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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2025年河南省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二十四期)——202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百零八期)12月10日上市交易
搜狐财经· 2025-12-08 16:12
来源:市场资讯 12月8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2025年河南省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二十四期)——2025年河南省政 府专项债券(一百零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25年河南省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二十四期)——202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百零八期)已发行 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25年12月1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20年期固定 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99504",证券简称"河南25122",发行总额11.1259亿元,票面利率2.48%。 ...
深交所:2025年河南省社会事业专项债券(二十期)——202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百期)12月1日上市交易
搜狐财经· 2025-11-27 16:17
债券基本信息 - 债券名称为2025年河南省社会事业专项债券(二十期)——202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百期)[1] - 证券编码为"565635",证券简称为"河南25114"[1] - 债券类型为3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1] - 发行总额为60.602亿元[1] - 票面利率为2.42%[1] 上市交易安排 - 本期债券于2025年1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 - 债券已发行结束并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安排上市[1]
专项债券最新要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
搜狐财经· 2025-11-09 12:40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政策核心观点 -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领域,自2017年政府专项债券按项目发行以来,其发行额度和项目数量连续几年在新增专项债券中排名第一 [1] - 2024年国办发52号文明确收紧政策,明确支持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 - 2025年专项债审核趋严,政策处于收紧状态,后续可能延续该趋势,重点支持建设条件成熟、有真实需求且已有意向使用企业的项目 [2] 2025年专项债券最新政策要求 - 项目需位于国家级或省级产业园区内,并能提供园区批复手续,以2025年第四批为例,初步审核通过的项目均在国家级产业园区 [2] - 项目需在建或建设条件成熟,可研已批复,土地等条件已落实,已开工建设并提供相应资料为佳 [2] - 建设内容以标准化厂房为主,配套给排水、电力、管网、道路等设施,所有内容需尽量量化表示 [2] - 建设内容禁止包括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负面清单内容 [2] - 园区内现有厂房整体利用率需较高,没有过多空置,有需求且急需新建标准化厂房 [2] - 新建项目对应的后期运营使用企业需基本确定并达成合作意向,需提供详细的厂房租赁协议 [2]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与收益 - 常见产业园区类型包括装备制造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特色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低碳工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保税物流产业园等 [3] - 主体建筑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库、冷库、研发、中试、办公及其他配套服务用房,室外包括道路绿化以及配套管网工程 [3] - 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建筑租金收入(厂房、仓库、冷库、办公)、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服务费收入、物业费收入、污水及固废处理收入等 [3] 项目谋划要点与合规性 - 需合理规避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确保建设内容符合支持领域,禁止商业地产、酒店、楼堂馆所等内容 [4] - 配套建设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不宜过高,一般不适宜超过总投资的20%-30%,避免收益性不足、强行打包项目 [4] - 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应为政府主管部门、国有平台公司、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是企业的需限定为本级全资国企 [5] - 市场化转型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新建项目的项目单位 [5] - 河南地区允许跨级申请,同一项目可由不同层级地区分别申请专项债券,按照"谁申请、谁偿还"原则 [5] 项目谋划新方向与注意事项 -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除传统基建外,建议侧重园区工业互联网相关基建,支持配套数据中心以及包含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物联网、5G通信等新基建内容 [6] - 项目可研需已获批复,土地手续已办理完善,已获取环评、节能审查等备案或审批,相应前期资料需随申报材料提交 [7] - 项目收益来源需和建设内容具关联性,收益规模需与建设规模匹配,项目收费单价需合理 [8] - 项目收益结构适合采用政策鼓励探索的"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的融资组合 [8]
深交所:202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8月25日上市交易
搜狐财经· 2025-08-21 16:15
债券基本信息 - 债券名称为202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1] - 证券编码为"564953" 证券简称为"吉林2523"[1] - 债券类型为3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1] - 发行总额为91.2亿元[1] - 票面利率为2.35%[1] 交易安排 - 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1] - 上市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8月25日[1] - 发行结束日为2025年8月21日[1] 监管依据 - 债券发行及上市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1]
首批收购存量商品房专项债落地 房地产去库存开辟新路径
上海证券报· 2025-05-29 02:11
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 浙江发行8只政府专项债券总规模达552 67亿元 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期限包括3年期至30年期 [1] - 其中3只专项债券专门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项目 融资总额16 53亿元 涉及湖州 温州 嘉兴共8个项目 平均单个项目融资约2亿元 [1] - 湖州4个项目(星悦里 忆境府 臻品府 溪畔居)获14 86亿元融资 占总额近90% [1] 项目特点与用途 - 项目类型包括普通住宅和车位 用途为收购库存商品房改造为保租房 配售型保障房等 [1] - 专项债券首次应用于存量商品房收购领域 创新"以购代建"模式 区别于传统保障房再贷款方式 [2] - 优先选择三四线城市(湖州 温州 嘉兴) 这些区域4月存销比达30 5 显著高于一二线城市 [2] 政策创新与协同效应 - 浙江实践形成"土地+住房"双轮驱动 同期发行3只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与住房债券产生协同效应 [3] - 广东 四川 湖南等地已用专项债券收购闲置土地 截至5月20日涉及3000宗土地 总面积1 33亿平方米 总金额超3500亿元 [2] - 初期专项债券规模控制在16 53亿元 通过小规模试点积累经验 未来可能扩大配置比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