全球贸易生态[6] 中国与欧美贸易关系的转变 - 中国不再需要进口其自身能够制造的工业产品[9] - 欧美之所以“哀嚎”,是因为其无法再依靠技术壁垒向中国高价销售工业产品[9] - 这种转变被归结为欧美跟不上中国发展步伐的问题,而非中国自身的问题[9]
聚力粮食安全 财政护航农业农村现代化
中国经营报· 2026-02-07 16:27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与财政支农政策核心部署 -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目标是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并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底线任务和突出位置,明确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 [1] - 政策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并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 [1][4] 财政资金对粮食产能提升的支持 - 2025年财政部通过转移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766亿元,同比增长53%,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7568万亩,累计建设已超10亿亩 [2] - 安排171亿元支持扩大黑土地保护范围,将保护性耕作面积稳定在1亿亩以上,并加大耕地轮作休耕及酸化、障碍耕地治理力度 [2] - 以湖南祁阳市为例,2025年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98万亩,总投资1.89亿元,财政资金撬动使665亩“小田改大田”,土地流转费每亩涨150元,晚稻亩均增产80公斤 [2] 财政金融协同与农业信贷担保 - 财政部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例如通过加大农业信贷担保奖补,推动33家省级农担公司累计担保项目495.2万个,担保金额1.86万亿元 [3] - 其中为粮食产业累计提供贷款担保超过5400亿元,有效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 - 河南省2025年推出“豫农担—救灾贷”,通过财政1%贴息、免担保费的政策组合,在3个月内为2200户受灾主体提供12.22亿元贷款,及时解决小麦冬播资金缺口 [3] 农业防灾减灾与财政资金保障 - 2025年财政部坚持防救结合,年初下达14亿元病虫害防控资金、11亿元秋粮“一喷多促”资金以主动防灾 [4] - 下达34亿元防汛抗旱救灾资金、5亿元应急救灾资金,快速应对黄淮等地“连阴雨”灾情,保障农机抢收和潮粮烘干,以降低灾害损失 [4] - 财政部下一步将继续优先保障农业农村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支农政策统筹力度,加强科学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4]
筑牢大国粮仓根基 引领农业提质增效
新浪财经· 2026-02-06 16:35
核心观点 -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标志着中国农业正迎来从“规模扩张”到“内涵发展”的深刻转型,其政策表述更显集成化、系统化和精准化 [1] 战略转向一:体系化建设与全链条协同 - 将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定为目标,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 [2] - 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通过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来实现 [2] - 首次明确要求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将产后减损、流通效率纳入综合产能范畴,标志着延链补链从“重生产”到“产销并重”的政策落地 [2] 战略转向二:科技赋能与内涵式增长 - 将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置于突出位置,特别部署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3] - 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加快农业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创新 [3] - 通过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病虫害AI预警、个性化品种选育等,实现节本、提质、环保多重效益的统一,引领农业迈入智慧生产新阶段 [3] 战略转向三:积极防御与内外协调 - 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将其上升为系统性工程,涵盖气候资源普查与预警、抗旱排涝设施建设、救灾机制健全等方面 [4] - 将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提升到重要位置,以全球视野统筹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4] - 在输入端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在输出端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在治理端积极参与国际粮农治理 [4]
乡村产业“聚变”催生普惠金融新生态
金融时报· 2026-02-06 09:06
政策与战略方向 -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提出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资金投放 [1] - 《意见》提出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3] 金融需求与服务的演变 - 农业金融需求已从单一的小额资金投入转变为大额、综合化的需求 [1] - 普惠金融服务需从单一资金供给转为全面赋能,特别是在农业科技、智慧农业等农业新质生产力方面应加大支持力度 [1] - 银行机构需改变短期化、固定化的产品设计,以匹配农业产业化规模大、周期长的资金需求,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 [3] - 未来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场景化将成为趋势,例如银行机构针对地区特色农产品推出各类专属信贷产品 [5] 金融产品与抵押创新 -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1] - 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为适应农业产业化趋势提供了路径,有望破解制约农业产业规模扩大的资金瓶颈 [3] - 供应链金融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3] - 供应链担保、整村授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等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探索 [2] 技术支持与数字化 - 物联网、电子围栏、生物识别、区块链等智能化技术,成为银行机构抵押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 [3] - 数字技术驱动使得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大规模推广有了可行性,能够实现在押资产作价评估、风险评估模型创新和押品实时监测 [3] 产业基础与信用环境 - 农业经营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各地形成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成为金融机构重要的支持对象 [2] - 随着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提质增效以及订单农业、供应链等生产方式的实践,农业生产组织化趋于稳定 [2] - 农村支付环境优化,农村整体的信用环境大为改善 [2] - 很多地区推动“一县一业一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条衔接融合更加紧密 [4] - 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为农业设施等资产交易提供了条件和可行性 [4] 市场与平台发展 -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突破创新对普惠金融发展至关重要,只有实现流转交易处置,农村的各类资源才能真正盘活转化为资金流 [3] - 特色产业集约化生产发展模式,使得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了必要和应用实践基础 [4] 农业科技与产业升级 - 农业科技推广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涵,有着广阔的市场潜力 [5] - 农业农村部将深入实施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行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熟化转化 [5] - 需精准捕捉农业生产主体的金融需求,实现金融资金对农业产业的精准滴灌 [5]
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中央一号文件精准落子
新浪财经· 2026-02-04 19:16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观点 - 文件聚焦“三农”领域,目标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将其视为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的关键,并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需加快补上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短板,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1] - 当前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与城市相比明显滞后,是突出短板,推进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突出问题的过程 [1] 农业生产与质量效益提升 - 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置于任务首位,通过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等一系列部署落实 [3] - 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这是无人机与机器人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为智能农业装备的普及应用按下加速键 [3][4] 乡村建设原则与方向 - 以“因地制宜”作为乡村建设根本遵循,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坚决避免一刀切、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5][6] - 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6] 农民增收与福祉 -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结束后,首次系统性部署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并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8] - 政策核心是通过多渠道发力增加农民收入,强调通过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等方式,增强农民自身“造血”能力 [9]
一号文件定航向,下活乡村全面振兴“一盘棋”
新浪财经· 2026-02-04 19:16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观点 - 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农业农村发展擘画蓝图,核心目标是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 [1] 农业现代化与粮食安全 - 锚定粮食安全底线,明确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2] - 强调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 [2] -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64%,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1][2] - 推动农业生产向精准化、智能化、现代化转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2] - 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2] 乡村建设与治理 -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 [2] - 注重“内外兼修”,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推进基础设施升级,同时保留乡土特色、传承农耕文化 [2] - 推动乡村治理提质增效,让乡村既有“颜值”更有“内涵”,让农民既能“安居”更能“乐业” [2] - “十四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456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 [1] 体制机制创新与城乡融合 -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活“地”、“人”、“钱”等要素 [3] - 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 [3] -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农业企业在粮食主产区统筹布局加工产能 [3] - 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让农民公平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3] - 以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城乡要素流动壁垒,优化配置城乡资源要素,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3]
中央农办: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 实现良性循环
新浪财经· 2026-02-04 13:22
政策方向 -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 旨在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1] - 政策目标是促进农产品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 实现贸易与生产之间的良性循环 [1] 行业影响 - 政策导向将影响农业行业的发展模式 强调国内外市场与资源的协同 [1] - 农业行业需关注贸易与生产的协调机制 以适应政策推动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1]
中央一号文件权威解读来了!
证券时报· 2026-02-04 12:19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观点 - 文件明确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年度任务与长期战略方向,核心聚焦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促进农民增收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四项重点任务 [1] - 文件设定了明确的粮食产量目标,要求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并部署了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揽子政策组合拳 [1] - 强调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结合,并确保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应用,同时规范乡村产业发展与土地管理,防止同质化竞争,严守土地红线 [1][2][11]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 明确2025年粮食产量目标为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2025年中国粮食产量已达14298亿斤,连续两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 [4] - 提升产能路径为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并由产量主导向产量品质并重转变,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优质优价 [4] - 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因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高达1000多万公顷,需强化监测预警、农田水利和应急机制以应对极端天气 [4] 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 脱贫攻坚过渡期任务已完成,但帮扶工作转入常态化,各项配套政策正在抓紧制定出台,确保长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6] - 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不搞急转弯、急刹车,保持中央及省市两级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稳定 [6] - 延续并健全行之有效的帮扶机制,包括五级书记抓、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等 [6] 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 农民增收被置于突出位置,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56元,名义增长5.8%,实际增长6.0% [8] - 通过四方面举措促增收: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多措并举扩大乡村消费 [8] - 发展县域富民产业需突出特色、强化统筹规划防止同质化内卷、强化三产融合以延伸产业链,并完善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政策与标准体系 [8]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大欠薪整治力度,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2] - 通过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但严禁其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并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 [2][9] 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与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要强化集成创新、拓展应用场景、促进成果转化,明确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 [11][12] - 我国农用无人机保有量全球第一,全球约50万台农用无人机中我国超过30万台,无人机已成为重要的“新农具”,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12] -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要坚持需求和应用导向,围绕产业急需和农民急盼,加快成果熟化转化,并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作用,打通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12] - 发展乡村产业的核心是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需拓展农民参与渠道,完善公平分享收益机制 [8]
两部门发文明确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
搜狐财经· 2026-02-04 08:55
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公告核心观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衔接事项,旨在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公告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1][2] 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标准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的起征点标准为:按月计税的,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计税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 [2]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交易的按日适用此标准 [2] 长期免征增值税项目(自2026年1月1日起)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销售外购或外购加工后的初级农产品需按规定纳税 [3][4]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服务免征增值税 [4][5] - 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 [6][7] - 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8][9] - 托儿所、幼儿园按规定标准收取的育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超过标准的收费及赞助费等不属于免税范围 [10] - 殡葬服务中,按核定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11]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取得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等收入免征增值税,但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税范围 [12][13][14][15] -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9] - 美国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且中国船级社在美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免征增值税 [19] - 台湾航运及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20] -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 [25] -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6] - 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7] -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8] -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29] - 执罚部门和单位处置罚没财产且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免征增值税 [30] - 多项现行有效的文件(如关于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社保基金投资、法律援助补贴、国债利息收入等)中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31][32] 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项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包括农膜、滴灌带/管、有机肥、特定饲料产品(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宠物饲料除外)、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34][35][36][37][38][39]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初级农产品,以及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0][41][42] -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需经省级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认定 [43][44] -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45] - 按规定标准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及高校学生食堂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5] - 家政服务企业由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5] - 国家助学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6] -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 [47] -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48]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49] - 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或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50][51][52][53] - 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免征增值税 [54] - 粮食和商品储备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包括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国家商品储备单位取得的财政利息和价差补贴收入 [54][55][56] - 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及为大陆与港澳台间货物运输提供的同类服务,在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情况下免征增值税 [57]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委托境内公司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以及经央行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本币市场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7] - 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中,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8][59][60] -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60] - 经批准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特定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免征增值税 [61][62] - 金融机构间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包括与人民银行的资金往来、银行联行往来、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借款/代付、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存单等业务 [63][64][65] - 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65][66][67][68] - 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向境外提供的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符合条件时免征 [68] -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不高于规定价格提供规范内的服务,可适用医疗服务免税政策 [68] -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68]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9] -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非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69] - 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收购、承接和处置特定不良资产过程中开展的销售、转让、利息收入及特定评估审计服务免征增值税 [69][70] - 多项现行有效的文件(如关于血站、医疗卫生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蔬菜肉蛋流通、熊猫金币、国际运动会、小微企业融资、科技孵化器、供热企业、农村饮水、边销茶、抗艾滋病药、金融机构农户贷款、文化转制、亚冬会等)中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71][72][73][74][75][76]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采砂土石料、自产砖瓦石灰,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销售自产电力,销售自来水,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特定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非企业单位提供的研发技术服务等,可选择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 [76][77][78][79][80] -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提供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服务,提供非学历教育及教育辅助服务,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发生的应税行为,可选择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 [81][82][83] - 多项现行有效的文件(如关于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等)中规定的简易计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84]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取得的一级二级公路等通行费、出租或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转让当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选择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 [84][85][86][87][88][89][90]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均按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91]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按3%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92]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的应税交易,按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 [92] - 多项现行有效的文件(如关于住房租赁、二手车经销等)中规定的简易计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92] -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简易计税 [93] 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销售额 [94]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收取的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及罚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5] - 经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其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其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不含本金)中扣除 [95][96] -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7]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执行 [97] -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及接团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7] -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选择简易计税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7] -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并选择简易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住房),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时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8]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项目,其支付的土地价款(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等)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按当期销售建筑面积占比计算扣除额 [99][100] - 纳税人开展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旧首饰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101] - 扣除价款需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如发票、财政票据、支付记录、完税凭证、拆迁协议等)留存备查,否则不得扣除 [101][102][103] - 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价款的,需按规定开具发票,部分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普通发票 [105] 其他增值税优惠项目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106]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根据不同凭证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06]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 [106] - 多项现行有效的文件(如关于软件产品、外国驻华使领馆退税、资源综合利用、风力发电等)中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107][108] - 多项现行有效的文件(如关于粮食企业、集成电路采购设备退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无偿转让股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扶持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民用航空发动机、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宣传文化、黄金等)中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实施 [109][110][111][112][113]
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常态化精准帮扶”
新浪财经· 2026-02-04 02:43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观点 - 文件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核心是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 粮食安全与农业生产 - 设定“十五五”开局之年粮食产量目标为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 [2] - 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 [3] - 2025年单产提升对全国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超过90% [3] - 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以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要抓手 [4]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4%,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7% [4] - 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 [4] 常态化精准帮扶 -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对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进行系统性部署 [1] - 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 [5] - 2025年底,5年脱贫攻坚过渡期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2026年是进入常态化帮扶的第一年 [5] - 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对象完善兜底式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对象统筹实施开发式帮扶 [6] - 优化产业帮扶方式,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优势突出、链条完整、业态丰富的县域主导产业 [6] - 用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工匠培育等渠道促进稳定务工增收 [6] 促进农民增收 - 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45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 [7] - 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深化农文旅融合,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7] - 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电商平台下沉赋能,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 [7] - 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 [7] - 支持乡村消费扩容升级,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 [7] 乡村建设与治理 - 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加强省际毗邻地区联动治理 [8] - 2025年以来,针对农村高额彩礼突出问题综合发力,推动局部地区彩礼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8] - 建议依法规范彩礼行为,出台“低彩礼”和“零彩礼”激励措施,探索建立治标治本长效机制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