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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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俊杰:缓解“稀土焦虑”,欧盟先放下面子
 环球网· 2025-10-28 07:05
稀土议题,看似是去年欧盟对华加征关税的博弈延伸,是一场深层次产业战略角力,实则不止于此。不 可否认,欧洲国家对稀土的依赖度很高,在关键材料的把控上缺乏主动权。既然有短板,就不应该在中 欧经贸合作领域使绊子、耍心眼,更不应该在中欧谈判中威胁责备。 最近欧洲围绕稀土议题的动向备受关注。欧盟个别高官宣称中方管制措施"不合理且有害",德国《商 报》更是强调在稀土问题上,欧洲人的忍耐已到极点。德国、法国及波兰还想提出报复措施,包括对华 加征关税及投资审查等所谓"核选项"。 欧方对稀土的过度关注和炒作,恰恰反映出欧洲领导层的战略焦虑心态,并折射出"布鲁塞尔效应"。长 期以来,欧洲发达国家为谋取更大利益、保护自然环境,把资源型、高耗能的产业都转移到发展中国 家,稀土产业随之成为欧洲的一大短板。相反,欧洲十分重视通过欧洲规制主义拓展其软实力影响,从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到传播欧洲规范,从制定各类标准到奉行欧洲价值观外交,欧盟俨然成为全球科技革 命、产业变革及绿色发展规制的主导者和立法者。 "欧洲规范型力量"和"布鲁塞尔效应"这两个概念是英美学者提出来的,它们集中体现了欧盟如何运用软 实力来增强其全球影响力的做法,通过制定并输出欧 ...
 欧洲互联网产业真是被GDPR拖垮的吗?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1 20:32
沈伟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曾几何时,那部欧盟制定的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通 用数据保护条例》)一度被捧得很高——甚至被视为"黄金标准""布鲁塞尔效应"等等,引得各国竞 相"抄作业"。怎料想,风水轮转,十年不到,如今GDPR竟被一些观点指为欧洲互联网产业萎靡的"罪魁 祸首"。 然而,即便这些批评不无道理,就此断言GDPR是欧洲互联网产业衰落的"元凶",恐怕仍是过于轻率。 硬币总有另一面。因此,产业监管和鼓励创新之间并非二元对立,寄希望于立一部法就能带动整个产业 发展,就如同以为推翻一部法就能解放产业一样,都不切实际。毕竟,GDPR出台之前,欧洲互联网产 业也从不曾独霸一方,而GDPR即非万能药,却也非洪水猛兽。 如果GDPR不是主凶,那欧洲互联网产业究竟"病"在何处呢?曾经造出"布鲁塞尔效应"一词、来自哥伦 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安努·布拉德福德,在其研究中便指出了几处结构性沉疴。 其一,市场"散"。美国坐拥一个语言、法律、文化相对统一的巨大本土市场。欧洲呢?二十多种官方语 言,文化习俗各异,再加上各 ...
 欧盟AI法案关键条款8月生效,45家欧企联名反对,Meta公开拒签欧盟新规
 第一财经· 2025-07-23 18:05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及《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   -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关键条款将于8月2日生效,采用基于风险的分级监管模式,对高风险AI应用实施严格限制,要求其他AI系统确保透明度和可追责性 [7]   - 《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由欧盟委员会7月10日发布,为AI企业提供遵守法案部分规定的实践路径,但不具法律强制性 [1][4]   - 签署该准则的AI模型提供者可通过遵守准则证明其符合《AI法案》要求,减轻行政负担并提供更大法律确定性 [4]     科技巨头对行为准则的立场分歧   - Mistral、OpenAI、Anthropic已承诺签署该准则,微软表示极有可能加入 [1][4][5]   - Meta明确拒绝签署,认为此类规则将抑制技术创新,并称"欧洲在AI领域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1][5]   - 亚马逊和谷歌尚未就签署与否公开表态 [5]     行业对欧盟AI监管的反应   - 45家欧洲领军企业联名致信欧盟委员会,呼吁至少暂停两年执行法案中最严苛的条款,认为现行监管路径可能削弱欧洲创新活力与国际竞争力 [7][8]   - 行业批评法案"充斥着对行业游说的让步",AI企业和有AI发展战略的欧盟成员国对法案过度、提前监管的态势颇有微词 [2]   - 谷歌警告欧盟AI立法可能损害欧洲的创新和增长,称该准则是"朝着错误方向迈出的一步" [8]     欧盟监管框架的挑战与调整   - 欧盟委员会迄今仍坚持原定的实施时间表,尽管面临行业压力 [9]   - 烦琐的行政程序正成为阻碍欧洲AI发展的关键因素,许多中小企业面临长达数百页的资助申请文件和处理周期 [9]   - 欧盟推出"综合法规提案",旨在整合相互冲突或重叠的法律条款,简化报告义务,预计将显著降低企业合规负担 [9][10]
 债务成本不断增加,欧盟拟对大企业征新税,或遭成员国反对
 环球时报· 2025-07-14 06:54
 欧盟七年预算提案核心内容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对在欧盟运营的大型企业征税 目标企业为净营业额超过5000万欧元的企业 无论其总部所在地 [1][2] - 提案包含分级缴税制度 净收入最高的企业需缴纳更高税费 [2] - 预计通过三项新税(大型企业税 电子垃圾税 烟草税)每年筹集250亿至300亿欧元 用于偿还疫情债务 [1][4] - 欧盟上一个七年预算约1万亿欧元 占欧盟国民总收入1% [2]   税收政策细节 - 征税范围覆盖所有在欧盟运营的大型企业 预计影响德国18700家企业 [4] - 设置5000万欧元净营业额门槛 保护中小企业 [4] - 其他配套措施包括提高烟草消费税分成 对未回收电子废弃物征税 对长途电商包裹收取处理费 [2]   预算资金来源转变 - 欧盟寻求建立独立财源 改变过去主要依赖成员国捐款的模式 [2] - 新税收政策旨在通过内部市场影响塑造全球政治经济格局 投射"布鲁塞尔效应" [2] - 从2028年起需偿还6500亿欧元疫情贷款 将用年度预算约1/5(250亿-300亿欧元)偿还 [5]   数字税政策调整 - 欧盟在预算提案中删除数字税选项 改用其他三项新税替代 [1][6] - 放弃数字税被视为对美国的让步 避免影响欧美贸易协定谈判 [6][7] - 政策转变可能源于美国施压 包括威胁对欧盟产品征收30%关税 [7]   政策实施挑战 - 提案需获得欧盟成员国一致支持才能生效 [2] - 扩大预算计划长期遭到德国等净出资国反对 [4] - 商业协会警告新税可能导致出口导向型产业面临竞争劣势 [4]
 欧盟《太空法案》剑指星链霸权:太空版GDPR或将“布鲁塞尔效应”扩展至外太空?
 36氪· 2025-07-08 19:41
 欧盟《空间法案》提案核心观点   - 欧盟首次尝试在超国家层面规范空间经济,基于2024年德拉吉报告,旨在解决资金不足、市场碎片化、对外依赖和治理低效等问题[1]   - 法案适用于欧盟内提供空间服务的第三国运营商和国际组织,旨在减少对单一外国参与者(如马斯克斯星链)的依赖[1]   - 提案涵盖空间活动的统一技术规则,包括安全(空间物体跟踪)、网络安全和环境可持续性,但未涉及运营商责任和空间资源使用[1]     从太空政策到单一市场   - 欧盟约一半成员国已颁布太空领域法律,但各国法律在范围、监管设计和规则上差异显著,如瑞典1982年《太空活动法》缺乏许可标准,而法国和意大利立法更详尽[3]   - 成员国法律差异阻碍跨境合作,增加企业成本,可能抑制航天经济发展,并引发监管竞争导致标准下降[4]   - 法案采用法规而非指令形式,直接适用且无需国内立法实施,节省时间并提高统一性,但可能仍需部分国内立法补充[4]     将布鲁塞尔效应送入太空轨道   - 法案适用范围宽泛,不仅覆盖欧盟境内太空服务商,还包括为欧盟提供服务的第三国运营商,基于地域或市场模式[6]   - 采用市场标准旨在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第三国运营商利用宽松法律获取优势,同时推动欧盟成为全球标准制定者[6][7]   - 监管权力延伸至全球可能引发企业自发遵守,因分离欧盟市场与外国市场的成本高于遵守欧盟标准[7]     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 太空运营商需获得授权并在欧盟空间物体登记册(URSO)注册,欧盟内和第三国运营商适用部分不同法律制度[8]   - 成员国需指定国家监管机构,拥有广泛调查、纠正和制裁权力,可对违规者处以利润两倍罚款或年营业额2%的罚款[9]   - 欧盟委员会负责监督第三国运营商,欧洲空间计划局(EUSPA)提供技术支持并管理URSO,可能获得更多权力[10]     法案实施与影响   - 提案执行机制借鉴GDPR经验,目标发挥全球监管影响力,但若主要航天国家和私营运营商不向欧盟标准靠拢,布鲁塞尔效应可能失效[11]   - 法案预计2030年后生效,为行业适应新规则留出时间,若框架保留,欧盟有望成为太空经济主要监管机构[11]
 全球贸易体系重构下的布鲁塞尔效应新门槛:欧盟ESG监管或将重塑A股企业出海格局
 浙商证券· 2025-06-11 17:25
 全球贸易与欧盟监管 - 81%受访企业将ESG因素纳入选择供应商考量,主要受美国、英国和欧盟推动,监管要求是首要驱动力[9] - 欧盟设置多项ESG法令与规范,通过供应链传导“布鲁塞尔效应”,对非欧盟企业形成监管压力[3][24]  A股上市公司情况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境外营收占总营收比例提升至13.10%,境外营收敞口上升[3][12] - 估算56家A股公司达CSRD新门槛,含24家明确关注企业和32家保守估算关注企业,37家被纳入沪深300[3]  企业行业与市值分布 - 56家关注名单企业中,工业企业24家占比近半,可选消费10家、原材料8家、信息技术7家[43] - 5家公司市值过万亿元,1家在5000 - 10000亿元,20家在1000 - 5000亿元,7家在500 - 1000亿元,23家在500亿元以下[47][48]  ESG评级与风险 - Wind覆盖56家企业,Sustainalytics覆盖49家,MSCI覆盖40家;评级结果存在分歧,海内外主要分歧公司有中国交建、中国海油和兖矿能源[51][57] - 出海欧洲企业ESG风险整体可控,部分对欧敞口大的企业需应对更高信披要求,细分领域企业要管控ESG风险[3][65][66]  风险提示 - 存在经济修复不及预期、ESG相关政策推行不及预期、市场情绪与偏好波动风险[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