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业务规范
搜索文档
助贷业务存在多项不规范行为 六大出行平台企业被约谈
国际金融报· 2026-02-14 17:31
监管约谈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对携程旅行、高德地图、同程旅行、飞猪旅行、航旅纵横、去哪儿旅行等六家国内主流出行平台企业进行约谈 [1] 被约谈企业特征 - 六家企业均为国内用户规模庞大的头部出行服务平台 [3] - 公司凭借自身独特的出行场景和高频的用户流量,成为金融市场中极具价值的合作渠道 [3] 业务模式 - 公司借贷业务模式主要为“平台导流+金融机构放贷”的助贷模式 [3] - 平台本身不发放贷款,而是作为流量入口和技术支持方,为用户与持牌金融机构(如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搭建桥梁 [3] 监管整改要求 - 严禁误导性宣传:严格规范自身营销推广行为,禁用诸如“免息”“零首付”或模糊年化利率等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宣传用语 [3] - 强化信息披露:向用户展示借贷产品时,必须清晰、显著地披露实际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的全称,并完整说明信贷产品的核心要素,如额度、期限、费用、利率等关键信息 [3] - 突出风险提示义务:向借款人进行明确“理性借贷”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审慎决策,防范过度负债风险 [3] - 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要求平台方畅通客户投诉和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消费者的诉求要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 [3]
北京金融监管部门拟禁助贷“会员权益”“增值权益”模式
贝壳财经· 2025-07-25 18:46
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 - 北京金融监管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 严禁开展大学生互联网助贷业务 [1]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与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约定综合融资成本区间 确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1] - 严禁通过"会员权益"、"增值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1] - 助贷新规实施后 "24%+权益"模式成为部分助贷平台主流转型方向 [1] - 金融监管部门曾摸底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 调查内容包括合作助贷平台会员费捆绑销售、虚假宣传、质价不符等问题 [1] 线下助贷机构业务合作规范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加强助贷机构合作管理 严禁支付约定范围外费用 [2] - 严禁助贷机构以金融机构名义或以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 [2] - 严禁助贷机构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选择性推介金融产品或服务 [2] - 严禁与无实际经营场景的线下信息中介类助贷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