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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保障”+“软服务”,民生福祉融入烟火日常
新浪财经· 2026-02-14 19:24
2025年江苏省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025年江苏省围绕12类45件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发力 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1] - 在推进过程中建立"月跟踪、季调度、定期评估、年底考评"机制 召开推进会40余场 制定印发各类文件20余份[1] - 推出一系列精准务实的服务举措 包括借力"苏超"引燃全民健身热潮 举办"跟着赛事品美食""跟着赛事去购物"等活动 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室空调安装调试[1] 2026年江苏省民生实事项目规划 - 2026年江苏省保持12类45件民生实事框架 新提出项目占比为历年最高 各级财政将安排约183亿元保障资金[1] - 项目编排突出五个关键词:小切口、全链条、可持续、实效性、投资于人[2] - 聚焦民生小切口 将适龄儿童免费进行口腔窝沟封闭、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小而美"项目纳入清单[2] - 突出全链条协同推进 18个项目由多部门联合推进 数量创历年新高[2] - 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就业扩容提质行动、"幸福颐养"提升行动、新就业群体暖新行动等一系列标志性行动[2] 2026年具体民生目标与举措 - 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3] - 计划举办"人才夜市"3000场以上 开设"技能夜校"培训项目1000个以上[3] - 实施省属高校学生宿舍提质扩容工程 多渠道推动10万张床位供给[3] - 将"AI+"融入民生实事 加强青年人工智能等新技能培训[3]
真金白银保障!办好今年45件民生实事,江苏已明确安排183亿元预算资金
扬子晚报网· 2026-02-09 16:25
2026年江苏省民生实事项目总体概览 1. 项目延续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框架,共包含12类45件实事,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出行便利、环境改善、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保障、基层服务保障等领域 [2] 2. 2026年项目的新提出项目数量占比过半,为历年最高 [1][2] 3. 18件项目为多部门联合实施,为历年来最多,旨在全链条解决群众关切 [1][2] 项目规划与实施特点 1. 项目规划把握“小切口、全链条、可持续、实效性、投资于人”五个关键词 [3] 2. “小切口”指围绕群众衣食住行等急难愁盼,纳入“小而美”项目,例如为适龄儿童免费进行口腔窝沟封闭、推动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3] 3. “全链条”体现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工作链条 [4] 4. “可持续”体现为系统谋划与年度安排结合,44件项目明确近3-5年目标任务,21件项目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 [4] 5. “实效性”方面注重科技赋能,将“AI+”融入民生实事,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能培训,深化智慧交通、慢病筛查等项目 [4] 6. “投资于人”指在养老、托育等服务中强化护理员等技能培训,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项目中加强师资配备,组织志愿者参与服务 [4] 财政资金保障情况 1. “十四五”期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年均增幅2.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77%以上 [5] 2. 2025年,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和省级财力111亿元,保障了当年45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 [6] 3. 2026年45件民生实事,已明确需由各级财政安排的保障资金约183亿元 [1][7] 4. 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同步编制三年滚动支出规划,对一次性项目全额纳入今年预算,对分步实施项目分年安排预算 [7] 5. 省级与市县财政资金分担比例约为1:1,其中省级财政已落实预算资金规模约92亿元,市县财政需安排约91亿元 [8] 6. 省财政后续还将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8]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进一步完善 引导产业走向规范新阶段
新浪财经· 2026-01-19 05:31
政策核心内容 - 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 [1] - 《管理办法》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 [2] - 政策标志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管理已迈入法治化新阶段,行业将在政策指引下迈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未来 [1] 关键制度设计 - 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防止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 [1][2] - 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流向监测 [1][2] - 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溯源管理 [2] 行业规模与前景 - 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研究机构测算,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1] 责任主体与义务 - 明确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主要包括加强产品生态设计、承担回收“兜底”责任两个方面 [3] - 要求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明确责任义务 [2] - 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将拆卸的废旧动力电池交由综合利用企业或生产企业的回收服务网点 [3] 综合利用定义与监管变化 - 明确“综合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活动,等同于“再生利用” [3] - 释放明确信号,不再坚持“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 [3] -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3] 市场规范与监管措施 - 政策通过对回收与后处理环节加强监管,规范回收渠道、明确回收主体资格,旨在逐步淘汰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企业,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促进行业长期良性发展 [4] - 强化监管措施,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4]
动力电池回收新规来了 有哪些重点亮点?
央视新闻· 2026-01-17 12:55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 新规旨在构建覆盖“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动力电池管理体系,核心目标是实现废旧动力电池的全程可溯与安全回收 [1] 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 - **全渠道管理**:规范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渠道,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防止废旧电池流向失控 [1] - **全链条管理**: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等各环节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1] - **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信息溯源,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并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1] 生产者责任与安全回收规定 - 强调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活动时,必须保障生产安全并防止环境污染 [4] - 明确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带有动力电池,否则将认定为车辆缺失 [6][4] 信息化与溯源能力建设 - 运用信息化手段是管理亮点,通过“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溯源、数字身份证、企业履责评价、数据统计与分析四大核心功能 [7] - 该平台涵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可采集电池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信息,未来计划进一步丰富电池“身份证”信息,包括纳入电池碳足迹,并使电池编码与溯源标准与国际接轨 [7] 产品生态设计与使用规范 - 要求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强产品生态设计,优先采用易拆易维的设计 [9] - 动力电池企业需对电池进行编码和粘贴标识,并向相关企业提供必要的拆解技术信息 [9]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易于维护与拆卸的电池固定和连接部件,并依法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9] “梯次利用”概念调整与禁用领域 - 新规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说法,以消除市场对相关产品质量的混淆 [10] - 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领域 [10]
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将有“身份证”,新规出台解决哪些痛点?
央视新闻· 2026-01-17 09:5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在即,行业面临回收体系与管理挑战,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特别是引入“数字身份证”制度,以规范行业、保障资源安全并提升回收效率 [1][3][12][13] 新规的特点与亮点 - 《管理办法》由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突出“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特点 [6] - 全渠道方面,规范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以防止电池流向失控 [6] - 全链条方面,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7] - 全生命周期方面,加强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7][9] - 新规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法规禁止的领域 [11] 新规出台的现实需求与背景 - 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双双突破1600万辆,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已超过40万吨,预计五年后总量可能超过100万吨 [1] - 据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3] - 2018年发布的暂行办法属于行政性规范文件,强制约束力较弱,新《管理办法》是行业首部部门规章,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义务及具体惩处措施,具有强约束力 [12] - 电池中的锂、镍等关键金属资源对外依存度高,高效回收利用对保障资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及解决环保与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13] “三个全”与“数字身份证”制度解决的问题 - “三个全”体现了生产者责任延伸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理念,要求电池及整车生产企业履行相关义务 [14] - 建立全国溯源信息平台与数字身份证制度,以电池的24位国标编码为信息载体,记录从生产到回收的全流程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14] - 数字身份证是唯一且动态更新的,类似人的身份证,记录了电池流转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15] - 后端综合利用企业可通过查询数字身份证了解电池的拆卸、拆解技术信息,从而更高效地进行拆解,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产业链协同效率 [16][17] 对“梯次利用”概念调整的影响 - 新规不再提“梯次利用”概念,因原有概念下电池质量不一,易造成混淆 [11] - 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及百千瓦时以上储能系统等领域已有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梯次利用电池 [18] - 相关企业可在远离人群、安全要求不高的应用领域(如户外、通信备用电源)探索相关应用 [19] 对回收体系建设与监管的指导 - 各省份建立回收体系需注意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鼓励回收服务网点的共建共享 [20] - 回收服务网点的建设需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保证,并需结合当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电池退役的时空分布进行科学布局 [20][21] - 新规监管约束力强,对违规行为设有责令整改、罚款、警告等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依法惩处 [22] - 多部委联合监管与全国溯源信息平台的建设,为联合执法的落地提供了数据基础与保障 [22]
【新华解读】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华社· 2026-01-17 09:45
文章核心观点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潮,保障资源回收与环境保护[1] 政策核心要求与管理框架 - 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即车辆报废时应带有动力电池,否则将被认定为车辆缺失,此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1][2] - 管理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以打通管理堵点[1][5] - 全渠道管理涵盖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5] - 全链条管理明确从电池生产、销售到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的责任义务,强化对产业链每一环节的监管[6] - 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1][6] 关键概念调整与监管红线 - 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强调任何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2][3] - 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3]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以避免安全环保风险并满足原材料需求[3] 行业背景与数据支撑 -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即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1] - 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规范回收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1] - 部分企业在回收利用中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4] 技术支撑与实施工具 - 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其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信息[1][7]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以实现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7]
2026年北京丰台加快建设150个总投资2492.3亿元的区级重点工程
北京商报· 2026-01-17 07:30
产业发展与体系构建 - 完善"4+5+X"现代化产业体系 [1] - 发挥十大产业促进中心和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作用 [1] - 全面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力度,计划落地亿元以上内资项目100个、高潜项目80个、高质量企业170家 [1] 投资与项目建设 - 加快建设区级主责的13个市级重点工程,总投资431.9亿元 [1] - 加快建设150个区级重点工程,总投资2492.3亿元 [1] 消费促进与商业活力 - 计划引进北京首店50家 [1] - 目标市场总消费额增速实现5% [1] 营商环境与服务优化 - 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擦亮"丰宜服务"品牌 [1] - 优化"先丰港"工作机制,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企业服务生态 [1]
新华解码丨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浪财经· 2026-01-17 02:02
政策核心与管理框架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 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 否则将认定为车辆缺失 [1] - 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 实施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5][6] 市场规模与产业背景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 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据相关机构测算 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 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 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不规范回收会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 [1] 关键政策要求与调整 - “车电一体报废”规定主要为了封堵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 但不适用于换电车型 [2] - 管理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 强调任何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2][3] - 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使用的领域 [3]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 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 [3] 技术标准与回收效益 - 部分企业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 锂回收率达96.5% 取得了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 全链条管理具体措施 - 全渠道管理: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 [5] - 全链条管理: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责任义务 强化对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5] - 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信息溯源管理 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 关联从生产到综合利用各环节信息 实现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5][6]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 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6]
新华解码|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华社· 2026-01-16 22:17
政策核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新规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 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否则将认定为车辆缺失 [1] - 为每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建立数字身份证实现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1][7] 政策背景与市场规模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即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 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规范回收至关重要 [1] 关键管理要求与定义调整 - “车电一体报废”规定旨在封堵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但不适用于换电车型针对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2] - 管理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强调任何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2][3] - 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使用的领域 [3]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 [3] 行业技术与效益 - 部分企业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取得了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 “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措施 - 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 [6] - 全链条:明确从生产、销售到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责任强化对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6] - 全生命周期: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6][7]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从生产到回收各环节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追溯 [7] - 有关部门将建立信息平台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7]
赣州银行2025年成功发行75亿元金融债券
金融界· 2025-12-16 22:36
2025年金融债券发行概况 - 2025年全年累计发行金融债券75亿元[1] - 发行品种包括“三农”专项金融债券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10亿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10亿元、金融债券15亿元及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30亿元[1] 债券发行市场表现 - 成功发行江西省首单“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期限3年,利率1.93%,创公司3年期债券发行利率新低[2] - 成功发行赣南地区首支科技创新债券,期限5年,利率1.91%,创公司5年期债券发行利率新低[2] - 成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期限3年,利率1.93%[2] - 各期债券投资者类型多元,涵盖银行、券商、基金等多类机构[2] 募集资金投向与成效 - 严格确保各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精准投向对应领域,对接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和赣州市“7510”行动计划[3] - 截至2025年11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438.04亿元,较年初增长33亿元,增速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增量居省内4家城商行首位[3] - 截至2025年11月末,涉农贷款余额突破202.92亿元,较年初增加16.3亿元,全面覆盖粮食生产、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等环节[3] - 相关贷款资金服务科技型企业165户,科技数字化普惠贷款余额达30亿元[3] 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 - 以债券发行为契机,持续深化“全链条、全周期”服务模式,升级“科创贷”“成长通”等产品体系[4] - 积极参与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财政+金融+产业”协同[4] - 未来将继续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4] - 紧密对接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深度融入赣州市“7510”行动计划[4] - 聚焦现代家居、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方向[4] - 充分运用债券市场工具,持续丰富融资渠道,为服务江西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及赣南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