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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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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增值税
搜狐财经· 2026-02-03 06:29
增值税法及征管公告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以明确优惠政策衔接与征管事项 [1] 自然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至1000元 [1] - 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时,不再适用按次纳税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 政策安排旨在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并降低征纳成本,同时避免拆分交易叠加享受标准的问题 [2] 自然人纳税申报便利化措施 - 按次纳税的自然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申报纳税期限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 [2] - 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达到起征点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或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均视为已办理申报纳税 [2] - 仅在未涉及代开发票或代扣代缴的情况下,自然人才需就其年度内未缴税的应税交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此减轻办税负担 [3]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的需求 [4] - 小规模纳税人可灵活选择单笔交易放弃优惠,且该选择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4]
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提升至1000元
新浪财经· 2026-02-02 06:24
核心政策调整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增值税征管事项,旨在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1] - 政策调整的核心在于优化起征点标准判定细则,并赋予小规模纳税人更灵活的减免税优惠选择权 [1][2] 自然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自今年起,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至1000元 [1] - 对于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不再适用按次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 政策安排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允许特定情形延续适用较高的按期纳税起征点,可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并降低征纳成本 [2] - 要求特定情形下自然人将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标准,可从源头避免拆分交易、叠加后超标享受优惠的问题,促进税收公平 [2]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就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的需求 [2] - 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单笔交易放弃享受优惠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2]
国税总局:自然人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提至1000元!
新浪财经· 2026-02-01 23:14
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并细化了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征管事项,旨在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1]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至1000元 [1] - 对于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不再适用按次纳税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安排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允许延续适用相对较高的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有效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并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1] - 明确特定情形下自然人需以其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从源头上避免单独拆分适用、叠加后超标享受标准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 [1]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若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的需求 [1] - 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是否就某笔应税交易放弃减免税优惠,单笔放弃享受优惠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1]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
证券时报· 2026-02-01 16:29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征管事项公告 - 核心观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判定及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优惠的灵活适用,旨在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降低征纳成本并促进税收公平,同时便利小规模纳税人经营 [1][2] 自然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 [1] - 明确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时,不再适用按次纳税的1000元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 政策允许特定情形下的自然人以其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标准,旨在从源头避免拆分交易叠加享受起征点标准的问题,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 [1]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灵活适用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的需求 [2] - 小规模纳税人可灵活选择单笔交易放弃享受优惠,且该选择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2]
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
新浪财经· 2026-02-01 11:56
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自今年起,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 [1] - 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不再适用按次纳税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 [1] - 上述特定情形将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安排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允许延续适用较高的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有效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2] - 明确相关情形下自然人应以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从源头避免拆分适用、叠加后超标享受标准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 [2]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的需求 [2]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单笔交易放弃享受优惠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