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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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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医疗机构试点免陪照护服务 “一人住院、全家忙乱”这样缓解(民生一线)
人民日报· 2025-06-30 05:50
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政策 -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优先在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的三级医院开展试点 [1] - 免陪照护服务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需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 [1] - 试点地区包括江苏、湖南、四川等地 [1] 服务模式与收费体系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省管三甲公立医疗机构"一对一"服务价格为每人每日240元,"一对多"服务为每人每日100元 [4]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每天收费约120元,显著低于市场护工价格200元以上 [3]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一对多"服务价格为154元/天,比市场"一对一"护工320元/天更具性价比 [4] - 收费体系公开透明,家属可比较评估后自主选择 [4] 服务效果与患者反馈 - 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护理员提供专业照护,包括翻身、叩背、鼻饲等,及时发现患者异常情况 [2]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员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顾服务,并观察患者生命体征 [3] - 患者家属表示服务专业周到,减轻家庭陪护压力和经济负担 [2][3][4] - 湘雅医院住院病区"一对多"服务接受率达56%,患者满意度达99% [8] 护理员队伍建设 - 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自主编写照护教材开展培训,现有500多名护理员 [6]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103名护工中90人已获得江苏省医疗护理员岗位培训证书 [6] - 护理员工作模式从24小时改为两班倒12小时制,工作要求提高 [6] - 护理员除生活照料外还提供心理疏导和亲情陪伴 [6] -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成立康复保健系,培养专业护理人才 [7] 试点成效与扩展 - 江苏省已完成1.3万余名医疗护理员培训,140家医疗机构开展试点 [8] - 试点医院患者满意度提升,平均住院日下降 [8] - 湘雅医院急诊抢救区试点后院内感染率显著下降,医患纠纷投诉率大幅降低 [8] - 成都市正在研究制订试点方案,重点加强护理员队伍人才建设 [9]
免陪照护需要政策守护
人民日报· 2025-06-20 05:51
免陪照护服务试点政策 - 国家卫健委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自2025年6月起在综合医改重点省和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开展两年试点,优先选择老年住院患者占比高的三级医院[1] - 服务模式由医疗机构护士或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替代传统家属陪护或自聘护工模式[1] - 政策背景源于社会老龄少子化加深,旨在减轻家庭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同时缓解医院护理人员短缺和床护比失衡问题[1] 医疗护理员职业标准 - 2024版《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从业人员至少接受150学时专业培训,需具备医护知识和临床判断能力[2] - 医疗护理员区别于市场第三方护工,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标准更规范,作为患者"生活管家"需达到更高职业要求[2] - 行业需通过政策引导职业院校培养,明确职业发展路径以增强吸引力,从而建立规模适度的人才队伍[2] 医院管理配套措施 - 医院需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涵盖考勤绩效、服务评估、病区规章适配及医患纠纷处置等全流程[2] - 制度设计需明确专职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消除管理"灰色地带"以保障服务质量与安全[2] - 管理机制需与医院原有体系衔接,重点解决新人员引入带来的运营可持续性问题[2] 服务定价机制 - 国家医保局2024年10月新设"免陪照护服务"政府指导价项目,价格普遍低于市场化护工服务[3] - 现行定价需优化差异化策略,根据科室类型、患者自理能力和护理要求建立分级价格体系[3] - 行业可探索商业保险等多元支付方式,使价格更好体现医疗护理劳务价值[3] 行业发展前景 - 免陪照护服务涉及民生政策与医疗体系调整,试点工作重在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以建立长效机制[3] - 服务推广需配套人才供给、管理制度和定价机制三方面保障措施[1][2][3] - 该模式有望成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医疗需求的重要解决方案,但完善过程仍需政策支持与实践检验[3]
免陪照护服务加速落地,如何破解“一人住院,全家奔波”困局?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06 16:08
免陪照护服务政策背景 - 山东省近期出台《山东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方案》,规范免陪照护服务发展,目前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暂不纳入医保,患者可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或社会化护工服务[1] - 免陪照护服务由护士或医疗护理员提供,主要满足住院患者生活照护需求,应对老龄化加剧和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1] -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该服务可提升医疗质量、优化资源配置,让护士从非技术性工作中解放出来[1] 试点推进情况 - 安徽、山东、天津、浙江等地已开展免陪护护理试点,国家医保局2023年10月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2] - 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2024年5月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计划2024年6月至2027年6月开展试点,增加服务供给[2] - 试点优先在老年医学科、神经科等一级护理患者占比高的科室开展,试点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4] 市场需求与痛点 - 70%以上住院患者需要陪护,主要包括病重、失能、老年患者等群体[3] - 老龄化导致住院患者中高龄、失能比例显著增加,"421"家庭结构使家属难以长期脱产照顾[3] - 护士工作满负荷,主要完成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无额外时间承担生活护理[3] 实施规划与目标 - 山东省提出2025年底前所有公立三级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2027年底前扩展至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5] - 医疗护理员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山东省将其纳入省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5][6] 现存挑战 - 医院面临人手不足、奖金分配、患者接受度等难题,护理员队伍建设是关键[6] - 需建立统一准入标准、系统培训体系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职业吸引力[6] - 需明确责任划分,完善合同协议和风险防控机制,界定医疗护理与生活照顾边界[7] 价格机制 - 安徽免陪照护服务政府指导价为150元/日,广东实行分级定价:"一对三"140元/日,"一对二"180元/日,"一对一"280元/日[7] - 具备医学职称护理员可加收20%费用,目前服务暂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7] - 专家建议采用分级分类定价,探索商业保险等多元支付方式[8]
“免陪照护服务”本月起全国试点,“叫好又叫座”仍面临这些挑战
第一财经· 2025-06-04 22:36
医院免陪护病房试点政策 - 国家卫健委发布试点工作方案 计划在全国老龄化程度较深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 每家三级医院至少设立1-2个免陪护病房试点 [1] - 免陪护服务由专业护理员提供24小时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 旨在解决"一人住院全家奔波"问题 2024年10月国家医保局已设立专项价格项目 [1] - 目前北京 上海 广东等10个省份已开展试点 采用政府指导价收费模式 [1] 试点实施难点 - 医院面临床护比达标压力 试点要求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 但除ICU外多数病区未达标 [7][8] - 护理资源分布不均 部分三甲医院床护比达1:0.8-1.2 但普通病区特级/一级护理资源紧张 [8][10] - 医疗护理员管理存在挑战 包括排班考勤 质量控制及纠纷责任界定等问题 [16][18] 服务覆盖范围与定价机制 - 优先覆盖老年医学科 心血管科等一级护理占比超50%的科室 现阶段主要服务特级和Ⅰ级护理患者 [4][5] - 地方实施差异明显 部分医院仅选择胃肠外科 神经外科等特定病区试点 [7] - 价格存在地区差异 四川三甲医院"一对多"服务100元/天 广东"一对一"服务280元/天 [20] 医疗护理员供需矛盾 - 护理员培训规模扩大但需求侧未同步打开 部分地区持证护理员面临"供大于需"困境 [14][15] - 护理员薪资缺乏竞争力 无绩效收入且工资低于市场护工 影响职业吸引力 [15] - 试点方案要求医院直接管理护理员 增加运营复杂度 可能影响服务可持续性 [16] 支付体系创新 - 服务暂未纳入医保 广州等地探索商保介入 部分惠民保已新增术后护理服务 [21] - 专家建议实施差异化定价 并引入更多支付主体以增强可持续性 [20] - 商保介入面临挑战 包括医院话语权强 惠民保免赔额高等现实障碍 [21]
深度︱“免陪照护服务”本月起全国试点,“叫好又叫座”仍面临这些挑战
第一财经· 2025-06-04 21:12
免陪护病房试点推广 - 国家卫健委发布《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本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广免陪护病房,要求各省区市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至少确定1-2所三级医院参与试点 [1] - 免陪照护服务由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专业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旨在解决"一人住院、全家奔波"问题 [1] - 2024年10月国家医保局出台政策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允许医院按指导价收费,促进该模式推广 [1] -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四川等10个省份已开展试点 [1] 试点实施挑战 - 医院面临床护比不足、护士工作量增加、补偿机制、医疗护理员管理、医疗纠纷责任界定等多重问题 [2] - 试点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要求不低于0.6:1,但除ICU外多数病区尚未达标 [6][8] - 部分医院仅ICU达到1:1床护比,北京上海部分三甲医院为1:0.8-1.2,其他地区低于国家标准 [6] - 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已开展多年,但试点规模有限导致"供大于需",工资水平低于市场护工 [11][12] 服务定位与科室选择 - 免陪照护服务优先覆盖老年医学科、心血管科、神经科等一级护理占比高的科室病区 [3] - 服务适用于特级和Ⅰ级护理患者,按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分级 [4] - 部分地方采用"1+X"模式,1为重症监护病区,X为其他自选病区 [5] - 服务不是免费而是无需家属陪护,费用降至相对低区间,且不提供"一对一"服务 [3] 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 在护士不足时可配备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协助提供生活照护 [9] - 通过后勤支持保障和信息化技术优化服务流程,如智慧病房建设、床旁呼叫系统等 [10] - 医疗护理员作为补充可缓解护士不足问题,但需与护士协同配合 [8] - 医院需对医疗护理员进行能力评估和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加重 [13] 价格与支付机制 - 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暂不纳入医保,由患者自主选择 [16] - 四川三甲医院"一对多"服务100元/天,二乙以下75元/天 [18] - 广东"一对一"280元/天,一对二180元/天,一对三140元/天,有医学职称加收20% [18] - 广州鼓励商保覆盖免陪照护费用,汕头惠民保新增术后护理服务 [19] - 部分观点认为商保介入院内护理存在难度,惠民保免赔额高导致实际惠及群体有限 [21]
医院免陪照护服务启动试点
新华社· 2025-05-27 13:34
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 核心观点: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在老龄化程度较深城市的三级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重点服务老年住院患者[1] - 服务定义:住院期间由护士或医疗护理员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需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1] - 试点选择标准:优先选择老年住院患者占比高、需求大、基础好的三级医院[1] 服务实施规范 - 人员分工:医疗护理员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提供生活照护,明确禁止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1] - 科室重点:优先在老年医学科、神经科等一级护理患者占比高的病区开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1] - 护理标准: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级提供基础护理服务[1] 试点医院配套措施 - 护士配备:试点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2] - 人员培训:定期对医疗护理员开展职业素养、服务技能等5类培训[2] - 技术支持:优先建设智慧病房,运用床旁呼叫、数据采集等信息化手段[2] - 环境管理:加强探视管理以营造安静有序的住院环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