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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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共债风险 银行对助贷平台踩刹车
新京报· 2025-12-09 08:25
银行集体收缩助贷业务 - 近期多家地方性商业银行集体暂停或缩减互联网助贷合作业务,例如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宣布暂停新增合作,吉林亿联银行等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 [1][11] - 银行收缩合作的主要顾虑在于“共债风险”,并且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助贷新规)出台后,银行持续缩减与腰部以下平台的合作 [1][11] - 银行的“急刹车”反映出部分银行过去过于依赖外部助贷机构,自身风险能力建设不足,助贷新规带来的业务调整“阵痛”预计将持续一段时间 [1][11] 不合规的兜底模式与风险 - 在助贷新规前,中小型助贷平台常向银行提供更低的费率和兜底承诺,银行可从平台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坏账,形成对银行看似“万无一失”的模式 [2][12] - 金融监管部门多次明令禁止银行将信贷风控外包,强调银行需建立自身风控体系,因此“助贷平台兜底”本身不合规,但实际业务中通过“保证金”、“抽屉协议”等方式的兜底现象仍普遍存在 [2][12] - 银行此前对部分中小平台推送的低质量客户“假装看不见”,因为平台向客户收取的高利率足以维持其利润空间并履行兜底承诺 [3][13] 助贷新规的核心影响 - 助贷新规要求助贷平台最终综合利率需降至24%以下,监管部门引导综合信贷成本进一步下行,这压缩了平台的利润空间,使其未来履行兜底承诺的能力存疑 [3][13] - 新规打破了银行的“侥幸心理”,银行判断部分中小平台在新规下将无法维持兜底能力,一旦风险暴露将危及银行资产安全,因此银行的“瘦身”是防御性战略选择 [3][13] - 虽然中小银行可借助互联网助贷扩大规模、完成业务“冲量”,但助贷业务不良可能性加大,对银行长期发展不利 [3][13] 助贷平台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 - 助贷平台正在结束高利润时代,新规前一笔贷款利润约为4个点,目前利润约为2个点,不少平台仅能维持盈亏平衡 [5][14] - 监管虽未明确综合费率上限,但业内普遍认为24%以上是红区,且监管最终希望将综合融资成本压缩至LPR的4倍(按最新1年期LPR计算约为年化12%) [5][14] - 若综合利率在24%,助贷机构尚可有1-2个点的盈利;若在20%以内,大部分平台将难以为继 [6][15] - 平台盈利模式中,资金成本新规后可能从6个点升至8个点,部分坏账兜底成本从年化15个点升至25个点,同时获客成本飙升至2000元/人,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6][15] 行业乱象与潜在风险 - 部分助贷平台过去业务模式简单粗暴,依赖高利率盈利,风控不成熟,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较低 [7][16] - 部分助贷公司之间形成“信息共享链条”,将即将逾期的客户介绍给其他平台以转嫁风险并赚取导流费,这加剧了行业共债和反催收问题 [7][16] - 新规出台后,银行出于合规和风险考虑,助贷市场资金价格一度狂飙,部分地区数月内上升2个点,“头寸特别紧张”成常态,这进一步加快了银行与中小平台“瘦身”的速度 [6][15]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 助贷新规意味着行业告别“野蛮生长”,进入“合规为王”、“风控为本”的新阶段,未来竞争将是风险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实力、客户精细化运营能力的综合较量 [8][17] - 银行对助贷平台缩量是对合规的回应,但若缩量太快,可能导致部分平台不良率陡然上升,并通过共债问题将风险传导至整个银行业,银行消化存量“尾部客户”需时间、耐心和策略 [8][17] - 盈利空间被压缩后,“24%+权益”、商城等模式兴起,但平台推行谨慎,担心被监管叫停,业内分析认为这些仍是寄托于“高利率创造高盈利”的老路 [9][18][19] - 助贷平台想活下去必须摒弃过去简单粗暴的发展模式,回归助贷业务本身,未来行业将面临大规模洗牌,规模小、无真实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有金融科技能力和获客渠道的平台有望脱颖而出 [10][19]
助贷新规重拳下,银行紧急“断舍离”:万无一失的兜底,成了风险炸弹?
贝壳财经· 2025-12-08 16:17
近期,多家地方性商业银行集体"瘦身"助贷业务合作。 据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601997)相继宣布暂停新增互联网 助贷合作业务,吉林亿联银行等多家银行则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 "共债风险"是银行收缩合作机构数量背后的顾虑所在。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 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助贷新规")出炉后,银行就已开始持续缩减腰部以下的合作平台。与 此同时,助贷平台展业压力有所增大。 有业内人士指出,银行之所以"急刹车",反映出了部分银行此前过于依赖于外部助贷机构而对自身风险 能力的建设有所懈怠。助贷新规对中小银行、助贷平台业务调整的"阵痛"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01 银行"断舍离"背后 "万无一失"的兜底模式 反成风险隐忧 "我们最大的担忧,是一些中小平台潜在的风险问题。"一位民营银行内部人士表示,其所在的银行今年 以来大幅减少了腰部以下平台合作的数量。目前仍在合作的平台,均是助贷领域的头部平台。 在助贷新规出台之前,作为资金提供方的银行可以从中小平台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相比于头部平台, 中小型助贷平台向银行收取的费率更低,且部分平台向银行承诺兜底。银行无须过于 ...
“逃离”助贷?银行集体“瘦身”助贷合作 兜底模式反成风险源
新京报· 2025-12-08 11:09
近期,多家地方性商业银行集体"瘦身"助贷业务合作。 据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601997)相继宣布暂停新增互联网 助贷合作业务,吉林亿联银行等多家银行则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 "共债风险"是银行收缩合作机构数量背后的顾虑所在。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 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助贷新规")出炉后,银行就已开始持续缩减腰部以下的合作平台。与 此同时,助贷平台展业压力有所增大。 有业内人士指出,银行之所以"急刹车",反映出了部分银行此前过于依赖于外部助贷机构而对自身风险 能力的建设有所懈怠。助贷新规对中小银行、助贷平台业务调整的"阵痛"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银行"断舍离"背后 "万无一失"的兜底模式反成风险隐忧 "我们最大的担忧,是一些中小平台潜在的风险问题。"一位民营银行内部人士表示,其所在的银行今年 以来大幅减少了腰部以下平台合作的数量。目前仍在合作的平台,均是助贷领域的头部平台。 在助贷新规出台之前,作为资金提供方的银行可以从中小平台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相比于头部平台, 中小型助贷平台向银行收取的费率更低,且部分平台向银行承诺兜底。银行无须过于担忧助贷 ...
助贷“加减法”:息费亮底,合作瘦身
上海证券报· 2025-11-28 02:20
文章核心观点 - 助贷行业在监管新规推动下正经历深刻变革 通过息费披露做加法提升透明度 同时资金端合作做减法以控制风险 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效提升转型 [1][6] 息费披露规范 - 监管拟强制披露网贷息费 分为确定性息费和或有息费两大类别 目前已有蚂蚁、美团、京东等7家头部平台率先试点 [1][2] - 确定性息费需明确项目、收取标准、年化利率及收取主体 或有息费针对逾期违约和提前还款场景 需提前明示收费标准 [2] - 新规构建多维度披露体系 要求披露综合年化成本和每期应还款额度等关键指标 改变潜在成本隐匿于合同细则的状况 [2] - 监管已明确会员费模式三条红线 遵循物价对等原则 禁止强制绑定 要求流程隔离 定价随贷款金额浮动的大权益类会员被禁止 [3] - 息费透明化从制度上堵住通过拆分费用变相抬高利率的漏洞 引导会员业务回归增值服务本质 与贷款息费彻底剥离 [4] 资金端合作调整 - 助贷新规10月1日实施后 龙江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赣州银行等多家中小银行密集收缩或停止助贷合作 [6] - 龙江银行官网显示仅存合作机构变更为已停止合作状态 乌鲁木齐银行停止开展合作类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 [6] - 新规要求助贷业务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中小银行在资本管理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 银行逻辑从规模扩张转向风险规避 [6] - 部分依赖中小银行与中小助贷机构合作的高风险客群融资渠道收窄 可能出现短期还款波动 [6] 助贷平台运营影响 - 助贷平台主动调整运营节奏 收紧风控标准 奇富科技、信也科技第三季度净利润出现环比下滑 降幅分别达到18%和15% [7] - 奇富科技在9月和10月进一步收紧风控标准 新发放贷款风险表现逐步企稳 但存量贷款风险对新增贷款风险改善产生抵消作用 [7]
助贷新规重塑行业格局,中小银行迎多维度挤压考验
国际金融报· 2025-11-20 23:29
助贷新规对中小银行业务的直接影响 - 多家区域中小银行暂停新增互联网助贷合作业务,例如乌鲁木齐银行自2025年10月1日起停止发放合作类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贵阳银行也表示无新增互联网平台业务 [1][4] - 部分银行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吉林亿联银行的合作导流获客机构从56家减少至10家,龙江银行合作助贷机构清零 [1][4] - 银行合作向头部机构集中,承德银行仅保留与蚂蚁、京东旗下部分公司的合作 [4] 新规对银行经营的多维度挤压效应 - 新规要求单笔联合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对资本金相对薄弱的区域银行构成直接约束,大幅压缩业务扩张空间 [5] - 跨区域经营限制强化,使得区域银行难以通过互联网助贷突破地域束缚,打破其依赖的规模扩张逻辑 [5][6] - 银行盈利空间直接收窄,出资比例提升导致相同资本金支撑的贷款规模减少,资产增速放缓几乎不可避免 [7] 银行面临的能力与成本挑战 - 新规强调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风控等核心职能外包,但多数区域性银行在大数据风控、反欺诈技术等方面积累不足,短期内难以独立承担全流程风险管理 [7] - 合规成本攀升,系统改造、人员配置、流程重构需要大量投入,对利润微薄的中小银行形成沉重负担 [7] - 中小银行过去高度依赖头部平台导流与风控模型,自身风控能力薄弱、资本实力有限 [8] 行业未来竞争格局与发展建议 - 未来助贷市场竞争将转向风险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实力、客户精细化运营能力的综合较量 [8] - 银行需抓紧完善制度与协议,强化全面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催收管理 [8] - 建议中小银行聚焦本地优势深耕差异化需求,加速数字化转型但选择轻量化方案,探索联盟化发展模式以分摊成本 [9]
告别流量依赖 握紧风控自主权 中小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逻辑生变
中国证券报· 2025-11-19 06:16
助贷新规实施后的行业动态 - 助贷新规自10月1日施行以来,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正经历深度调整,行业呈现从广合作到严筛选的转变 [1] - 近期多家区域性银行如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等相继宣布暂停新增互联网助贷合作业务,吉林亿联银行等机构则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 [1][2] - 未来助贷市场竞争将转向风险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实力和客户精细化运营能力的综合较量 [1] 银行合作策略的具体调整 - 乌鲁木齐银行自10月1日起已停止开展合作类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其存量业务涉及9家平台运营机构和8家增信服务机构 [2] - 龙江银行此前唯一合作的平台运营机构已停止合作 [2] - 吉林亿联银行的合作导流获客机构从2024年11月的56家减少至今年9月的10家,缩减了46家机构 [3] - 江西裕民银行在平台运营机构增至21家、增信服务机构增至15家的基础上,移除了1家增信服务机构 [3] 监管环境与合规要求 - 近一个月来,多家银行因相关业务触及“红线”被处罚,例如平安银行和浦发银行因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分别被罚款1880万元和1270万元 [5][6] - 助贷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合作,并强调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风险控制等核心职能外包 [3][7] - 监管处罚倒逼金融机构必须审慎选择和管理合作伙伴,公开名单意味着需承担准入审核责任 [7] 银行战略转型与能力构建 - 部分银行业务规模较小,如乌鲁木齐银行的个人消费贷在总贷款中占比不足3%,因此选择收缩合作 [8] - 贵阳银行重点转向发展自主数字信贷能力,推动零售业务稳健发展 [8] - 业内专家建议中小银行应构建“去依赖化”的核心能力,包括打造自主获客渠道、构建智能风控体系及掌握核心风控模型 [9] - 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将集中于深耕场景金融、发力小微金融和强化数据资产运营三大方向 [9] 技术应用与行业展望 - AI全面赋能仍受限于数据质量和组织变革进度 [10] - 助贷新规预计将加速行业风险出清,推动持牌助贷公司与资金方深度协同,合规能力强、技术壁垒高的头部平台或进一步推进行业集中度提升 [10]
约120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白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6 21:28
助贷新规实施概况 - 助贷新规于10月1日起施行,旨在解决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中暴露的总行管理不到位、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 [2] - 新规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3] 合作机构名单披露现状 - 截至10月底,已有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 [1] - 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担公司、财险公司等,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1] - 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部分机构除披露合作机构名称外,还披露了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1] 名单披露现存问题 - 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查找难度较大 [1] - 披露标题不规范,仅使用“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1] - 更新披露名单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1]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存在仅展示集团名称或机构“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1] 规范披露的倡议与要求 - 倡议金融机构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专栏进行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2] - 合作机构名称应准确无误,为实际提供服务的法人机构,宜一并披露合作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等信息 [2] - 倡议及时更新披露信息,且更新时不宜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 [2]
中国互金协会:金融机构披露助贷合作名单存在形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
北京商报· 2025-11-04 17:40
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披露概况 - 截至10月31日,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1] - 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担公司、财险公司等[1] - 合作机构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1] 披露信息的具体内容 - 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1] - 部分金融机构除披露合作机构名称外,还披露了该合作机构的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1] 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披露形式不规范,例如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查找难度较大[1] - 披露标题均仅为"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1] - 对披露名单进行更新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1] - 披露信息不准确,例如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仅展示合作机构所属集团名称或所披露合作机构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1]
中国互金协会:金融机构应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披露助贷合作名单
北京商报· 2025-11-04 17:40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助贷业务披露倡议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披露情况 [1] - 协会倡议金融机构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进行合作机构名单披露 [1] 披露具体要求 - 披露位置应在金融机构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如“最新公告”或“重要公告”栏目 [1] - 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1] - 合作机构指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业务相关服务的法人机构,名称需准确无误 [1] - 除名称外,宜一并披露合作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等信息 [1] - 披露信息需及时更新,且更新时不宜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 [1]
互金协会:金融机构助贷合作“白名单”应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4 17:05
金融机构助贷合作信息披露现状 - 互金协会统计显示已有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 [1] - 合作机构包括500余家科技公司、融担公司、财险公司等 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1] - 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部分机构还披露合作机构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1] 当前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披露形式不规范且信息不准确 如披露位置隐蔽不支持搜索功能 [1] - 披露标题仅为“公告”二字 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时间 [1] - 更新披露名单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1]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 仅展示集团名称或存在“已更名”“已注销”情况 [1] - 各家金融机构披露位置不同 有的仅在APP公告栏披露难以在官网首页查询 [2] - 部分机构将合作名单隐藏在常规公告中 未在标题中明确相关信息 [2] 互金协会对信息披露的倡议 - 倡议金融机构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原则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专栏披露 [3] - 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3] - 合作机构名称应准确无误 宜一并披露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作期间等信息 [3] - 倡议及时更新披露信息 且更新时不宜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 [3] 已披露信息的金融机构构成 - 目前已有119家金融机构对外公示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 没有国有银行披露相关信息 [4] - 开展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11家股份制银行、39家城商行、16家民营银行、10家外资法人银行 [4] - 此外还包括1家直销银行、5家农商行、7家信托公司以及30家消费金融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