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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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双高协同”试点
中国化工报· 2025-08-04 13:48
江苏省"双高协同"试点单位公布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省教育厅公布18家高新区和37所高等院校为"双高协同"试点单位 [1] - 18家试点高新区包括南京鼓楼高新区、南京建邺高新区、无锡高新区、江阴高新区、徐州高新区、常州高新区、溧阳高新区、苏州高新区、常熟高新区、南通高新区、南通市北高新区、连云港高新区、淮安高新区、盐城环保高新区、扬州高新区、镇江高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宿迁高新区 [1] - 试点单位需聚焦高新区新质转型和高校综合改革,落实"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一个产业方向、一个科创平台、一名领军人才、一个转化基金、一批标杆项目) [1] - 目标为构建"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机制,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1]
江苏:支持高新区和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中试等创新平台(附试点单位)
中国化工报· 2025-07-31 20:17
政策目标与规划 - 到2027年实现全省高新区与高校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全覆盖,构建科技型企业和高校创新团队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1] - 目标共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和产教融合平台80家以上,联合培养研究生2000人以上 [1] - 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翻番,转化合同到款额增幅超30% [1] - 计划集聚顶尖人才10名,引进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500名,培育独角兽企业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超3000家 [1]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65%,开辟5个国内领先新赛道 [1] 实施阶段与任务 - 分两阶段实施:2025-2026年为试点引领阶段,2027年为全面覆盖阶段 [2] - 试点阶段在每个设区市布局1-2个"双高协同"试点,构建"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 [2] - 部署6大主要任务:协同推进高新区新质转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 [2] - 江苏现有61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含18家国家高新区)和175所高等院校 [2] 支持措施与资金 - 支持共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平台 [3] - 统筹省级教育、科技专项资金,引导地方协同投入支持试点项目 [3] - 支持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国债资金 [3] - 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加大投资力度,设立天使基金、概念验证基金等 [3] 试点单位名单 - 公布18家高新区和37所高等院校为"双高协同"试点单位 [4] - 试点单位包括南京鼓楼高新区/南京大学、无锡高新区/江南大学、苏州高新区/苏州大学等重点组合 [5][6]
江苏“双高协同”创新发展启动
新华日报· 2025-05-26 04:58
高新区与高校协同创新发展 - 江苏省科技厅和教育厅联合启动"双高协同"试点 旨在推动高新区和高校两大创新主体协同优势 通过"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1] - 试点要求构建"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 包括明确产业方向 依托科创平台 落地领军人才 配套转化基金 培育标杆项目 [1] - 试点目标是一体推进教育发展 科技创新 人才培养 协同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 培育新生代创新创业群体 [1] 试点对象要求 - 试点对象包括省内国家级 省级高新区及高水平大学 应用型地方高校 [2] - 高新区需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未来赛道 具备完整产业链且向研发和服务高端延伸 形成较完善企业创新梯队 [2] - 高新区需满足产学研合作需求旺盛 与高校合作研发项目不少于10项 建有各类科技平台载体和服务机构 [2] - 高校需具备与高新区特色产业匹配的特色学科 建有产业人才培养平台 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