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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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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推出政府采购政策5.0版本
新浪财经· 2026-02-05 21:06
政策核心框架 - 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印发通知,正式推出政府采购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5.0版本 [1] - 政策以“六必须五禁止四鼓励”十五项具体措施为核心,明确采购全流程关键环节与操作规范 [1] “六必须”具体要求 - 必须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1] - 必须按时签订(备案)采购合同 [1] - 必须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预留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 [1] - 必须执行本国产品采购政策 [1] - 必须严守时限履约付款,严格执行“1133”付款模式 [1] - 必须完成832平台采购任务 [1] “五禁止”具体要求 - 禁止无预算、超预算采购 [2] - 禁止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费用,全面落实“三免一减”政策 [2] - 禁止违规设置门槛,不得在采购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2] - 禁止违规发布采购信息,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在法定平台发布,杜绝虚假采购 [2] - 禁止转嫁评审报酬,集中采购项目外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一律由采购人承担 [2] “四鼓励”具体要求 - 鼓励提高预付款比例,鼓励采购人在合同中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约定预付款 [2] - 鼓励推行绿色采购 [2] - 鼓励支持“政采贷”融资,落实“利率优惠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的“2100”融资模式 [2] - 鼓励优化质疑处理机制,建立质疑前期调解机制 [2]
国家发改委: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更加精准向民企投放信贷资源
搜狐财经· 2025-11-11 17:59
投资政策支持 -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1]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1] 政府采购政策 -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1] 信贷政策支持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金融监管总局加强政策协同,组织各地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优化审批流程 [2]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 [2] - 推广"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 [2] 直接融资渠道 - 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 投融资服务平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投贷联动合作机制基础上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 [2] - 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更加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2]
徐奇渊最新的一篇文章
搜狐财经· 2025-10-15 23:25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政府出台新政策明确政府采购中的“本国产品”标准,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对外资企业友好 [2] - 新政策采用“境内制造+本国成分要求”的认定方式,并设置了有利于外资企业的过渡期安排 [3][4] - 政策明确要求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并为其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衔接预留空间 [4][5] 政策具体规定 - “本国产品”标准定义为产品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分产品的成本占比要求实施前,境内生产即满足标准 [2] - 政策借鉴了国际做法,例如美国规定除钢铁等特定产品外的制成品国内组件成本比例为60%(至2029年逐步增至75%),欧盟在公用事业领域要求本国成分不低于50% [3] - 过渡期内,只要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在政府采购中即视同为本国产品,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未来出台具体成本占比要求时将预留3至5年过渡期 [4] 政策背景与影响 - 政策出台前,外资企业普遍抱怨“本国产品”定义模糊,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2024年调查显示38%会员企业认为定义模糊,中国欧盟商会2024年调查显示20%会员企业将政府采购区别对待列为主要监管障碍 [2] - 新政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出台违反通知规定的政策措施,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4] - 政策条款为中国未来加入GPA、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预留了执行空间,体现了对外开放的态度 [5]
财政部:对于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 应当排除欧盟企业参与
快讯· 2025-07-10 21:11
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 财政部规定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排除欧盟企业参与 [1] - 非欧盟企业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中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金额占比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1] - 医疗器械是否属于自欧盟进口根据进口报关单上的原产国确定 [1] 医疗器械行业影响 - 该政策可能限制欧盟企业在华参与高价值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 [1] - 非欧盟企业需调整供应链以确保欧盟进口医疗器械占比符合新规 [1] - 政策实施后可能加速医疗器械国产化进程 [1]
上海:印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快讯· 2025-06-10 14:09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 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诚实信用、高效便捷和讲求绩效原则 [1] - 电子卖场应助力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1] - 通过加挂政府采购政策标识等方式方便采购人识别和查询,引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 电子卖场需严格执行资产配置、软件正版化、公务用车管理等有关规定 [1]