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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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新规执行近一月 机构合作名单更新进行时
中国经营报· 2025-10-23 22:38
监管要求与合规进展 - 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需对平台运营及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通过官方网站和应用程序披露并动态更新合作名单 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2] - 已有超过20家城商行和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陆续披露了在营销获客、增信服务及贷后催收领域的合作方名单[2] - 金融机构正加速合规 从动态调整合作名单到收紧准入标准 非持牌助贷平台与互联网科技公司亦同步跟进 在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调整[1] 合作名单管理动态 - 金融机构及时更新合作名单 例如有华东地区机构在7月4日披露名单后 于8月15日再次更新 并在合作机构退出后第一时间进行名单调整[2] - 助贷平台积极协调确保双方披露的合作名单一致 有贷款规模约300亿元的助贷平台要求资金方立即处理披露不一致问题并更新名单[1] - 对于已无在贷担保合作的过往合作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也及时对合作名单进行了更新处理[2] 市场参与者与合作偏好 - 资金方在合作机构选择上以合规安全为主要考量 倾向于选择有生态、有流量的互联网场景平台以及头部知名助贷平台[3] - 头部知名助贷平台的在贷规模至少达到300亿元以上 部分甚至超过500亿元[3] 利率定价与商业模式变化 - 商业银行需完整准确掌握增信服务机构实际收费 确保借款人单笔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相关规定[3] - 过去行业中粗放的模式 如通过引入两家融资担保公司分拆费用的“双融担”模式及会员费等 在新规下已不可持续[3] - 助贷平台加强配合持牌机构的利率压降工作 对于24%以内资产的资金成本 目前整个市场的资金成本介于3.5%至4.5%之间[4]
助贷新规“纠偏”
北京商报· 2025-10-08 23:41
继P2P之后,互联网助贷也迎来了监管层面的针对性"纠偏"。 今年"十一",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新规生效,以制度刚性为偏离轨道的助贷业务"踩刹 车",推动互联网贷款从野蛮生长转向合规深耕,为行业健康发展划定方向。 但需明确的是,监管整顿助贷业务的决心不容低估,无论是银行还是互联网平台,唯有在合规框架内才 能立足。 尤其要看到,此前年化利率24%以上的贷款需求,多集中于多头共债用户,这类用户资金多用于"以债 养债",既推高自身杠杆率,也让平台风险资产规模不断膨胀,出清这部分客群是防范风险的必然选 择。 与此同时,"双融担""捆绑会员"等乱象还引发了大量消费纠纷,甚至滋生黑产与反催收联盟,而解决这 些问题的关键,正在于新规所强调的"明确成本区间、规范信息披露",把选择权真正还给用户,从源头 降低客诉。 助贷新规按下的不仅是行业的"纠偏键",更是开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启动键"。 对商业银行而言,风控主体责任的压实,将倒逼其提升自主风控能力,摆脱对助贷平台的"甩手掌柜"依 赖;对助贷机构来说,"通道模式"的终结并非绝境,能提供精准获客、智能风控、贷后管理等科技服务 的机构,正可从"流量中介"转型为"金融科技服 ...
【西街观察】助贷新规“纠偏”
北京商报· 2025-10-08 22:11
继P2P之后,互联网助贷也迎来了监管层面的针对性"纠偏"。 但需明确的是,监管整顿助贷业务的决心不容低估,无论是银行还是互联网平台,唯有在合规框架内才 能立足。 尤其要看到,此前年化利率24%以上的贷款需求,多集中于多头共债用户,这类用户资金多用于"以债 养债",既推高自身杠杆率,也让平台风险资产规模不断膨胀,出清这部分客群是防范风险的必然选 择。 与此同时,"双融担""捆绑会员"等乱象还引发了大量消费纠纷,甚至滋生黑产与反催收联盟,而解决这 些问题的关键,正在于新规所强调的"明确成本区间、规范信息披露",把选择权真正还给用户,从源头 降低客诉。 助贷新规踩下的不仅是行业的"纠偏键",更是开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启动键"。 今年"十一",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新规生效,以制度刚性为偏离轨道的助贷业务"踩刹 车",推动互联网贷款从野蛮生长转向合规深耕,为行业健康发展划定方向。 作为支撑银行消费贷快速增长的重要模式,互联网助贷本是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创新尝试。然而,在利益 驱动下,这一模式逐渐走偏,衍生出诸多问题。 首当其冲便是合规漏洞凸显,部分合作机构以"咨询费""担保费"为名层层加价,甚至通过"双融担""捆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新华网· 2025-08-12 13:58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旨在推动该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1] - 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与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在提供便捷贷款服务和提升效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 - 业务发展同时暴露出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 [1] 商业银行管理责任强化 - 通知要求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规范成本费用管理、强化自主风控等方面强化商业银行总行的管理责任 [1] - 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并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 [1] - 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1]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业务规范 - 商业银行及合作机构应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营销宣传行为,遵守网络营销管理规定 [2] - 需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贷款相关关键信息 [2] - 商业银行应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贷后催收管理,发现违规催收行为需及时纠正 [2]
助贷机构名单“瘦身”进行时 银行合规成本提升加剧马太效应
中国证券报· 2025-08-08 15:19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助贷新规 要求商业银行对助贷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 新规于10月1日起施行 [2] - 新规明确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外国银行分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参照执行 [2] - 目前完成合作名单披露的金融机构仍为少数 部分银行在审慎评估合作机构资质 可能压降助贷合作规模 [2] 机构合作变化 - 多家银行及消金公司密集披露互联网贷款合作名单 包括北银消金、华润银行、江南农商行等机构 [1] - 合作业务类型主要涉及营销获客、联合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及逾期清收 [1] - 部分银行在公示后不到1个月就对合作机构进行删减 反映银行业全面压缩与中小助贷平台合作规模 [2] 定价合规要求 - 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准确掌握增信服务机构实际收费 确保借款人单笔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符合司法规定 [3] - 此前部分中小助贷平台通过协议嵌套、业务转包等方式变相抬高利率至超24% [1][3] - 新规封堵"隐形加价"灰色操作空间 基本消除24%以上灰色定价区域 [1][3] 市场格局演变 - 互联网助贷市场呈现头部聚集特征 蚂蚁、美团、抖音、京东、度小满等平台在多家机构合作名单中高频出现 [5] - 金融机构普遍看重头部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及抗风险能力 [5] - 宁银消金线上业务聚焦头部互联网平台和投流平台 已实现线上消费场景全覆盖 [5] 机构准入机制 - 亿联银行建立合作机构准入评级机制 采用"三三结构"评估模型 [6] - 评级三个维度包括主体维度(股东背景、财务状冴)、资产管理维度(客户流量、风险定价)、流程管理维度(信息采集规范性) [6] - 评级结果通过三个层次加权评分 结合扣减项和特例审批事项得出最终结论 [6]
北京金融监管部门拟禁助贷“会员权益”“增值权益”模式
贝壳财经· 2025-07-25 18:46
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 - 北京金融监管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 严禁开展大学生互联网助贷业务 [1]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与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约定综合融资成本区间 确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1] - 严禁通过"会员权益"、"增值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1] - 助贷新规实施后 "24%+权益"模式成为部分助贷平台主流转型方向 [1] - 金融监管部门曾摸底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 调查内容包括合作助贷平台会员费捆绑销售、虚假宣传、质价不符等问题 [1] 线下助贷机构业务合作规范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加强助贷机构合作管理 严禁支付约定范围外费用 [2] - 严禁助贷机构以金融机构名义或以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 [2] - 严禁助贷机构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选择性推介金融产品或服务 [2] - 严禁与无实际经营场景的线下信息中介类助贷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2]
互联网助贷新规倒计时,“24%+权益”模式面临监管审视
经济观察报· 2025-07-24 11:11
监管动态与政策背景 - 监管部门正加速对助贷行业"24%+权益"模式展开全面调研,重点核查会员权益费用对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的实际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变相突破24%利率上限的情形 [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向31家消费金融公司下发专项调研问卷,核查聚焦四个维度:自主权益服务运营、与助贷平台合作的会员权益模式、对融资成本及业务风险的影响评估、当前业务主要问题 [1] - 互联网助贷新规明确将消费金融公司纳入监管范围,持牌机构将面临与商业银行相同的合规要求,但因目标群体更下沉、风险更高,合规挑战更为严峻 [1] 行业现状与合规问题 - 助贷行业年化利率压降至24%以下将成定局,但部分机构通过"24%+权益"模式承接原24%-36%区间的高风险客群,因默认勾选、强制捆绑等乱象引发超5000条投诉 [2] - 新规要求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且不得突破24%,但部分平台"大权益"费用与借款额度挂钩,单次扣费高达上千元,变相加息问题突出 [2] - 消费金融公司在24%利率上限下风险定价空间被压缩,"24%+权益"模式转化率不足5%,而涉及权益捆绑的产品客诉率较普通产品高出3倍以上 [4] 市场影响与供需矛盾 - 若严格执行24%上限,约40%的信用资质较弱借款人可能面临信贷获取难度加大 [5] - 高风险客群实际风险成本可能接近甚至超过30%,单纯依靠24%利率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 [4] - 监管导向与市场需求存在深层矛盾:过度压缩利润空间可能导致金融服务供给不足,而变相加息又背离消费者保护初衷 [4][5] 未来发展趋势 - 行业或需通过大数据风控、AI信用评估等技术手段降低坏账率,减少对高利率的依赖 [7] - 建议在透明合规前提下探索差异化定价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借款人制定阶梯式利率 [7] - 长期需构建更透明、可持续的信贷市场,平衡消费者保护与普惠金融覆盖面 [7]
助贷机构名单“瘦身”进行时银行合规成本提升加剧马太效应
中国证券报· 2025-07-10 04:47
行业洗牌加速 - 互联网助贷行业正在加速洗牌,头部助贷平台频现合作名单,中小平台逐渐退出市场 [1] - 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偏好收紧,倒逼市场向头部平台集中 [1] - 多家银行、消金公司密集披露合作机构名单,涉及营销获客、联合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及逾期清收等业务类型 [1] 新规推动合规转型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对助贷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公开披露合作名单 [2] - 新规自10月1日起施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 [2] - 部分银行已开始删减合作名单,反映行业对中小助贷平台的合作规模持续压缩 [2] 利率红线明确 - 部分中小助贷平台曾通过协议嵌套、业务转包等方式变相抬高利率至超24% [1][3] - 新规封堵"隐形加价"空间,要求银行确保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符合24%红线 [3] - 银行曾因合作平台转包行为导致终端融资成本攀升,失去风险把控力 [3] 头部平台优势凸显 - 蚂蚁、美团、抖音、京东、马上消费金融、度小满、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头部平台在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名单中高频出现 [4] - 金融机构看重头部平台的流量优势,如宁银消金与蚂蚁、字节跳动、百度、美团等合作,实现线上消费场景全覆盖 [4] - 头部平台因客户量大、抗风险能力强,成为银行优先合作对象 [3][4] 合作机构准入评级机制 - 亿联银行建立"三三结构"评级模型,从主体维度、资产管理维度、流程管理维度评估合作机构 [5] - 主体维度评估股东背景、管理团队稳定性、杠杆倍数、财务状况等 [5] - 资产管理维度关注客户流量来源、资产定价结构、风险管理能力等 [5]
新规驱动下行业洗牌 助贷业务“白名单”头部平台占多数
南方都市报· 2025-06-02 07:14
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定义 - 商业银行通过与外部互联网平台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为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的业务模式 [1] 新规重点内容 - 商业银行和消金公司需加强贷后催收管理,纠正违规催收行为 [2] - 商业银行需掌握增信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情况,确保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利率24% [2] - 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2] - 新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4月发布,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2] 机构响应与名单披露 - 广州银行、承德银行、尚诚消费金融等多家机构在新规发布后两个月内率先披露合作机构名单 [3][4] - 广州银行合作名单包括17家机构,涵盖乐信、奇富科技等助贷平台,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民营银行,以及马上消费金融等消金公司 [4] - 承德银行合作名单包括蚂蚁集团、京东集团旗下部分公司,催收合作机构仅华道数据处理一家 [4] - 尚诚消费金融披露14家合作机构,包括微众银行、度小满、蚂蚁智信等,并探索与微众银行的联合贷款合作 [5] 助贷业务合作类型 - 助贷机构合作类型包括客户资源拓展(流量导入)、联合贷款(按比例出资)、融资担保(增信服务) [5] - 消金公司通过表外助贷+表内自营模式丰富业务结构 [6] 行业分化与洗牌趋势 - 名单制管理加剧行业分化,已公布名单中多为头部助贷平台 [7] - 互联网巨头旗下小贷公司资本实力突出,如字节跳动中融小贷注册资本190亿元,京东小贷80亿元,度小满小贷74亿元 [7] - 监管规定小贷公司联合贷款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资本实力强的头部企业更易形成业务矩阵 [7] - 名单制管理促使头部助贷机构注重合规经营,金融机构可更精准筛选合作对象 [8] 马上消费金融案例 - 2024年马上消费金融净利润22.81亿元,同比增长15.10%,出现在广州银行合作名单中 [9] - 公司以开放平台战略为主,2024年开放平台业务放款1805.87亿元,表内贷款1618.2亿元(同比下降9.49%) [10] - 开放平台业务对收入贡献度提升,帮助公司在贷款定价下调情况下保持净利润增长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