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监管
搜索文档
突遭监管立案,科创信息维权大幕开启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8 21:09
公司核心事件 - 科创信息于2025年11月17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3] - 受立案调查消息影响,公司股价在11月18日开盘即20CM跌停 [3] - 此次立案可能与此前公司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及收到的警示函等事项有关 [4][5] 公司经营与财务问题 - 公司经营状况本就不容乐观,面临业绩大幅下滑的困境 [3] - 公司在2024年4月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2年、2023年、2024年相关财报进行更正和调整 [4] - 具体涉及一项与天一银河签订的1050万元合同,公司在2022年9月确认销售收入929.20万元,但自查后发现相关义务于2024年才履行完毕,存在未完成全部合同履约义务即确认收入的情形 [4] - 公司在2024年8月因《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而收到警示函 [4] 公司涉及的其他法律风险 - 公司还陷入一起超亿元的合同诈骗案,涉及与大有数字科技签订的两份《物资采购及集成服务合同》,合计金额1.11亿元,但仅回款890万元,公司已就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5] - 该合同诈骗案目前正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正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5] 行业监管环境 - 证监会近年来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信息披露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 [5] - 此次事件为所有上市公司敲响警钟,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上市公司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5]
券商这一评价出炉,10家为A类
证券时报· 2025-10-29 06:47
沪市券商信披评价结果 - 上交所公布2024至2025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结果 覆盖30家上市券商或上市券商主体 [1] - 10家券商获评A类优秀 包括中信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国投资本 [1] - 18家券商获评B类良好 包括西南证券、财达证券、华安证券等 [1] - 2家券商获评C类合格 为湘财股份和太平洋证券 本次评价未出现D类不合格券商 [2] 信息披露评价体系与应用 - 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评价依据包括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 [3] - 评价期间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评价对象为上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公司 [3] - 交易所将评价结果纳入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的审核考量范围 [3] - 对于D类公司 交易所将暂停其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并加强事后审查等监管 [3] 监管政策与公司实践 - 沪深交易所于今年3月14日发布修订后的《评价指引》 以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 [4] - 修订内容聚焦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及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 [4] - 中信证券将信息披露视为与资本市场高效沟通的核心窗口 致力于确保合法合规、提升内容质量及创新披露方式 [2] - 东吴证券将信息披露质量作为公司治理核心抓手 通过优化流程、深化经营性信息分析及采用可视化形式提升披露质量 [2]
券商这一评价出炉!10家为A类
证券时报· 2025-10-29 00:03
沪市券商信披评价结果 - 2024-2025年信披评价覆盖30家上市券商或券商主体 [1] - 10家券商获评A类,包括中信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国投资本 [1] - 18家券商获评B类,包括西南证券、财达证券、华安证券等 [1] - 2家券商获评C类,为湘财股份和太平洋证券 [2] 信披评价体系与标准 - 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3] - 评价依据包括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 [3] - 评价对象为上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公司,评价期间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3] 评价结果的应用与影响 - 交易所将评价结果纳入上市公司再融资、重组等事项的审核考虑范围 [3] - 对D类公司加强监管,如暂停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强化事后审查等 [3] 券商对信息披露的重视与实践 - 中信证券将信息披露视为与资本市场高效沟通、展现公司发展质效的核心窗口 [2] - 东吴证券将信息披露质量作为公司治理核心抓手,优化流程并提升内容质量 [2] - 部分券商主动深化行业信息分析,采用可视化图文、视频等形式增强信息可读性 [2] 监管政策动态 - 沪深交易所于今年3月14日发布修订后的《评价指引》 [3] - 修订旨在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和现金分红监管,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4]
上交所信披考核10家券商获A,湘财股份、太平洋证券被评C
南方都市报· 2025-10-28 15:15
评价结果概览 - 上交所完成沪市上市公司2024至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评价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 - 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 - 本次评价涉及30家沪市上市券商 [1] A类评级券商 - 共10家券商获得A类优秀评价,包括中信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国投资本 [1] B类评级券商 - 共18家券商获得B类良好评价,包括西南证券、财达证券、华安证券、信达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东兴证券、国泰海通、红塔证券、中原证券、中银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中国银河、方正证券、南京证券、华创云信、哈投股份 [1] C类评级券商 - 共2家券商获得C类合格评价,分别为湘财股份和太平洋证券 [2] 评价指引与监管背景 - 评价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进行,该指引于3月14日发布 [2] - 深交所同日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 [2] - 本次修订是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旨在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 [2]
10家券商获A,上交所信披考核榜率先出炉
中国基金报· 2025-10-28 06:52
评价结果发布 -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2024-2025),考核覆盖30家上市券商及上市券商主体 [1] - 评价结果显示10家券商获评A类,18家券商获评B类,2家券商获评C类 [1] - A类券商包括中信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国投资本 [1][2] - B类券商包括西南证券、财达证券、华安证券、信达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东兴证券、国泰海通、红塔证券、中原证券、中银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中国银河、方正证券、南京证券、华创云信、哈投股份 [1][2] - C类券商为湘财股份和太平洋证券 [1][2] 评价体系与意义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被视为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成绩单 [2] - 评价结果是推动上市公司履行稳定市场主体责任、主动服务回报各类投资者、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重要抓手 [2] - 评价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 政策背景与修订 - 沪深证券交易所于今年3月14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 [3] - 本次修订《评价指引》是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积极举措 [3] - 《评价指引》聚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工作部署,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3] 公司回应与表现 - 多家获评A类的上市券商公开发布了公司此次参评的情况 [4] - 中信证券表示凭借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及ESG等方面的优秀表现荣获A级最高评价 [4] - 中信证券作为中国第一家A+H股上市的证券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与资本市场高效沟通、全面展现公司发展质效的核心窗口 [4] - 兴业证券表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已经连续8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最高评级 [4] - 兴业证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董事会勤勉尽责,各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致力于实现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创造 [4]
10家券商获A!上交所信披考核榜率先出炉
中国基金报· 2025-10-28 00:11
评价结果概览 - 上交所公布2024至2025年度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 共覆盖30家上市券商及上市券商主体 [1] - 评价结果为A类的券商共10家 包括中信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国投资本 [1] - 评价结果为B类的券商共18家 包括西南证券、财达证券、华安证券等 [1] - 评价结果为C类的券商共2家 为湘财股份和太平洋证券 无D类(不合格)评价结果 [1][2] 评价体系与背景 - 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被视为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成绩单” 是推动上市公司履行责任、服务投资者、提高信披有效性的重要抓手 [2] - 评价结果主要依据信息披露质量 同时结合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 从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2] - 本次评价所依据的《评价指引》于2025年3月修订 修订是为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 旨在强化信披监管并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3] - 《评价指引》修订聚焦于加强信披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等工作部署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3] 获评A类券商的反馈 - 中信证券表示其凭借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及ESG等方面的优秀表现荣获A级最高评价 并将信息披露作为与资本市场高效沟通的核心窗口 [3] - 兴业证券披露其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8年获得上交所最高评级 这体现了对公司治理水平、经营透明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肯定 [4] - 兴业证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 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 致力于实现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创造 [4]
6张罚单4430万元!证监会、四地证监局齐出手“再捶”信披违法违规
中国经营报· 2025-09-20 12:11
监管行动概览 - 四地证监局于9月19日对5家上市公司及1家已退市公司采取监管行动,包括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另1家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调查[1][2] - 6家被处罚或拟被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金额合计4430万元[1] - 2024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其中信息披露案件249件,占比34%[1][8] 公司具体违规行为 - 恒立实业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被湖南证监局罚款1150万元[2] - 绝味食品2017-2021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各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48%、3.79%、2.20%、2.39%、1.64%,拟被罚款850万元[2] - 复旦复华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60.25%),2020年虚增259.20万元(占7.11%),2023年虚增2782.13万元(占118.48%),拟被罚款770万元[3] - 思科瑞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拟被罚款560万元[3] - 创意信息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因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分别多计营业收入26784.64万元(占当期12.22%)和12470.34万元(占15.84%),拟被罚款800万元[3] - 科净源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1.5亿元,未履行审议程序,拟被罚款300万元[4] - ST新动力因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调查[4] 监管政策与趋势 - 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并提升监管效能[6] - 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强调需依法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6] - 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连续三年位居证监会查办案件首位(2022年203件、2023年244件、2024年249件)[8]
北交所发布上半年审核动态 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环球网· 2025-07-16 10:51
北交所2025年上半年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审核情况 - 2025年上半年北交所受理115家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 [3] - 上市委审议通过12家 证监会注册通过7家 上市6家 [3] - 融资金额达19.23亿元(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3] 自律监管实施 - 针对15家申报项目的信息披露违规及中介执业问题采取监管措施 包括公开谴责1次 警示函2次 口头警示10次 书面承诺8次 [3] - 涉及15家发行人 10家保荐机构 3家会计师事务所 1家律师事务所 23名保荐代表人 9名注册会计师 2名律师 [3] - 记录6家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负面行为 对3个申报项目开展现场督导或检查 [3] 信息披露违规案例 - 某公司未如实披露经销协议 保荐机构未督促完整披露销售模式 被采取口头警示及书面承诺监管措施 [3] 信息披露质量要求 - 强调基本信息准确性 包括国家地区名称 发行人信息 法律法规引用等 [3] - 要求财务信息准确性 涵盖数据格式 勾稽关系等 [3] - 规范文件版本和格式 涉及上传版本 排版签章等 [3] - 关注回复文件齐备性 信息披露规范性等其他方面 [3]
北交所最新通报!
中国基金报· 2025-07-15 19:14
北交所2025年上半年发行上市审核概况 - 2025年上半年北交所受理115家企业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 [1] - 上市委审议通过12家 证监会注册通过7家 上市6家 [1] - 融资金额达19.23亿元(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1] 自律监管实施情况 - 针对15家申报项目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包括公开谴责1次 出具警示函2次 口头警示10次 要求提交书面承诺8次 [3] - 涉及15家发行人 10家保荐机构 3家会计师事务所 1家律师事务所 23名保荐代表人 9名注册会计师 2名律师 [3] - 6家保荐机构因执业质量问题被记录6次负面行为 [3] - 开展现场督导及配合检查3次 涉及3个申报项目 [3] 信息披露违规典型案例 - 某公司未如实披露经销协议 与2家公司存在特许经销关系但未在招股书中说明 [3] - 保荐机构未督促企业准确披露销售模式信息 [3] - 涉事公司及保荐机构被采取口头警示+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3] 信息披露质量四大关注要点 基本信息 - 需确保名称/代码/成立时间等基础数据准确 [5] - 申请文件更新需保持内容一致性 包括跨文件同一事项的披露 [5] - 法律法规引用需核对名称版本有效性 [5] 财务信息 - 关键数据(营收/净利润/研发费用)需与财报一致 注意单位/符号/格式准确性 [5][6] - 分项与总项金额需逻辑匹配 财务与业务数据无矛盾 [6] 文件格式 - 需上传终版文件 避免过程稿/修订痕迹 [6] - 确保图文排版规范 文件可读性 [6] - 签字需亲笔签署 不得使用名章替代 [6] 其他规范 - 问询回复需完整作答 不得遗漏问题 [6] - 披露内容需符合准则要求 避免违规公开豁免信息 [6]
交大昂立起诉五名前高管涉嫌违法退保 涉及金额逾2100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7-09 22:41
五名前高管涉嫌违法退保事件 - 公司指控五名前高管涉嫌违法购买保险并退保 涉及2016年向天安人寿购买380万元年金保险和2018年向太平洋人寿支付1284万元保险费 被保险人均为五名前高管 [2] - 2017年11月五名前高管从天安人寿退保379.24万元 2019年1-3月从太平洋人寿取回1314.5万元 两次合计取回1693.7万元 [2] - 公司认为相关保险审批流程缺失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内容 涉嫌违法巨额退保 造成公司本金及利息损失达2100万元 [2][3] - 公司已对五名前高管提起民事诉讼 标的金额2104万元 后撤诉并于2024年6月24日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 但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 [3][4] 与三只羊合作情况 - 2024年第二、三季度合肥三只羊为公司保健品第一大客户 销售金额分别为515.75万元和316.11万元 合计831.86万元 但截至2024年4月回款金额为0元 [5] - 2024年第四季度三只羊已不在公司保健品前十大客户名单中 三只羊CEO杜刚于2024年6月辞任公司董事 [5] -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给三只羊的3907万股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董事长表示与三只羊暂时不再合作 [5][6] 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回复 -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回复上交所对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函 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及销售回款情况 [4] - 监管函重点关注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