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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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搜狐财经· 2025-12-25 21:2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为企业提供清晰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尺”[1][2] 准则制定与发布 - 准则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2] - 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引导市场预期、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方面迈出关键一步[2] 披露目标与框架 - 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向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重要的气候相关信息,以支持其经济决策和资源配置[2] - 披露框架设计采用“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核心支柱,并特别融入了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构建了“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披露框架[2] 准则的国际对接与中国特色 - 准则积极吸收国际成熟经验,在结构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趋同,保障了国际可比性,有助于降低企业跨境经营与融资成本[2] - 准则同时立足中国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结合中国实际设置披露框架、明确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要求,确保准则切实可行并维护国家发展利益[2] 准则的灵活性与实施策略 - 准则引入相称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资源适配披露方法,以降低中小微企业合规成本,同时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要求促进重点行业加速转型[3] - 在具体实施上,准则现阶段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3]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3] 准则的意义与定位 - 气候议题被认为是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紧迫性最高的核心领域[3] - 该准则建立了透明、可比、可靠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了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供给,有助于引导市场预期、规范企业行为、科学评估转型进展[3] - 准则为“双碳”目标从国家宏观战略向企业微观行动转化提供了关键的政策工具与制度基础设施[3]
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迎来“标尺”——解读《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新华网· 2025-12-25 20:45
政策发布与目标 - 财政部等部门于12月25日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1] - 该准则的制定标志着在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引导市场预期、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2] 准则框架与特点 - 披露框架采用“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核心支柱,并特别融入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构建了“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披露框架 [2] - 准则与国际规则深度对接,结构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趋同,保障国际可比性,同时立足我国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设置具体要求 [2] - 准则引入相称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资源适配披露方法,以降低中小微企业合规成本,并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要求促进重点行业加速转型 [3] 准则意义与定位 - 气候议题被认为是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紧迫性最高的核心领域,该准则有助于引导市场预期、规范企业行为、科学评估转型进展 [3] - 该准则为“双碳”目标从国家宏观战略向企业微观行动转化提供了关键的政策工具与制度基础设施 [3] - 现阶段该准则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3] 实施路径与规划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 [3] - 实施范围计划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 [3] - 披露要求计划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3]
财政部等9部门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搜狐财经· 2025-12-25 20:18
政策发布与定位 - 财政部等9部门于12月25日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1] - 该准则除总则和附则外,分为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部分[1] - 气候议题被定位为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紧迫性最高的核心领域[1] - 《气候准则》是继《基本准则》后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的第一个具体准则[1] 实施策略与路径 - 现阶段将《气候准则》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1]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1] - 实施路径将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1] - 准则制定和实施分开,不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1] 意义与影响 - 标志着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从总体框架迈向具体议题的纵深推进[1] - 为企业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专项信息披露依据[1] - 将为后续其他环境、社会和治理细分领域准则的制定积累经验、奠定框架基础[1]
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的通知财会〔2025〕34号及答记者问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19:13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会同多部委于2025年12月19日联合印发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旨在规范企业与气候相关的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披露,以支持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作出经济决策 [2][3] - 该准则是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首个具体准则,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支柱披露框架,并特别融入了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 [56] - 准则现阶段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 [2][60] 准则制定背景与原则 - 制定背景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55] - 起草原则一是以《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为基础,保持体例结构和技术要求的高度一致 [56] - 起草原则二是坚持国际趋同与中国特色相结合,在披露框架设计上融入了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构建了“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披露框架 [56] - 准则起草历经两年多,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22家企业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在中国的适用性进行了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和国际准则、立足国情研究制定 [57] 总则与总体要求 - 准则旨在规范企业与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披露,保证信息质量,其目标是向利益相关方提供重要的气候相关信息,以便其作出经济决策、资源配置或其他决策 [4] - 企业在披露信息时,对于识别风险机遇、编制财务影响、进行情景分析、核算范围三排放等情况下,应使用报告日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且该信息无须付出过度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 [4] - 企业应按照第二章至第五章的要求披露重要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同时还应披露准则未涵盖但重要的气候相关影响信息,且气候相关影响信息不应掩盖或模糊其披露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 [5][6] 治理披露要求 - 治理方面披露的目标是使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管理与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所采用的治理架构、控制措施和程序 [7] - 企业应披露负责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或人员的情况,包括其职权范围如何体现监督责任、是否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获悉风险机遇的方式和频率、如何在监督战略和决策时考虑气候因素,以及如何监督目标设定和绩效指标与薪酬的挂钩 [8] - 企业应披露管理层在气候相关治理中的作用,包括是否设有特定岗位或部门负责,以及如何采用控制措施和程序并将其与企业其他内部职能整合 [9] - 企业若已建立整体性可持续治理架构,可对气候相关治理信息进行整合披露,无须重复,并鼓励利用内部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以及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鉴证 [9] 战略披露要求 - 战略方面披露的目标是使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所制定的战略和可能结果 [10] - 企业应披露可合理预期会影响其发展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并说明每项风险属于物理风险还是转型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和机遇对企业业务模式和价值链的当期和预期影响、集中的领域,并明确其影响的时间范围(短期、中期或长期) [11][12] - 企业应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其战略和决策的具体影响,包括业务模式的预期变化、资源配置计划、当前和计划采取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直接与间接措施、已有的气候转型计划、如何实现气候目标,以及为支持这些活动而配置的资源信息 [13] - 企业必须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包括对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以及对下一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调整的风险,并说明基于管理战略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财务状况预期变化 [14] - 企业应开展气候相关情景分析以评估其“气候韧性”,并披露评估内容、进行情景分析时使用的输入值信息(如情景来源、时间范围、业务范围等)、运用的关键假设(如政策、宏观经济、技术发展等)以及进行分析的报告期间 [17][19][20][21] - 企业可根据自身技能、能力和资源确定情景分析方法,初期面临较高风险但能力不足时可用定性方法,待具备条件后应使用科学的定量方法 [22] 风险和机遇管理披露要求 - 风险和机遇管理方面披露的目标是使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识别、评估、排序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流程,以及这些流程是否及如何融入企业的整体风险管理流程 [24] - 企业应披露其识别、评估、排序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的流程和相关政策,包括采用的方法和关键假设、使用的输入值和参数、是否使用情景分析、如何评估风险的影响性质和规模、如何考虑风险优先级、如何监控风险,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流程的变更情况 [25][26] - 企业应披露其识别、评估、排序和监控气候相关机遇的流程,包括是否使用情景分析来帮助识别机遇 [27] - 企业应披露其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管理流程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如何融入企业的整体风险管理流程,若已进行统一管理,可进行整合披露而无须重复 [28] 指标和目标披露要求 - 指标和目标方面披露的目标是使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方面的绩效,以及企业自身设定目标和法规要求目标的进展 [29] - 企业应披露行业通用指标相关信息,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易受气候相关物理风险影响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金额和百分比;易受气候相关转型风险影响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金额和百分比;与气候相关机遇有关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金额和百分比;针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发生的资本支出、融资或投资金额;内部碳定价;薪酬 [30] - 企业必须按照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分类披露报告期内产生的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30] - 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应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尚未发布标准的领域可参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并披露核算方法、输入值、假设及变更原因 [31][32] - 对于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应分别披露合并企业集团和其他被投资企业的排放量,并披露基于位置的范围二排放总量及相关的合同或结算信息 [33] - 企业应基于其价值链确定并披露其范围三排放计量所包含的类别,业务涉及资产管理、商业银行或保险业务的,应披露与其融资排放相关的信息 [34][35] - 对于内部碳定价,企业应说明在决策中是否及如何应用碳价格,并披露其内部用于评估温室气体排放成本的每吨价格 [38] - 企业应披露在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时是否及如何考虑气候相关因素,并披露与特定业务模式或行业相关的行业特定指标 [39][40] - 企业应披露其为监控战略进展而设定的定量和定性气候目标,以及法规要求的目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并对每项目标披露其设定指标、目的、适用范围、时间范围、基准期间、阶段性目标、目标类型(绝对或强度)以及参考国际协议的情况 [41] - 对于温室气体排放目标,需额外披露目标涵盖的气体种类、排放范围(范围一、二或三)、是总量目标还是净排放量目标、是否与行业脱碳方法一致,以及目标实现的进展情况 [42][43][44] - 企业应披露其设定和复核目标的方法,以及如何监控目标实现进展,包括是否经第三方验证、复核流程、监控指标及目标修订原因 [45] - 企业若计划使用外购减排量抵销排放以实现净排放目标,需披露依赖外购减排量的程度和方式、认证第三方及体系、减排量来源项目所属交易机制和国别、减排量类型等详细信息 [46]
财政部等9部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新华社· 2025-12-25 16:13
政策发布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于12月25日联合制定印发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1] - 该气候准则旨在规范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1] - 准则的发布旨在稳步推进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并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1]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加速落地
经济日报· 2025-10-01 06:05
政策框架与定位 - 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 对2024年11月出台的《基本准则》进行细化补充 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1] - 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 应用指南包括行业应用指南和准则应用指南两类 [1] - 《基本准则》的发布拉开了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序幕 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应用指南》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 由企业自愿实施 [1] 准则核心内容细化 - 《应用指南》对价值链、信息的关联、可持续信息使用者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2] - 企业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不仅源自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 还源自上下游价值链活动 企业应以向可持续信息基本使用者提供重要信息为依据合理确定价值链范围 [2] - 明确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报表信息的关联 包括定量信息之间的关联以及叙述性信息和财务报表相关信息之间的关联 [2] - 可持续信息中包含的定量化、货币化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报表存在结构性关联 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等多个方面 [2] 信息使用者与决策关联 - 《基本准则》将投资者、债权人作为可持续信息基本使用者 旨在为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建立资金和信息的桥梁 [3] - 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作出与向企业提供资源相关的决策 包括买入、卖出或者持有权益和债务工具 提供或者偿还贷款及其他形式的信贷 行使表决权等 [3] - 除投资者、债权人之外 可持续信息使用者还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3] 执行与评估机制 - 对于重要性评估 《应用指南》提出企业应当结合具体适用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要求按标准开展重要性评估 [3] - 重要性评估是识别、判断和披露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核心流程 是企业管理和监督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 [3] - 《应用指南》对重要性评估整体流程、开展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信息的重要性评估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3] - 《应用指南》还对相称性原则、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企业的战略和业务模式对可持续风险的韧性、可持续影响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3]
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就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征求意见
新浪财经· 2025-05-15 11:49
政策发布 - 财政部及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1] - 财政部已着手开展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 拟在气候准则出台后适时发布 [1] 准则体系建设 - 2023年下半年财政部会同多部门组织专家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开展评估 明确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 [2] -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准则相继出台 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2] - 2024年11月20日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为气候准则等具体准则制定奠定基础 [2] 气候准则内容 - 《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 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附则 [3] - 准则在制定目的、披露目标、体例结构等方面与《基本准则》保持高度一致 对信息质量、重要性标准等不再重复规定 [3] - 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 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披露方面与S2总体保持衔接 [3] - 对企业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融资排放、情景分析等重要信息基于S2做全面科学规定 倡导企业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 [3] - 考虑到企业实际披露能力 未来正式发布时将沿用基本准则安排 由企业自愿实施 [3] 新浪财经ESG服务 - 新浪财经ESG评级中心提供包括资讯、报告、培训、咨询等在内的14项ESG服务 助力上市公司传播ESG理念 [1][4] - 新浪财经发布多只ESG创新指数 为关注企业ESG表现的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4] - 成立中国ESG领导者组织论坛 推动建立适合中国时代特征的ESG评价标准体系 [4]
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
中国新闻网· 2025-05-01 06:00
政策发布 - 中国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 [1] -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附则等 [1] - 第二章为治理,规定了治理披露目标,对需要披露的治理机构或者个人信息、管理层信息、治理信息整合披露,以及第三方鉴证等作出规定 [1] - 第五章为指标和目标,规定了气候相关行业通用指标、行业特定指标、气候相关目标,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依据等内容 [1] 政策目标 -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准则相继出台 [1] - 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1] - 财政部会同多个部门组织专家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开展了评估 [1] 实施安排 - 未来正式发布气候准则时将沿用基本准则的安排,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2] - 已着手开展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 [2] - 拟在气候准则出台后适时发布行业应用指南,为特定行业应用基本准则和气候准则提供指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