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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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美丽卫士”上线!守护“颜值安全”不打烊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6-02-09 14:51
监管行动概述 - 北京市药监局统一部署,丰台、海淀、石景山、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及市药监局相关单位联合组建京西地区“美丽卫士”团队,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交叉督导检查 [1] 检查内容与方式 - 交叉督查聚焦八大核心内容,对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方式包括查阅资料、系统核实、听取汇报等 [2] - 重点检查年度监管计划执行、风险预警及控制措施落实、投诉举报和网络监测线索处置、“综合监管一码查”推进成效、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上报等情况 [2] -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对京西地区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实地督导与检查,实地走访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连锁专营店、香水店、便利店等经营主体 [2] - 重点核查经营主体资质、产品标签信息、进货查验制度等情况 [2] 检查发现与整改 - 检查未发现经营未经注册备案、过期化妆品及标签信息不合规等问题 [2] - 对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网页展示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现场进行风险提示,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2] 经验交流与能力建设 - 通过座谈会,一线执法人员围绕监管难点、社会共治、案件裁量等共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共收集经验做法、社会共治、问题建议等7条 [3] - 研讨聚焦实操性与精细度,精准把脉进口免税化妆品监管痛点 [3] 区域监管特色与产业促进 -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以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载体,构建“以案释法、条款解读、风险提示”三位一体的沉浸式普法新格局 [3] - 打造“美丽丰行”服务品牌,联合区生物医药健康专班、园区“先丰港”、北京日化协会等多部门形成合力 [3] - 推动辖区首家化妆品新原料企业取得备案、化妆品功效检测企业获得认证、化妆品生产企业迁入丰台,形成辖区化妆品全产业链体系 [3]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通告
经济观察网· 2026-02-05 11:07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检不合格通告 - 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2月5日发布通告,在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及产品包括俏因子草本清肌泥膜粉等 [1] - 检验工作由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完成 [1] 监管机构采取的执法与整改措施 - 国家药监局已要求浙江、广东、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 [1] - 监管机构责令相关企业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1] -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被要求依法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不合格化妆品,并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 [1] - 监管机构将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 监管行动的法律依据 - 此次监管行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展开 [1]
子市监处罚〔2025〕61号
新浪财经· 2026-01-05 08:10
行政处罚核心信息 - 处罚机关为子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子市监处罚〔2025〕61号 [1] 处罚类别与依据 - 处罚种类包括没收非法财物、警告及罚款 [1] - 处罚依据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1] 处罚文书状态 - 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1]
化妆品监管难在哪
经济观察网· 2025-12-31 19:07
行业监管现状与挑战 - 国内化妆品行业发展迅速,但行业监管面临产品安全使用风险突出、线上销售环节不透明、生产源头管控薄弱等现实难度[1] - 行业安全使用风险是监管核心关注点,市场存在非法添加、虚假夸大宣传、假冒伪劣等乱象[1] - 生产环节监管难度突出,行业对原材料供应商依赖度高,多数企业原料自主把控能力偏弱,原料进口率接近60%,难以从源头有效把控[1] 线上销售渠道的监管复杂性 - 线上渠道已成为化妆品销售主阵地,直播等网络销售涉及环节多、主体多元、隐秘性强,监管难以发现所有环节[2] - 线上销售的产品经营地、注册地、发货地、生产地常不相同,且直播广告话术与链接产品即时动态更新,监管难以把控[2] - 监管资源与任务量存在不匹配的长期矛盾,制约监管效能[2] 监管改革与政策动向 - 为破解监管困境,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11月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4条”)[2] - 该文件是对2020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重大革新,旨在征求行业意见、贴合行业实际、实现监管目的并保障消费者安全[2] - 原料风险管控需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共同探讨,制定检验标准需贴合行业实际,平衡安全与产业发展[1] 行业增长与市场表现 - 国内化妆品行业保持快速发展,未来增长前景广阔[3] - 2025年前三季度,行业全渠道总零售额为7860.21亿元,同比增长5.89%[3] - 线上渠道是市场增长主要驱动力,线下渠道开始企稳复苏[3] 新功效化妆品注册与规范 - “24条”首条举措为“畅通新功效化妆品注册渠道”,支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并即报即审,研究建立注册申报前置咨询机制[3] - 部分普通化妆品违规宣称“防暗沉”、“清除自由基”、“抗老”等未备案功效,与药监局备案的“保湿”、“修护”等基础功效不符[3] - “抗老”等市场热门功效尚未被纳入现有化妆品功效宣称分类目录[3] - 企业申报新功效化妆品时缺乏清晰的前期指导,不清楚安全与功效评价具体要求,申报积极性偏低[4] 化妆品定义与分类管理 - 监管关键在于划分化妆品边界,产品宣称功效不能超出化妆品定义,如护肤品不能宣称用于治疗皮炎等疾病的功效[4] - 根据条例,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其他为普通化妆品[4] - 目前染发等五类特殊化妆品已有大量注册产品,但宣称新功效的特殊化妆品暂无通过注册案例[4] - 完善化妆品标准管理体系是“24条”重要方向,监管将在原料安全、功效评价、新兴技术应用等环节填补空白[4]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30 16:34
行业监管动态 - 云南省药监局公布2025年第三批“两品一械”典型案例 旨在强化稽查指导 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打击危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 案例一:昌宁某大药房从未具资格方购进药品案 - 公司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电话购进“颈腰康胶囊”360盒和“舒筋健腰丸”200瓶 货值金额33,252.00元 计算机系统中的购进记录系虚构[2] - 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7,824.00元 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250,000.00元 因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按五万元计算[3] 案例二:蒋某艳团伙生产销售假药案 - 团伙自2019年至2023年6月 购入化学药及中草药加工成胶囊和粉末 以“纯中药”为噱头宣称治疗15种疾病 线上线下销售至14个省市[4] - 现场查获疑似假药110万余袋(粒)、激素类化学药20万余片、中草药粉末500余公斤、生产设备7套 涉案货值金额5,000万余元[4] - 主犯蒋某艳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233万元及惩罚性赔偿金33.6万元 蒋某德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4个月、罚金135万元及惩罚性赔偿金18.6万元[5] 案例三:个旧市某中医诊所使用劣药案 - 诊所现场发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龟甲胶”19片 货值金额942.85元 违法所得400.00元 质量负责人未执行效期管理制度导致过期药品被使用[6] - 诊所被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 并处罚款2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20,400.00元[8] 案例四:文山州某医院未取得许可证配制制剂案 - 医院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 配制中药液4批次合计1,811袋 提供给35位患者使用1,430袋 违法所得28,600.00元 货值金额36,220.00元[9] - 医院被责令停止配制制剂 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8,600.00元及已配制的制剂中药液381袋[10] 案例五:香格里拉市某理发用品商店化妆品违规案 - 商店经营2个批次共计13瓶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玛奇诺植物香氛护发精油” 货值金额840元 违法所得105元 且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1] - 商店被没收违法所得105.00元及涉案化妆品13瓶 对经营未备案化妆品行为罚款3,000.00元 对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行为警告并罚款2,000.00元 罚没款合计5,105.00元[12]
国家药监局持续深化化妆品监管;华纳药厂撤回一份药品注册申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30 08:40
化妆品行业监管与市场 - 国家药监局召开会议总结2025年工作并部署2026年重点 强调将持续深化全过程监管改革 全方位筑牢安全底线 全链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1] - 2024年中国化妆品市场交易总额达10738.22亿元 市场规模持续扩容 但产业存在“大而不强”的结构性问题 截至2025年10月底有2万余家注册人备案人企业 市场集中度偏低 缺乏全球影响力龙头品牌[1] - 严格的监管体系被认为能加速行业优胜劣汰 倒逼不合规企业出清 并通过创新激励政策引导竞争重心向技术创新转移 推动产业向标准化、智能化、国际化升级[1] 地方医疗健康服务政策 - 上海市16部门联合印发措施以扩大服务消费 其中提出提升健康消费国际化水平 鼓励体检机构向专病专检和检前检后延伸[2] - 政策鼓励应用细胞治疗、脑机接口等先进治疗手段 推进创新技术、创新药械临床使用 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特色化国际医疗项目[2] - 措施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国际医疗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商业健康保险直接结算 并鼓励开发对接特色医疗服务及跨境医疗保险产品[2] 药品与医疗器械审批进展 - 远大医药的全球首款用于紧急治疗I型过敏反应的肾上腺素鼻喷雾剂Neffy®(优敏速®)获国家药监局颁发药品注册证书 这是中国首个获批用于该适应症的非注射型肾上腺素产品 公司计划在获批后24个月内实现本地化生产[4] - 海翔药业参投公司诺未生物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肝癌术后预防复发核酸新药NWRD06注射液 已完成Ⅱ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入组及首次给药 该药为全球首个针对肝癌特异性靶点GPC3并进入Ⅱ期临床的治疗性核酸药物[5] - 新华医疗的白介素6检测试剂盒及降钙素原/白介素6二联检测试剂盒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丰富了公司在体外诊断方面的产品线[6] 资本市场融资动态 - 瑞芬生物完成亿元级C轮融资 由兴湘资本领投 瑞鹏象屿基金跟投 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推动商业化开拓与全新产能建设落地 加速人类健康与动物健康双平台的研发创新与市场拓展[8][9] - 海迈医疗完成亿元A+轮融资 由普华资本领投 苏州国发创投、杭州天堂硅谷跟投 老股东IDG资本、上海生物医药基金持续加持 本轮资金将主要用于推进核心产品小口径生物型人工血管的注册临床试验 并启动欧洲临床研究及布局新管线[10] 行业运行数据 - 2025年1月至11月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总收入26320.68亿元 总支出21100.46亿元 基金整体运行平稳[12] - 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收入16643.79亿元 支出12033.33亿元(含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1218.9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9676.89亿元 支出9067.14亿元[12] 公司特定事件 - 华纳药厂主动撤回西甲硅油乳剂的药品注册申请 该申请于2025年1月递交并获受理 公司称撤回不会对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14] - 昭衍新药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周志文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498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73%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15]
韩束:旗下所有产品均未添加人表皮生长因子(EGF)成分
财经网· 2025-12-27 15:48
公司声明与事件回应 - 公司于12月27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正式回应,承诺旗下所有产品均未添加人表皮生长因子(EGF)成分 [1] - 回应针对关于“韩束丰盈紧致精华面膜”和“韩束嫩白透亮面膜”添加EGF的报道,该报道引发了部分消费者担忧 [1] - 公司表示已立即启动全面自查与追溯程序,以应对相关报道 [1] 监管核查与检测结果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已于2025年11月就相关产品开展了现场核验与检测 [1] - 监管核查基于客观公允性进行了双向送检,送检样品检测结果均显示未添加人表皮生长因子(EGF)成分 [1] 公司承诺与未来举措 - 公司承诺未来所有在售产品将严格遵循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要求 [1] - 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并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 [1] - 公司强调将坚守“脚踏实地、持续精进”的初心,虚心接受媒体监督并倾听消费者心声 [1]
山东省药监局强化化妆品国抽任务 筑牢“美丽消费”安全防线
齐鲁晚报· 2025-12-02 17:33
抽样检验工作概况 - 山东省药监局圆满完成2025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1] - 抽样工作严格遵循国家药监局计划,突出靶向性和覆盖面 [1] 抽样品种与环节 - 抽样品种重点聚焦于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染发、烫发、防晒等) [1] - 抽样品种包括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的普通化妆品以及近年来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 [1] - 抽样环节覆盖生产、经营全链条 [1] - 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母婴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 [1] 监管模式与方法 - 全面深化“监检结合”模式,将抽样任务有机嵌入日常监督检查 [1] - 抽样与检查、现场普法同步实施、深度融合 [1] - 监管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并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讲 [1] - 检验结果及时反馈,为现场处置和后续调查提供技术支撑 [1] - 形成“检查中抽样、检验助检查”的联动机制,有效打通监管与技术执法之间的壁垒 [1] 不合格产品处置原则 -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严格执行“五个到位”原则(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2] - 一经确认不合格,立即责令相关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立案调查 [2] -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并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2] - 建立不合格产品溯源追踪机制,涉及省外生产企业时及时通报所在地监管部门协查,形成跨区域监管合力 [2]
伪造备案材料,知名企业被重罚207万
36氪· 2025-11-14 08:34
南京苏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在备案14款普通化妆品时提供伪造的测试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被江苏省药监局处以罚没款合计207.63万元的行政处罚 [1][3][4] - 具体处罚包括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205.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万元、没收库存产品171瓶、取消14款产品备案以及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备案申请 [4] - 截至发稿前,部分涉事产品如苏百芮金燕麦舒柔赋能精华等仍在电商平台正常售卖 [4] 公司经营与司法风险状况 - 公司存在系统性合规缺陷,过去三年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且屡罚不改 [6][11] - 公司涉及司法案件31起,其中93.55%(29起)的身份为被告,涉案金额占比87.09%(223.16万元) [11][12] - 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6.91万元,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并于2025年7月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3][14][15] - 公司另有35条欠税公告未处理,欠税税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5] 化妆品行业监管趋势 - 监管部门对备案资料造假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处罚措施涵盖资金罚、资格罚和市场禁入,远超一般违规惩处范畴 [17][18] - 若提供虚假备案资料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五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禁业处罚” [21] - 行业监管呈现出从严从重、精准打击的常态化趋势,倒逼企业建立全程可追溯、资料真实可查的合规体系 [17][21]
低价防晒霜工厂调查:成本仅3元,能获取约9倍利润
财经网· 2025-08-14 11:21
防晒霜行业现状 - 防晒霜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产品价格从0 99元到数百元不等,价差显著[3] - 电商平台数据显示50-200元价格带产品GMV占比超50%,但低价产品(10元以下)销量超10万支[3] - 部分厂家通过稀释防晒剂降低成本,50ml防晒霜原料成本可低至3元,售价30元时利润达9倍[1][4] 生产成本与价格差异 - 防晒剂料体是核心成本,工厂报价从60元/公斤到190元/公斤不等[3] - 采用190元/公斤防晒剂时,50ml产品总成本约12元(含包装)[4] - 使用低价防晒剂可将成本压缩至8元/支,部分工厂报价低至3 4元/支[4] 产品质量问题 - 防晒值虚标现象普遍,送检样品与实际量产产品存在差异[1][4] - 2024年国家抽检显示防晒类化妆品问题最多,21362批次中不合格率较高[5] - 低价产品使用杂质较多的原料,易导致皮肤过敏或毛孔堵塞[15] 行业监管与合规 - 防晒类化妆品需申请特证,注册周期10个月,费用约5万元[6] - 部分工厂仍提供"套证"服务,通过商标设计规避监管,转让特证价格约5万元[8] - 国家药监局2023年开展"一号多用"专项检查,但仍有企业违规[6][11] 市场格局与品牌策略 - 头部企业如联合利华、欧莱雅等拥有自建工厂,注重研发与质控[14] - 代工模式普遍,但质量取决于委托方技术标准与监督力度[14] - 品牌溢价体现在临床试验、多重质检等环节,导致成本差异[15] 产品技术差异 - 传统防晒剂价格较低,纳米级氧化锌等新型防晒剂成本更高[15] - 制作工艺(乳化温度、搅拌速度等)直接影响产品稳定性与肤感[15] - 物理防晒剂更适合儿童,需选择有国妆特字的产品[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