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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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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解码丨聚焦“幽灵网店”商标侵权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
新华网· 2025-11-15 08:44
市场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解决电商领域商标侵权治理难点 [1] - 新规旨在明确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的责任和要求 以应对“幽灵网店”等突出问题 [1] 电商商标侵权现状与问题 - 电商商标侵权指在平台或平台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近似商标等违法行为 [1] - “幽灵网店”问题突出 表现为登记地址不实、经营者失联 导致维权和执法困难 [1] - 例如查处拼多多、淘宝、快手、京东等平台上涉嫌侵犯“胖东来”商标的14家网店 发现10家不在公示地址经营 其中8家无法找到 [1] 新规提出的平台责任与措施 - 市场监管部门可向平台发出涉嫌商标侵权违法线索通报函 平台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所采取措施 [1] - 对于地址信息不实无法联系的网店 平台需在商铺和商品信息置顶位置进行显著标记 并通知网店提供信息配合调查 [2] - 显著标记内容例如“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该经营者地址信息不实”以提醒消费者审慎购买 [2] - 平台明知网店售假仍提供服务可能构成帮助侵权 若接到证据后未调查或未采取措施可能被追究责任 [2] 直播带货等新兴侵权形式界定 - 直播间虚化商标但用知名品牌雷同的产品功效进行诱导 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取决于具体情形 [2] - 若虚化后消费者仍能看出商标与其他注册商标近似 则可能构成侵权 若完全看不到或实际商品看不出近似 则可能不构成商标侵权但可能构成其他违法 [2]
虚假登记、老板失联、维权困难……“幽灵网店”如何破?
新浪财经· 2025-11-15 08:15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3] - 新规旨在直击“幽灵网店”等执法难点,针对性破解电商领域商标侵权难题 [4] - 新规核心思路是将电商平台深度纳入商标侵权治理体系,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构建知识产权执法多元共治格局 [5] “幽灵网店”问题现状 - “幽灵网店”指不法商家在网上开店时故意留下虚假地址和电话,使消费者和执法人员无法联系 [3] -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网店售假案件中,超过半数都涉及“幽灵网店” [3] - “幽灵网店”现象屡禁不止,已成为网络监管执法的一大难点 [3] 新规核心措施 - 对于有初步证据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通报电商平台,平台需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6] - 对于地址信息不实无法联系的网店,平台需对店铺和商品信息进行显著标记,相当于“亮黄牌”警示消费者 [6] - 明确涉及多个地区的违法案件的管辖权限与协查要求,以解决跨地域性带来的管辖冲突 [6] - 强调电商平台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6] 新规预期效果 - 新规基于明确执法困境,通过可操作的制度设计和精细化责任分配创新设立“显著标记”制度 [7] - 建立了部门与平台间的响应通道以及部门间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7] - 着力解决平台责任模糊、侵权者隐匿难寻、执法效率受阻的问题 [7]
中国拟出台新规查处“幽灵网店”商标侵权问题
中国新闻网· 2025-11-14 13:20
政策背景与问题现状 -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明确针对“幽灵网店”商标侵权问题的查处措施 [1] - 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商标侵权问题日益受到企业和消费者关注 [1] -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中发现“幽灵网店”问题突出,例如涉嫌侵犯“胖东来”商标的14家网店中,有10家不在公示地址经营,其中8家无法找到 [1] - 网店经营者“找不到人”现象已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侵权案件时面临的难点 [1] 执法数据与规模 - 今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总局共查办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7万件,涉案金额达4.68亿元人民币 [1] - 同期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42件 [1] 新规核心措施 - 规定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2] - 对于已有初步证据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通报平台,要求其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2] - 对于涉及多个地区的违法案件,规定明确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管辖权限与协查要求 [2] - 若平台违反规定,构成对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2] - 对于地址信息不实、无法联系的网店,平台需在商铺和商品信息置顶位置进行显著标记,并通知网店经营者配合调查 [2]
着力破解“幽灵网店”等现实难题 多举措织密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网”
央视网· 2025-11-14 12:04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应对网络商标侵权问题,重点解决“幽灵网店”查处难和平台责任不明晰等难题[1] - 今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7万件,涉案金额达4.6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742件[1] “幽灵网店”问题分析 - “幽灵网店”指电商平台上公示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实、执法人员无法找到经营者的网店,常被用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逃避执法打击[3] - 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网店售假案件中发现,涉嫌售假的网店中超过半数为“幽灵网店”[5] - 在查处侵犯“胖东来”商标权的14家网店中,发现10家不在公示地址经营,其中8家无法找到,凸显“找不到人”现象的普遍性[7] 新规核心措施 - 新规明确电商平台在商标侵权案件查处中的协助责任,要求平台对地址不实、无法联系的网店在店铺和商品信息显著位置进行风险标记[8] - 核心举措包括平台通知网店提供真实信息并联系监管部门,以及对信息不实网店进行显著标注以提醒消费者审慎购买[10] - 新规明确了跨区域案件的管辖权限与协查机制,强化执法协同联动,并对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的平台经营者依法查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