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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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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农民分红彰显财产性增收潜力
经济日报· 2026-02-24 08:45
文章核心观点 - 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巨大,但当前绝对水平较低且对增收贡献弱,需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来打开增收新空间 [1][2][3][4] 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与潜力 - 农民财产性收入绝对数偏少,对农民增收贡献较弱 [2] - 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481元,约是农村居民的9倍 [2] - 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仅约2.5%,远低于城镇居民9.7%的水平 [2] - 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未被充分激活,但财产性收入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可挖 [2] 农村改革与政策边界 - 打开农民财产性增收新空间,要深化农村改革 [1][2] - 政策底线是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建设商品住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2] - 明确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 - 农民可以依法将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2]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十五五”规划建议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3]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应充分利用市场环境、增强经营能力,在确保资产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发展,严控新增村级债务,追求强村与富民相结合 [1][3] - 不同区域可因地制宜探索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 - 中部地区有的乡镇探索“联村共建、抱团发展”新路,共同出资打造集体经济综合经营平台,并合理分红 [3] 盘活农村资产与完善市场机制 - 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沉睡”的资产变成持续的收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 - 完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契约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 [4] - 全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超1500家,年交易额接近3700亿元 [4] - 需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水权等市场交易模式 [4] 各地实践案例 -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12个嘎查村的6484名农牧民分红795万元 [1] - 四川省乐至县方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800余名成员共获得近31万元分红款 [1] - 山西省新绛县万安村60户村民每户领到600元分红 [1]
农民分红彰显财产性增收潜力
经济日报· 2026-02-24 07:30
文章核心观点 - 农民财产性收入(如分红)增长是农村改革的重要成果,但目前绝对水平仍较低,未来需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来进一步拓展农民财产性增收空间 [1][2][3][4] 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与潜力 - 农民财产性收入绝对数偏少,对增收贡献较弱 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481元,约是农村居民的9倍 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仅约2.5%,远低于城镇居民的9.7% [2] - 数据差距反映出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未被充分激活,但也显示财产性收入存在巨大增长潜力 [2] 农村改革与政策边界 - 国家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盘活“沉睡”资产以增加农民持续收入 [1] - 政策边界明晰: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商品住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查违法违规购买行为 [2] - 政策允许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和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可依法将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2]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十五五”规划建议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3]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需充分利用市场环境、增强经营能力,在确保资产资金安全基础上追求稳健发展,严控新增村级债务,实现强村与富民结合 [3] - 不同地区可因地制宜探索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如中部地区有乡镇探索“联村共建、抱团发展”共同出资打造经营平台并合理分红 [3] 农民财产权利实现与市场机制 - 需完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契约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 [4] - 需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全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已超1500家,年交易额接近3700亿元 [4] - 应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水权等市场交易模式,让各类主体合理运用资源的同时使农民享受相关收益 [4] 当前实践案例 -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12个嘎查村的6484名农牧民分红795万元 [1] - 四川省乐至县方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800余名成员共获得近31万元分红款 [1] - 山西省新绛县万安村60户村民每户领到600元分红 [1]
中央一号文件: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3 22:44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观点 -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十五五”时期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围绕六个方面提出27项重点任务,核心之一是“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1] - 文件重申并强调农村土地管理规范,旨在为“十五五”时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立规矩、防风险,确保改革方向不跑偏,遏制政策执行走偏问题[2] 农村土地资源盘活与管理 - 文件将“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单列为重点任务,强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1] - 支持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1][3] - 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1][3] - 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以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和乡村发展需求[1][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特指农村的工业和商业用地,其入市需满足来源合法、符合规划等条件[3] - 自2015年起,中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已超过10年,严禁用于商品住房建设是始终不变的要求[3] - 清晰划分商业用地、产业用地与住宅用地的界限,旨在防范资本大规模下乡炒地、推高农村地价进而影响农民生活的问题[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十五五”开局之年重申农村土地规范管理要求,是基于农村土地改革阶段变化和现实问题挑战作出的再强调,预示着“十五五”时期农村土地管理将更趋系统规范、风险可控[2] - 改革前重申底线要求,旨在通过严格统一规则,避免部分地区在改革试点中出现变形走样,为保障农民权益加装“安全阀”[2] - 近年来改革试点中确实存在城镇居民下乡购房、资本变相圈地等政策执行走偏问题,此次重申相当于坚决遏制各类突破政策红线的行为[2]
中央一号文件:严禁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3 21:01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观点 -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十五五”时期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六个方面提出27项重点任务 [2] - 文件将“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单列为重点任务,强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2] - 文件强调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同时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和房屋 [2]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 - 文件支持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以清晰划分用地界限 [2][4] - 严禁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房是自2015年改革试点起超过10年始终不变的要求,个别试点允许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情况在实践中较为少见 [4] - 该政策重申旨在防范资本大规模下乡炒地、推高农村地价,进而影响农民生活的问题 [4] 农村宅基地管理 - 文件强调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从政策上堵住违规漏洞 [2][4] - 文件同时强调要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以更好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和乡村发展需求 [4] - 政策重申是基于改革阶段变化和现实问题挑战作出的再强调,旨在为保障农民权益加装“安全阀”,遏制突破红线的行为 [3][4] 政策背景与专家解读 - 专家指出,“十五五”开局之年重申农村土地规范管理要求十分必要,预示着“十五五”时期农村土地管理将更趋系统规范、风险可控 [3] - 改革前重申底线要求,能为后续工作立下规矩,通过严格统一规则避免部分地区在改革试点中出现变形走样,确保改革方向不跑偏 [3] - 近年来改革试点中,确实存在城镇居民下乡购房、资本变相圈地等政策执行走偏问题 [3]
除个别超大城市外拟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新浪财经· 2025-12-29 02:23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工作报告核心观点 - 报告总结了2019年至2024年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取得的进展,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方向[1] - 核心进展包括: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2.7%提高到6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64缩小至2.34[1] - 当前问题包括:部分人口流入城市义务教育、公租房资源紧张,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1] - 下一步核心任务是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4][5][6][7] 城乡融合发展已取得的进展 - 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取消,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放宽,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优化[2] - 公共服务覆盖扩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提高到97%[2] - 乡村人才建设加强:培育高素质农民近500万人次、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5万余人,返乡创业人员超过1430万人[2]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2] - 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加: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达2.7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8.4%,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涉农贷款持续增长[3]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 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仍不健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有待深化[4] - 部分人口集中流入城市面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公租房等资源紧张[1] - 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1] 下一步重点工作方向 -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权利平等化,完善财政奖励资金制度,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倾斜支持,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5] - 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动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并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到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引导青年入乡发展和就业创业,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推动农业科技园区提升创新转化水平,支持科技小院助农惠农[5]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住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并优化收益分配[6] - 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农村金融供给并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规范和引导社会投资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7]
国务院拟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凤凰网财经· 2025-12-28 20:36
城乡融合发展总体进展与现状 - 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9年的62.7%提升至2024年的67% [1]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64缩小至2.34 [1] - 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但部分人口集中流入城市面临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公租房资源紧张,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等问题仍需优化 [1][3] 城乡要素流动的具体举措与成效 - 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取消,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放宽,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优化 [2] - 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扩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提高到97% [2] - 乡村人才引进培育加强,培育高素质农民近500万人次、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5万余人,返乡创业人员超过1430万人 [2]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2] - 农业农村投入持续扩大,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达2.7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8.4%,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稳步提高,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3]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 部分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公租房等资源紧张,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仍需加力 [1][3] - “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有待健全,吸引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3] - 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仍需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待深化,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 [3] - “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待完善,农村金融产品适配性有待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动力不强与规范不够并存 [3] 未来政策方向与重点任务 -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4] - 完善中央及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支持,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4] - 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动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鼓励科研人员到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引导青年入乡发展和就业创业,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 [4]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合法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5] - 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持续加强农村金融供给,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 [5]
国务院拟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8 12:31
城乡融合发展现状与成就 - 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9年的62.7%提升至2024年的67% [1]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64缩小至2.34 [1] -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已基本取消,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放宽 [2][3] -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提高到97% [3] -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2024年达2.7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8.4% [4] 城乡要素流动与资源配置 - 培育高素质农民近500万人次、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5万余人,返乡创业人员超过1430万人 [3] -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 [3] -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并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3] - 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稳步提高,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 [4]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 部分人口集中流入城市面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公租房等资源紧张 [1][4] - 吸引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4]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待深化,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 [1][4] - 农村金融产品适配性有待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动力不强与规范不够并存 [4] 未来政策方向与措施 -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6][7] - 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7] - 鼓励科研人员到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引导青年入乡发展和就业创业,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 [7] - 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7] -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优化收益分配 [7] - 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8]
国务院报告: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6 21:32
城乡融合发展总体进展 - 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9年的62.7%提升至2024年的67% [2]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64缩小至2.34 [2] -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稳步增长,2024年达到2.7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8.4% [3] 城乡要素流动与制度改革 - 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取消,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放宽,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优化 [2] - 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扩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提高到97% [2] -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3] - 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稳步提高,金融支农力度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 [3] 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 加强乡村人才引进培育,已培育高素质农民近500万人次、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5万余人 [3] - 返乡创业人员超过1430万人,一大批大学生、城市公共服务人才等下沉农村一线 [3] - 下一步将推动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鼓励科研人员到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引导青年入乡发展和就业创业 [5] 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部分人口集中流入城市面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公租房等资源紧张 [2][4] - 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 [2][4] - 吸引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4] - 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仍需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待深化 [4] - 农村金融产品适配性有待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动力不强与规范不够并存 [4] 未来政策方向与重点任务 -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4] - 完善中央及省级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支持 [4] - 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4]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并优化收益分配 [5] - 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持续加强农村金融供给并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5]
全国已有家庭农场三百九十余万个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农村改革与制度深化 - 2025年各地聚焦农村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制度改革以增强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1] -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巩固和完善,稳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1] - 着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成长,多种经营方式相互融合,联农带农作用持续凸显 [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家庭农场数量达395.2万个 [1]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达203.5万家 [1]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性主体达111.1万个,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 [1] 农村集体产权与土地制度改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运行 [1] -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持续健全,专项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明显成效 [1]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 [2] - 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 [2] - 明确农民可依法将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以更好维护农民土地和财产权益 [2] 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惠及面和覆盖面越来越广 [2] - 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健全,投融资主体日益多元、形式日趋多样、领域不断拓宽 [2] - 突出粮食安全,健全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的农业生产支持政策体系 [2] -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2] - 连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 [2] - 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已全面覆盖,稳定提升了农民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 [2]
“沉睡资产”变为“发展引擎”推动乡村振兴 文旅农商融合业态绘新景
央视网· 2025-12-19 11:3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与乡村振兴战略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1] 战旗村土地改革与集体经济发展 - 2015年,战旗村13.4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每亩52.5万元、总价703.5万元的价格出让,成为四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标志性事件 [2] - 土地入市带来的红利化作了乡村十八坊等特色工坊,为村民搭建了家门口创业的舞台 [2] - 战旗村的突破在于打通了土地、资本、人才的城乡流动堵点,让农民真正得到了改革红利 [11] - 战旗村集体资产超过1.19亿元,一年接待游客上百万人次 [9] - 从土地入市到产业兴村,战旗村产业多元化,包括种粮油、种菌菇、郫县豆瓣加工以及乡村十八坊等文旅项目 [7] 成都市土地改革政策推进 - 成都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 [13] - 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区域统筹,让农村‘沉睡的土地’变成农民增收、城乡融合的‘活资产’ [13] 岷江村人才回流与业态创新 - 岷江村通过引入“乡村合伙人”提出“云村落”计划,盘活8000平方米闲置农房改建成特色民宿、营地等 [17] - 利用小程序整合全村吃住游玩资源,并把直播间开进民宿和田间 [17] - 村集体的资产及资源有一亿多元,业态实现了多元化突破,包括营地、民宿、酒店等新业态 [22] - 新业态拓宽了村民的就业渠道,让老百姓的收益多元化 [22] 成都市人才引进与乡村发展 - 成都市推进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更好的人才环境,为乡村引进人才 [21] - 支持村集体引入有文化、有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实行整村运营 [21] - 截至目前,成都已有1300余个村庄正沿着“人才回流、产业振兴”的路子发展 [21] 乡村振兴模式总结 - 乡村振兴的破局关键在于激活内生动力、盘活“沉睡资源” [24] - 战旗村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催生了农商文旅融合业态,证明了农村资源的巨大潜力 [24] - 岷江村通过直播间连接广阔市场,实现了从本土人才回流到外乡人才扎根 [24] - 实践表明,乡村振兴需立足本乡特色,用改革打破障碍,靠特色做强产业,以人才激活乡村,让土地、老房、民俗等“沉睡资产”变成“发展引擎”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