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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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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省水资源费改税收入年增两位数
第一财经· 2025-12-09 10:52
水资源税改革全国推广成效 - 自2024年12月起,水资源费改税在全国剩余21个省份推广,至此改革已覆盖全国[1] - 改革后,新扩围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9.4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长26.9%[1] - 新扩围地区水资源税收入达189.6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18.5%,而同期全国资源税收入同比下降0.4%[1] - 改革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划归地方,改变了原水资源费中央与地方1:9的分成模式,为地方带来增量财政收入约30亿元[1][2] 税收调节机制与节水效果 - 改革采取“差异化课税”,形成“超耗多缴税、节水享优惠”的调节机制[2] - 2025年前三季度,新试点地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为38.4亿吨,较2024年同期下降13%[2] - 同期,特种取用水量为2832万吨,较2024年同期大幅下降49.7%[2] - 全国有369户企业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享受税收优惠,共减征税款4395万元[2] 地方财政现状与增支举措 - 2025年前10个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约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1%,支出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 - 同期,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约3.1万亿元,同比下降3.3%,支出约7.2万亿元,同比增长7.3%[5] - 深化财税改革以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是重点,水资源费改税是落实举措之一,但21省份带来的约29.6亿元增量收入规模相对较小[3] 未来潜在的地方税源拓展方向 - 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以增加地方自主财力[3] - 目前国内消费税年收入规模约1.7万亿元,现全部归属中央,改革拟将部分税目增量收入划归地方[3] - 消费税改革需考量征管可控性、平衡央地及省市间财政利益、以及对行业和消费的影响等因素[4] -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税法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并加快试点,未来开征可为地方政府带来增量收入[4] - 研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并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税率,亦是增加地方财力的举措[4]
受权发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
新华社· 2025-10-29 01:27
政策修订核心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行修改 [1] - 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新增征税试点 -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 授权国务院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1] - 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 试点实施要求 -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需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特点合理设定征税范围和税额幅度 [1] - 要求完善VOCs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 加强工作协同 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1] 试点期限与报告 - 国务院自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 需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征收VOCs环境保护税试点情况 [1] - 国务院在报告中需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1]
人大常委会丨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法完成修改
新华社· 2025-10-29 00:45
法律修订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 新法增加第二十七条授权国务院对排放特定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1] - 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1] 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试点安排 - 国务院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特点合理设定征税范围和税额幅度 [1] - 要求完善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并加强工作协同以加快推进试点 [1] - 国务院需在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并提出修法建议 [1] 行业影响与政策背景 -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来源可引发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环境问题 [1] - 目前可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达300多种但2016年立法时仅对苯甲醛等18种已征收排污费的种类改征环境保护税 [1] - 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有利于强化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2]
环保税扩围加快推进
第一财经· 2025-10-28 11:20
环境保护税法修订核心动态 -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核心是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征税范围[3] - 二审稿在一审稿基础上增加规定,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合理设定征税范围、完善监测技术并加快推进试点工作[3] - 修订目的在于推动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增加财政收入以增强地方自主财力[3]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与当前征税范围 - 挥发性有机物是可引发雾霾、光化学烟雾等环境问题的有机化合物统称,目前可监测种类达300多种[3] - 现行环保税法仅对苯、甲醛等18种挥发性有机物征税,此次修订意在显著扩大征税范围[3] 重点影响行业与试点安排 - 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是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征税扩围将倒逼行业转型升级[4] - 草案授权国务院开展征税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办法施行后五年内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4] - 二审稿采纳常委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国务院需在五年试点期限内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4] 环保税收入规模与增长趋势 - 环境保护税被划为地方税种,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4] - 2024年环保税收入为246亿元,同比增长19.7%[4] - 2025年前三季度环保税收入达208亿元,同比增长13.8%,增速显著高于全国税收收入整体增速(0.7%)[4]
环保税扩围加快推进
第一财经· 2025-10-28 10:08
环境保护税法修订进展 -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已进入二次审议阶段 二审稿提出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试点工作 [1] - 修订核心是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开的稳妥策略 [1] - 修订目的在于推动改善空气质量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同时增加财政收入以增强地方自主财力 [1]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与现状 - 挥发性有机物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统称 可引发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环境问题 [1] - 目前可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达300多种 主要包括酯类、醛类、烃类等物质 [1] - 现行环保税法已对苯、甲醛等18种挥发性有机物征收环保税 此次修订意在扩大征税范围 [1] 受影响行业与企业 - 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是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 [2] - 征税范围扩大将倒逼相关行业进行转型升级和清洁化改造 [2] - 草案授权国务院对排放表外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征税试点 试点期限为五年 [2] 环保税财政数据与归属 - 环境保护税被划为地方税种 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 以提高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2] - 2024年环保税收入为246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9.7% [2] - 2025年前三季度环保税收入为208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3.8% 显著高于同期全国税收收入0.7%的增速 [2]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二审 规定合理设定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
中国新闻网· 2025-10-24 18:44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进展 -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1] - 草案新增规定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特点合理设定征税范围 [1] - 草案要求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并加强工作协同以加快推进试点 [1] 挥发性有机物特性与影响 - 挥发性有机物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统称 [1] -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来源可引发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环境问题 [1] - 目前可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已达300多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