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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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还是让步?美联储在特朗普施压下的政策抉择
搜狐财经· 2025-07-12 18:23
研究背景 -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任期内多次公开批评美联储货币政策,要求降息以刺激经济,例如2019年8月19日呼吁联邦基金利率"至少下调100个基点"[2] - 政治干预美联储并非特例,历史上杜鲁门、约翰逊和尼克松政府均有类似行为,近年参议员曼钦和保罗也持续施压[2] - 美联储虽设计独立(如14年理事任期),但法定监督机制仍构成政治压力,国会可通过修法调整其职责,总统可通过提名影响FOMC投票结构[3] 理论框架 - 央行独立性受质疑时,最优货币政策需纳入"信念管理",通过激进政策(如超预期加息)向公众传递独立性信号[1][4] - 模型显示公众对央行独立性的主观概率直接影响政策效果:信任度低时,即使央行独立,政策效果也会因预期恶化而受损[11] - 央行需权衡短期经济波动与长期声誉,例如面对生产率冲击时可能故意偏离政府偏好,以牺牲短期稳定换取长期可信度[9][10] 实证发现 - 特朗普批评推文导致公众通胀预期显著上升,证明口头声明无法建立信任,必须通过"有代价的行为"传递信号[5] - 法律独立性指标与通胀负相关,但发展中经济体或近年数据中关系减弱,实际干预更易推升通胀预期[6] - 当公众认为央行可能受控时,独立央行会主动加大政策力度(如加息幅度超过常规最优水平),形成"声誉投资"策略[11][12] 模型机制 - 基于新凯恩斯框架构建四主体模型,关键假设是家庭无法直接观察央行类型,需通过利率决策贝叶斯更新独立性信念[8] - 央行政策具有双重目标:调控通胀/产出+管理公众信念,形成动态博弈(如刻意偏离政府偏好以抑制信任恶化)[9][10] - 数值解显示激进政策虽短期增加波动,但能降低长期"声誉成本",改善未来政策空间[11][12] 政策启示 - 独立性声誉需通过"代价高昂"的政策行动建立,单纯透明沟通或声明无效,因受控央行也会模仿独立行为[5][14] - 现代货币政策核心挑战是平衡宏观稳定与信念管理,需将公众认知纳入动态决策框架[12][13] - 基于信念的独立性度量(公众主观概率)比法律指标更能反映实际政策约束,影响通胀预期形成机制[13]
券商声誉新规:行贿拉黑,赔付优待
环球网· 2025-07-10 11:07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据媒体披露,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正就《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向券商征求意见。此次时隔三年的修订,为券商的声誉管理带来了新的风向标。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 月19日。 此版本另一大变化是"赔付优待"条款。新规明确,对于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证券公司若主动与投资者达成协议进行先行赔付,积极减轻损害,可申请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不予记入执业 声誉信息库。这意味着,先行赔付不仅能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加分,更能帮助券商在声誉管理上"过关"。这一导向 与近期监管层在多个领域鼓励先行赔付的政策一脉相承,例如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积极赔付也能获得扣分减 免。 一位受访券商资深人士分析,此次调整对券商整体影响有限,但监管趋势值得注意:一是对贿赂零容忍,二是先 行赔付正成为监管鼓励的重点。在资本实力允许的情况下,主动进行先行赔付或将成为券商更优选,性价比显著 提升。这既体现了对金融机构"功能性"的强调,也反映了监管鼓励行业担当的导向。 此次修订还调整了部分诚信信息的报送途径,并取消了"公开信息"与"有限公开信息"的区分。一些积极行为,如 参与协会专业委员会 ...
证券业首次修订执业声誉管理办法,行贿纳入失信,先行赔付可豁免声誉处罚
搜狐财经· 2025-07-09 07:42
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修订 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进行首次修订 重点包括将干扰监管执法的行贿行为纳入违法失信范畴 以及为券商通过先行赔付机制减轻投资者损害提供豁免通道 [1] 先行赔付机制政策支持 - 修订稿明确发行人因欺诈发行 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损失时 相关证券公司主动达成先行赔付协议可申请免于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1] - 该机制通过将赔付主动性与声誉评价挂钩 倒逼券商在项目尽调 材料核查及持续督导阶段更加审慎履职 从源头降低欺诈风险 [1] - 制度设计优化投资者救济效率 缩短维权周期 相比传统司法途径能更快让中小投资者获得赔偿 [1] 行贿行为纳入失信范畴 - 修订内容贯彻"受贿行贿一起查"原则 将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执法的行为纳入违法失信范畴 包括被行政处罚 纪律处分或监察机构认定的信息 [2] - 涉事机构及个人将面临全行业联合惩戒 通过声誉资本定价机制让"围猎者"付出市场信用代价 [2] - 内控薄弱机构需加大合规投入 防范因员工个人行为引发的机构声誉风险 [2] 诚信信息管理优化 - 完善诚信信息来源渠道 将原本来源于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的信息获取方式调整为会员自行报送 该试行安排正式成为管理办法刚性要求 [2]
中证协发文,三年来首次修订
中国基金报· 2025-07-08 16:08
近日,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对《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行业意见。 据悉,《管理办法》自2022年发布实施以来,为行业构建市场化的声誉约束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本次 修订是该办法运行三年后的首次调整。 此外,中证协在修订稿中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来源,根据执业声誉信息库上线运行以来的实践,将来源 于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的信息获取方式,明确调整为会员自行报送,这项在过渡期已试行的安排,如 今落地成为《管理办法》中的正式要求。 鼓励券商开展先行赔付 此外,《管理办法》中新增一条内容,明确对通过先行赔付机制主动减轻或消除对投资者违法损害的证 券公司,相关处罚信息可免于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具体来看,: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相关证券公司主动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积极减轻或消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违法损害的,由其向协会申请,对相 关行政处罚信息不予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有利于引导证券公司自愿及时先行赔付受害投资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缩 短维权周期,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