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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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五一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快递外卖使用专用号牌
新京报· 2025-11-28 12:21
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11月28日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1] - 条例明确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头盔 [1] - 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专用号牌 [1][3] - 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1][6] 生产销售与登记管理 -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 - 设立“安全性评估”制度,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停止使用 [2] - 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废旧电池回收服务,鼓励以旧换新 [2] - 电动自行车需经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证和号牌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申请延用 [2] - 推进行驶证电子化,通过增设登记点、简化程序、带牌销售等方式优化流程 [2] 特定行业管理要求 - 平台经营者应履行算法备案手续,制定算法规则时需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 [3] - 平台企业应定期开展算法审核、评估、验证,动态优化算法规则 [3] - 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保险、统一配发车辆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水平 [3] 通行安全与驾驶行为规范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符合国标的头盔,违反规定可处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4] - 电动自行车可搭载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二周岁调整至十六周岁以下 [4] - 严禁双手离把、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打电话、进入高速公路等危险行为 [4] - 严禁超速、逆行、闯红灯、醉酒驾驶、互相追逐等行为 [4] 车辆改装与违法处理 - 禁止任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包括更换不合规电机电池、加装车篷、拆除限速装置等 [5] -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未处理记录达到5次的,通知30日内接受处理 [5] - 限期内未处理的,通知暂扣行驶证一个月,暂扣期间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5] 停放充电与基础设施 - 既有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当改扩建或设置临时停放区域,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 [7] - 新建公共建筑、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应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7] -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6][7] - 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运营单位上传安全监测数据 [7] - 物业服务企业负有日常安全巡查和及时消除隐患的责任 [7]
Jasper Therapeutics (JSPR) Update / Briefing Transcript
2025-07-07 21:32
纪要涉及的公司和行业 - **公司**:Jasper Therapeutics(JSPR) - **行业**:制药行业,专注于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治疗药物研发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药物潜力 - **核心观点**:vecrelimab有潜力成为差异化治疗选择,能快速、深度且持久控制CSU疾病,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4] - **论据**:240毫克和360毫克单剂量队列中,UAS7下降超25%,第4周完全缓解率达78%,疾病控制良好率达89%,血清类胰蛋白酶深度降低至LLOQ并持续至第6周;开放标签扩展研究中,180毫克每8周给药方案下,第12周完全缓解率73%,疾病控制良好率82% [4][5][17] 批次问题 - **核心观点**:240毫克每8周和240毫克后接180毫克每8周队列结果受新批次药物影响,该批次药物可能效力不足 [5][11] - **论据**:10名使用批次A34954药物的患者类胰蛋白酶无降低或降低低于预期,UAS7无明显变化;2名使用不同批次药物的患者快速完全缓解且类胰蛋白酶深度降低 [11] 安全性 - **核心观点**:vecrelimab耐受性良好,安全性良好 [13] - **论据**:无剂量限制性毒性报告;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在药物组和安慰剂组相似;Kit阻断相关安全事件少见且多为低级别,多数为轻度、短暂性,可自行缓解,不导致停药或剂量延迟 [13][14] 药代动力学 - **核心观点**:240毫克和360毫克剂量下,早期Cmax与快速临床反应和血清类胰蛋白酶降低一致 [10] - **论据**:Tmax为5 - 8天,半衰期约9天,与之前试验结果一致 [10]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研究计划**:正在调查问题批次药物,预计未来几周出结果;为受影响队列提供不同批次药物;计划在受影响队列新增10 - 12名患者,预计第四季度获得重新给药患者和新增患者数据;因使用问题批次药物,暂停哮喘Atesium试验;计划明年启动2b期试验 [6][20][21] - **资金情况**:目前第四季度现金跑道指导不变,将重新审视成本结构,停止哮喘研究,聚焦CSU相关研究;需在资产负债表上增加额外资金,后续会提供更多指导 [53][54] - **剂量选择**:第四季度数据更新将为2b期试验剂量选择提供依据;240毫克、360毫克单剂量和180毫克每8周给药方案从疗效和安全性看表现良好,是可行选择 [86][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