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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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起学丨自然人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调整为1000元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3 09:46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新政 - 核心观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含自然人)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大幅提高,并明确了按次纳税与按月/季纳税的不同适用情形[1][2][3] 按次纳税起征点 - 自然人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相较于原规定的300-500元有显著提升[1][2] - 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将按日累计销售额适用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2][6] 按期纳税起征点 - 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3] - 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增值税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3] 纳税期间判定规则 -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实行按次纳税[4] - 规定了六种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特殊情形,包括:取得特定债券利息、出租不动产、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取得并由平台代办申报的收入、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回收企业代办申报的收入、保险代理人等取得并由委托企业代办申报的收入,以及其他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4] 起征点计算与适用细则 - 不含税销售额正好达到起征点(如1000元),需按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6] - 对于按差额计算销售额的交易(如旅游服务、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是否达到起征点来判断[6] - 若自然人当月发生需“按月计税”的特殊情形,则应将当月全部应税交易(包括按次和按月的收入)合并,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而不得分拆各自适用不同标准[7] 其他相关税收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12] - 2025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为婴幼儿的监护人,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可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除50%,政策适用于国内外出生的婴幼儿,享受期间为婴幼儿出生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13][14][15][17]
个人增值税若按次缴 起征点提至千元 专家:此举将减轻小额、零星交易主体负担
搜狐财经· 2026-02-02 21:05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10号公告,明确了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按月计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计税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按次纳税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 [1] - 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2026年第4号公告,将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从每次(日)500元提升至1000元,并规定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的自然人参照按期纳税,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政策调整的考量与目的 - 提升按次纳税起征点至1000元,旨在解决按期纳税与按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平问题,使按次纳税人能享受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相近的税收优惠 [3] - 调整顺应了物价水平和居民收入提高的现状,减轻小额、零星交易主体的负担,避免因交易额小而频繁纳税,同时有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纳成本,提升征管效率 [4] - 将6种特定情形(如出租不动产)调整为参照按期纳税,主要基于交易属性与征管公平性考量,这些情形通常具有稳定收入或经营属性,调整可防范人为拆分交易以避税,维护税制公平 [6][7] - 政策调整扩大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使相关群体(如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保险代理人)能够平等享受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减征政策,例如年租金收入5万元在调整后可能完全免税,而此前按次纳税需对超过1000元部分按3%缴税 [7]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影响 - 对于涉及6种特定情形的自然人纳税人,调整为按期纳税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可免征增值税,年销售额12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可减按1%征收率征税,税负显著降低 [7] - 新政策赋予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优惠自由”,即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时,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提升了制度灵活性,尤其有利于下游客户为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满足其取得专票抵扣的需求 [8] - 允许“部分放弃优惠”是基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水平低、抵扣链条短、税收风险相对可控的特点,体现了分类管理和包容审慎的征管理念,但要求其加强税负测算和发票管理 [8]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分类与长期安排 - 10号公告将免征增值税项目分为“长期延续”(2026年起无期限)和“阶段性延续”(2026~2027年)两类,体现了制度稳定性与政策灵活性的结合 [10] - 长期延续的免税项目主要集中在基本民生、公共服务、社会公益领域(如农业、医疗、教育),这类项目公共属性强、社会共识度高,长期免税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11] - 阶段性延续的免税项目更多服务于结构调整、稳增长等重点政策目标,保留期限有利于发挥短期定向激励作用,并为后续评估调整预留空间,防止优惠政策“固化依赖” [11] - 增值税法规定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但10号公告中保留的5%征收率实质上属于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特定行业(如进项抵扣较少行业)选择按5%简易计税,其实际税负低于适用9%税率的一般计税方法,属于减税政策 [12]
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增值税→
搜狐财经· 2026-02-02 20:31
政策核心调整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起征点将进行调整 [2] - 政策调整的核心是将此前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最高500元提高至1000元 [3] - 政策适用对象范围扩大,从此前仅限于个人,扩大到所有“小规模纳税人” [3] 具体起征点标准 - 对于按月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 [2] - 对于按季度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2] - 对于按次纳税的情况,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 [3] 政策影响与受益群体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均被定义为小规模纳税人,可适用新起征点标准 [3] - 个人从事劳务活动,如专家学者授课,每次或每天收入低于1000元将无需缴纳增值税 [3] - 个人从事零工经济,如跑外卖、撰稿等,每次(日)收入低于1000元也将无需缴纳增值税 [3]
增值税税负再减!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翻倍至1000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2 06:45
文章核心观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30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2026-2027年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及相关征管细则,核心在于通过提升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将特定情形调整为按期纳税、赋予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优惠自由”以及对免税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旨在减轻小额零星交易主体税负、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提升税制灵活性并平衡政策稳定性与灵活性[1][3][4][5][8][10] 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新标准与执行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1] - **自然人按次起征点提升**:将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旨在减轻小额、零星交易主体负担,使其能享受与按期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相近的税收待遇[1][3][4] - **特定情形调整**: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不再适用按次1000元起征点,改为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1][5] 政策调整的考量与影响 - **提升按次起征点的考量**:顺应物价水平和居民收入提高,原有500元标准“免税缓冲”作用弱化,提高起征点可更真实反映小规模、偶发性交易实际,避免“因额小而频繁纳税”,同时降低征纳成本、提升征管效率[3][4] - **对按次纳税人群的影响**:降低其纳税频次,是一项减轻税负的优惠政策,有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因这类交易常涉及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如偶尔的劳务服务[3][4] - **调整特定情形的考量**:基于交易属性和征管公平性,这类收入通常具稳定来源或明显经营属性,统一按期纳税有利于防范人为拆分交易、规避纳税,维护税制公平[5][6] - **对特定情形群体的影响**:对涉及的自然人纳税人是利好,调整为按期纳税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12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减按1%征收,税负显著降低,例如年租金收入5万元,调整后可享受免税[6]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优惠自由” - **政策内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可“部分放弃”,不同于一般纳税人放弃后36个月不得再享的限制[8] - **政策考量**:提升制度灵活性以匹配真实交易需求,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下游客户为一般纳税人,存在取得专票抵扣的刚性需求,允许“部分放弃优惠”有利于顺应市场选择,减少制度性摩擦[8] - **对纳税人的影响**:赋予小规模纳税人更大的税收优惠选择权和灵活性,使其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如下游客户是否需要专票)灵活选择,更有利于充分享受减轻税负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求其加强税负测算和发票管理[8][9] 免征增值税项目分类管理 - **分类方式**:10号公告将免征增值税项目分为“长期延续”(2026年起无期限)和“阶段性延续”(2026—2027年)两类[10] - **长期延续项目**:主要集中在基本民生、公共服务、社会公益领域,如农业生产、医疗、教育等,具有公共属性强、社会共识度高等特点,长期免税有助于稳定市场和公众预期[10] - **阶段性延续项目**:更多服务于结构调整、稳增长和重点政策目标,如对特定产业、特定群体的支持,保留期限有利于短期内发挥定向激励作用,并为后续评估调整预留空间,防止优惠政策“固化依赖”[10] 征收率相关说明 - **5%征收率的保留**:虽然增值税法规定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但10号公告中保留的5%征收率实质上属于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某些行业若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因进项抵扣较少税负可能高于5%,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属于减税政策[11]
个人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提至千元
新浪财经· 2026-02-02 03:22
增值税征管新规核心内容 - 《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发布,旨在细化操作要求,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1] - 新规主要涉及自然人起征点标准判定、申报纳税便利化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灵活享受减免税优惠三方面内容 [1][2][3] 自然人起征点标准判定 - 自2024年起,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至1000元 [1] - 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时,不再适用按次纳税的1000元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自然人申报纳税便利化措施 - 按次纳税的自然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纳税义务发生之日的次年6月30日前 [2] - 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达到起征点后,无论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还是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均视为已办理申报纳税,以减轻其办税负担 [2]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就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此举主要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的需求 [3]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单笔放弃享受优惠,且该选择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3]
国税总局:自然人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提至1000元!
新浪财经· 2026-02-01 23:14
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并细化了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征管事项,旨在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1]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至1000元 [1] - 对于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不再适用按次纳税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安排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允许延续适用相对较高的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有效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并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1] - 明确特定情形下自然人需以其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从源头上避免单独拆分适用、叠加后超标享受标准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 [1]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若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的需求 [1] - 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是否就某笔应税交易放弃减免税优惠,单笔放弃享受优惠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1]
两部门明确: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增值税
新浪财经· 2026-02-01 21:4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无需缴纳增值税 [1][8] - 小规模纳税人按期(月)纳税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4][10] - 小规模纳税人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交易按日合并计算 [4][10] 政策调整细节 - 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自2024年起已由每次(日)500元提升至1000元 [7][13] - 对于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不再适用按次1000元起征点,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7][13]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满足下游客户抵扣进项税的需求,且单笔放弃优惠不影响其他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7][13][14] 政策影响与目的 - 按次纳税起征点提高对个人是重大利好,例如专家授课劳务费、个人跑外卖、撰稿等零工,每次(日)收入低于1000元将无需缴纳增值税 [5][11] - 政策安排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一方面通过较高的按期纳税起征点减轻自然人税负并降低征纳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打包”计算特定情形销售额,避免拆分叠加享受标准,促进税收公平 [7][13]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发布征管公告,细化了起征点标准判定和优惠政策适用操作,旨在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5][11]
重磅!今后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增值税
搜狐财经· 2026-02-01 13:48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增值税起征点新标准 [1] - 新规适用对象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所有小规模纳税人 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1] - 政策核心目标为减轻个人、个体户、小微企业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 [2] 具体起征点调整标准 - 按月计税的纳税人 起征点定为月销售额10万元 按季度计税的纳税人 起征点定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1]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从原先的最高500元大幅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 [1][2] - 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 按日合并销售额并适用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 [1] 政策调整的主要变化与影响 - 按次纳税起征点从历史标准150元至200元 经历300元至500元后 此次直接提升至1000元 变化显著 [2] - 按月及季度销售额起征点10万元和30万元 与现行实际执行的优惠政策保持一致 未作变动 [2] - 政策将实践中对小微企业适用的10万元以下免增值税优惠 与规则中的2万元起征点进行了统一 有利于制度规范 [2] 政策受益群体与场景 - 专家学者获取的劳务费 如授课费 每次或每日低于1000元将免缴增值税 [2] - 个人从事零工经济 如跑外卖、撰稿等 每次或每日收入低于1000元亦无需缴纳增值税 [2] - 小微企业明确被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范畴 可适用此次起征点优惠 [2]
每日观察!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增值税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1 13:11
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调整 - 核心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 [1][3] - 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自2024年起已从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至1000元 但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 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 需参照按期纳税标准 即月销售额10万元 [4] 政策影响与适用范围 - 按次纳税起征点提高对个人是重大利好 例如专家学者授课劳务费 个人跑外卖 撰稿等打零工 每次(日)低于1000元将不用缴纳增值税 [3]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标准 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满足下游客户抵扣进项需求 单笔放弃优惠不影响其他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4][5] 政策设计与征管细则 - 小规模纳税人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起征点标准 [3] - 特定情形下自然人需以其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 旨在避免拆分适用叠加后超标享受标准的问题 促进税收公平 [4]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发布征管公告 细化起征点标准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操作要求 以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3][4]
官方明确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增值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1 12:30
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 - 核心观点: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旨在减轻个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并优化税收征管 [1][4] - 具体调整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按月计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计税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按次纳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 [4] - 政策影响与目的:按次起征点提高对个人劳务(如授课、跑外卖、撰稿)是重大利好,低于1000元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减轻自然人负担并避免拆分交易避税 [4][5] - 征管细则优化:自2025年起,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已从500元提升至1000元;对于出租不动产等6种特定情形,自然人参照按期纳税标准,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 [5] - 小规模纳税人灵活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可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满足下游客户抵扣需求,且单笔放弃不影响其他交易享受优惠 [5][6] 2025年财政与税收收入情况 - 核心观点:202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7%,但税收收入保持小幅正增长,其中个人所得税增长显著 [8] - 主要税种收入:2025年国内增值税收入6.89万亿元,同比增长3.4%;国内消费税1.69万亿元,增长2%;企业所得税4.13万亿元,增长1%;个人所得税1.62万亿元,增长11.5% [8] - 个人所得税高增长原因:与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相关,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万元,名义增长5%;高收入群体贡献大,年收入100万元以上者约占申报人数1%,但缴纳个税占比超五成;前10%申报者缴纳个税占比九成以上 [8][9] - 增长驱动因素:资本市场活跃、“金税四期”上线及平台经济税收征管加强,共同促进了个税收入的稳步增长与税收公平 [9] - 财政政策展望:2026年财政将保持必要支出力度,资金将更多用于提振消费、民生保障及增加居民收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